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办[2006]45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许昌市沼气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0610-00259
  • 信息分类: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06-10-17 04:24
  • 名 称 :许政办[2006]45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许昌市沼气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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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政办[2006]45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许昌市沼气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06年许昌市沼气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2006年许昌市沼气建设实施方案 

     

     

    2006年,市委、市政府将农村沼气建设列入向全市人民承诺办好的十件实事之一。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河南省农村沼气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6〕17号)精神,为确保我市全年沼气建设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环境改善为目的,以户用沼气建设为重点,按照整村推进、突出重点、示范带动的工作思路,采取政策激励、技术保证、经济帮扶、专业施工等措施,全面开展沼气建设工作,以此为突破口,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任务

     

    发展户用沼气2万口,培训沼气生产工1000人。

     

      二、时间进度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1月1日—4月10日)。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举办沼气技术培训班,召开会议层层动员,搞示范点,建示范户。完成目标任务的10%。

     

      (二)实施阶段(4月11日—6月30日)。充分利用气温回升、少雨、农闲这一沼气建设黄金季节,迅速掀起沼气建设高潮,每个示范村要完成目标任务的70%。

     

      (三)完成阶段(7月1日—11月10日)。做好已建沼气池的安装和使用,搞好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检查,完成剩余20%的目标任务。

     

      (四)总结验收阶段(11月11日—12月31日)。在县(市)自查、整改、完善的基础上,组织市直有关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验收和考核。

     

      三、主要保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发动,引导各级、各部门关心支持沼气事业发展,动员广大农民群众积极主动地开展沼气建设。一是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广泛宣传沼气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宣传沼气在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方面的作用,宣传沼气建设的新技术、新工艺和好经验。许昌日报要开办专栏,许昌电视台、许昌人民广播电台要开办专题。二是召开村组干部会、党员会、群众会,层层动员。三是组织现场参观,用典型经验现身说法。

     

      (二)加强技术培训,搞好综合服务

     

      市、县两级农村能源部门负责组织沼气技术培训工作,要在市政府认定的农民工培训基地中选择一所学校作为沼气生产工培训基地,培训沼气生产工1000名。市、县新农村建设示范区的每一个村和示范区以外乡镇选定的沼气示范村每村首先培训沼气生产工3人以上;对市、县两级新农村建设对口帮建工作队队员进行沼气技术培训,以便于他们能及时指导农民开展沼气建设;各县(市)农业局要组织新农村建设示范区的村支部书记到沼气建设先进地区参观学习,提高认识;县、乡农村能源管理部门要深入村、户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进行技术指导。各县(市)要组建沼气服务咨询中心,做到有办公场所、有专业人员、有电话、有电脑、有车辆。各乡(镇、办)和沼气示范村要组建专业施工队,每个专业施工队必须有持证沼气生产工3人以上,沼气模具6套以上,沼气出料车1辆。沼气示范村要以沼气生产工、专业施工队和农村农技服务组织为依托成立沼气服务组织,负责技术咨询服务和沼气配套产品的组织供应。做到农户想学有人培训,想建有人施工,出现问题能及时咨询并得到上门服务。

     

      (三)突出重点,示范推进

     

      一是承担2005年项目的鄢陵县要切实加强领导,搞好项目监管,加快建设进度,确保任务按时完成。在全市范围内,采取竞标方式确定申报2006年国债沼气项目的县(市)。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比例高、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县(市)将优先推荐。二是市、县两级新农村建设示范区适宜建沼气的村,都要发展户用沼气,建成沼气示范村。三是市、县两级新农村建设示范区以外的乡镇,要选择一个村级班子强、村庄规划整齐、畜牧养殖业发展好的行政村,作为沼气示范村,每村建设户用沼气100口。

     

      (四)建章立制,确保质量

     

      一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农户建池前要根据庭院情况做好规化设计,尽量选择背风向阳的地方,根据沼气池建造情况对畜禽圈舍、厕所、厨房进行新建或改建。二是要因户制宜,选择建设标准。一般要按照“一池三改”(即建沼气池、改厕、改圈、改厨)标准建设。经济条件较差的农户,可按“三结合”标准建设,厕所便池与沼气池进料口相连接,圈舍地面要硬化,使粪尿能直接冲入沼气池。三是坚持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全面推广模具化建池,积极推进专业化施工。要求施工队与农户签定合同,实行三包(包建、包用、包服务),施工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国标GB/T4752-2002《户用沼气池施工操作规程》施工,保证建池质量。做到建一口,成一口,用一口。四是严格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各县(市)农村能源主管部门要按照GB/T4751-2002《户用沼气池质量检查验收规范》对新建沼气池进行验收,并逐户建立沼气用户档案卡,纳入微机管理。对于沼气配套产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杜绝伪劣产品进入,确保产品质量和使用效果。

     

      (五)拓宽投资渠道,加大投入力度

     

      一是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有关沼气建设项目资金400万元,建设“一池三改”户用沼气5000口、200立方米沼气工程一座。二是部门帮扶。市、县两级新农村建设对口帮建工作队,要把沼气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和突破口,积极筹资,建设户用沼气池10000口。有条件的工作队,要帮建50口以上。三是信贷支持。农村信用社要制订出具体的信贷操作办法,发放小额贷款1000万元,每户贷款2000元,支持建设沼气5000口。四是农户自筹。发挥农户投资主体作用,自筹资金2700万元发展沼气。五是社会捐助。请社会志愿者捐资给学校和敬老院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六是市级财政将拿出资金,对沼气建设先进县(市)实行以奖代补。县、乡也要拿出一定资金,主要用于技术服务设施和施工队设备购置的补贴。

     

      四、加强对沼气建设工作的领导,确保我市沼气建设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各级政府要把沼气建设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来抓,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各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沼气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副职是直接责任人。各县(市)要结合下达的任务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层层分解,逐级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农村能源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各乡(镇)要确定一名副职负责沼气建设工作,乡农业服务中心要有沼气专职人员,沼气示范乡要成立沼气服务站。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人员全力抓的工作格局,确保我市沼气建设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二)加强部门协作。农村沼气建设是一项涉及多部门、多行业的系统工程,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农业部门作为沼气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大工作协调力度,特别是做好建设管理、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建设质量。发展改革部门要积极做好利用国债资金发展农村沼气的项目准备工作。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沼气建设的支持力度。科技部门要把沼气技术列入全市重大科技成果推广项目计划。建设部门要积极会同农业部门做好沼气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资质审核工作,加强对沼气工程设计、施工的监督管理。卫生、水利部门要把农村改水、改厕工作与农村沼气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环保、畜牧部门要做好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发展大中型沼气工程的宣传引导工作。妇联要做好农村妇女的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广大妇女积极支持参与沼气建设。林业部门要把发展沼气作为搞好退耕还林和植树造林的重要措施来抓,林业生态重点工程要优先安排沼气建设好的地方。农村信用社要做好小额信贷发放工作,积极支持发展沼气。扶贫部门要把沼气建设作为促进农村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项目,在贫困地区大力推广。

     

      (三)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一是各县(市)要把农村沼气建设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制定沼气工作考核办法和制度。二是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各县(市)政府每月末要将工作进度报市政府,7月份报半年总结,11月份报年度总结。三是建立通报制度。每季度末,将对各县(市)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四是建立奖惩制度。年终采取县自查、市验收、省抽查的办法,对各县(市)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县(市)进行表彰,优先安排农业项目;对完不成任务的通报批评。

     

     

        附件:2006年许昌市农村沼气建设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06年许昌市农村沼气建设任务分解表

     

     

    县(市)

    总农户数(万户)

    沼气任务(户)

    培训沼气生产工(人)

    鄢陵县

    13.6

    4000

    190

    长葛市

    15.9

    3500

    180

    襄城县

    19.4

    3500

    180

    禹州市

    27.1

    4500

    230

    许昌县

    19.0

    4500

    220

    合  计

    95.0

    2000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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