许政办[2005]111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商务局许昌市组团参加2005年河南(浙江)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0610-00212
  • 信息分类: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06-10-16 03:41
  • 名 称 :许政办[2005]111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商务局许昌市组团参加2005年河南(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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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政办[2005]111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商务局许昌市组团参加2005年河南(浙江)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商务局制定的《许昌市组团参加2005年河南(浙江)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洽谈会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OO五年十月十三日

     

    许昌市组团参加2005年河南(浙江)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洽谈会工作方案

     

     

    (市商务局)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2005年河南省境外省外重点投资贸易活动意见的预通知》(豫政办〔2005〕25号)精神和《河南省商务厅关于举办河南(浙江)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洽谈会的预通知》(豫商协〔2005〕28号)要求,省政府定于2005年11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杭州市浙江世界贸易中心举办“河南(浙江)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洽谈会及项目签约仪式”,我市决定组团参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会议宗旨

     

        进一步贯彻落实 “东引西进”和“开放带动”战略,通过搭建平台,提供服务,使我市企业与浙江省企业直接对接,并以此为契机,宣传许昌、推介许昌,把我市经济技术协作工作的重点转向吸引沿海发达地区资金、项目、技术和人才上来。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参会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许昌市代表团,市长毛万春任团长,副市长申武装任副团长,代表团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魏金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我市参会人员主要有:市委、市政府领导,市商务局、市企业服务局、市工商联、各县(市、区)政府、东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其有关部门领导,与浙江省合作企业的签约单位及有意向到浙江省招商引资的企业,参会总人数80人左右。

     

      三、会议议程

     

        (一)第一天上午,举行河南(浙江)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推介会(会议由省政府主持)。   

     

        省政府领导介绍河南省情、对外开放政策、省商务厅推介经济技术合作项目。

     

        下午:(拟定)许昌市政府代表团举行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推介活动。

     

       1.市政府领导介绍市情。

     

       2.市商务局推介经济技术合作项目。

     

       3.许昌市与应邀客商进行项目对接。

     

       (二)第二天上午,举行河南—浙江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签约仪式(会议由省商务厅主持)。

     

      下午:项目洽谈。

     

       四、参会要求

     

        1.此次活动是落实“东引西进”战略的重要举措,给我市提供了与东部发达地区合作发展的新机遇,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领导要亲自挂帅,明确专人负责,要认真组织各类企业利用好此次平台,寻求合作伙伴和发展机遇。各参会单位组成人员要以企业为主,以项目情况定人员,并于10月20日前将该项活动的负责人、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许昌市商务局。

     

        2.加强项目准备工作。各有关单位要立即着手开展与浙江省的项目衔接、项目资料编印、项目前期准备工作,选择一批针对性强、有地方特色的项目参会。确保完成参会签约和洽谈项目,力求取得好的成果。原则上各县(市、区)、东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保证1个签约项目、两个洽谈项目,项目以与浙江省为主,兼顾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及中南五省和外资。项目清单于10月25日前报市商务局。

     

        3.大力开展邀商工作。浙江签约方的邀请采取“谁签约,谁邀请”的原则,由我市签约方负责邀请,同时要千方百计邀请重要的中外客商,原则上各有关单位邀商在10家以上;有针对性开展项目推介,采取项目小分队提前对接、召开小型座谈会、以商招商等多种灵活形式开展会前工作,并请于10月30日前将邀请客商落实情况和开展的活动报许昌市商务局。

     

        4.报到当天晚上召开预备会(预备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有关单位负责人、联

    络员及签约代表参加。

     

    5.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参会经费

     

    市代表团经费由市财政解决,各县(市、区)及其它参会单位经费自行解决。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昌市商务局外经科赵卫民滕世中

     

        电话(传真):0374—262235513937455921(赵)13603743389(滕)

     

        电子邮箱:ZWM6305@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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