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土地收储和基本农田整治会上的讲话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0610-00558
  • 信息分类:市政府公报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06-10-17 04:19
  • 名 称 :在土地收储和基本农田整治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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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土地收储和基本农田整治会上的讲话

     

     

    毛万春

    (2005年5月9日根据录音整理)

     

     

     

    同志们:

     

    今天,市政府、收储委召开土地收储和基本农田整治工作会,开得很及时,也很有成效。当前推进城镇化进程,实施经营城市战略,开展城市创建活动,土地收储和基本农田整治这两项工作是核心和关键所在;同时对于加快工业化进程,促进第三产业发展,也是重要保障,有了土地就有了发展的基础。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土地收储和三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

     

    土地收储和三项整治工作的成效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2003至2004年,市本级土地收储总额5亿多元,储备土地出让成交额4亿多元,县(市)加起来就更加可观,成效十分明显,通过土地收储出让,我们尝到了甜头,得到了效益,开拓了思路,坚定了加快城镇化的信心;二是,2003至2004年三项整治补充耕地1万多亩,置换建设用地指标6000多亩,全市上报省批建设用地达1万多亩,有力地保证了全市经济建设对用地的需求,土地收储、土地整治功不可没。在面临着经验不足、人手少、经费筹措难,大家发展愿望比较强的情况下,我们能够开拓性的工作,取得这样好的成绩,而且未出现大的问题,实属难能可贵。

     

    二、土地收储和整治工作大有可为,机遇难得

     

    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许昌独特的区位优势,在今后的几年中,将会突显出来。在中原城市群中,许昌离郑州只有83公里,离郑州机场只有50多公里。我们有45万亩的花卉苗木基地这个独特优良的生态环境,已经建设和正在建设七条高速公路,有京广铁路,还有郑州到武汉的高速客运铁路也正在规划之中,这些优势为近5000平方公里的许昌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为土地收储和三项整治工作提供了一个宽广的舞台。二是从经营理念上,市委提出了经营城市战略,这个战略实施4年来,许昌发生了令人瞩目的变化,使全市上下看到了希望,增强了信心。经营城市战略的核心是土地经营,基础是土地整治,两者相辅相成,良性互动,为我市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大量的商机和广阔的空间。因此我们更加认识到经营城市战略的正确,更加坚定经营城市的信心和决心,在下步的工作中,我们还要在经营城市战略的指导下,深入开展土地收储和三项整治,使之更好地服务于城市发展。三是有三个千载难逢的政策机遇。第一,凡是进国家和省的重点项目,国家和省提供土地指标,像龙岗电厂二期、几条高速公路,许禹铁路改造和烟厂改造等,这些项目的用地都可用国家和省里配给的指标,这个机遇是很难得的。第二,通过三项整治整理出的耕地可以置换建设用地指标,多整治多置换多使用,通过整理既增加了农业投入,支持和服务了“三农”,也为城镇建设提供了用地保障。第三,今年还有国家指令性指标3000亩,存量土地调剂利用指标2600亩,这将大大缓解建设用地紧张的矛盾。这三个好政策,为加快土地收储、促进许昌经济发展提供了大有作为的舞台。四是有科学发展观作指导,我们可以大胆放手的去干工作。坚定不移地走节约土地、集约用地的道路,这是许昌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可持续战略的要求,是我们更好地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更好地贯彻科学发展观,就必须吃透中央和省有关政策精神,从粗放、外延扩张转变为精耕、内涵提高,有保有压,选择好项目、好产业,增加科技含量、提升城乡建设品位,这又是一个好的发展机遇。

     

    三、今年及今后一段时期土地收储和农田整治的工作重点

     

    一是健全土地收储制度,强化宏观调控管理。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和合理的资源利用观为指导,建立适应土地管理新体制和新机制需要的土地收储供应制度,走政府集中统一管理下的以市场配置资源为主、与强化宏观调控功能相结合的道路。要全面推进土地收购储备机制建设,完善土地收购储备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快土地市场建设,在抓好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公开供应的同时,积极研究探索宏观调控形势下的土地垄断供应机制,实现土地资源的节约利用和优化配置,使经济发展和资源环境相协调,不断保护和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

     

    二是强化土地收储的前期论证,实施计划收储。土地收储中心要在市政府和收储委的领导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合作,研究市区土地收储计划,及时解决土地收储整理过程中的问题,在全面掌握收储资源的基础上,按照城市规划,对每宗土地进行收储分析论证,建立收储项目资源库。近期重点对市区旧城改造和三条路、四条河道两侧的土地逐宗进行收储论证,提出收储方案,经收储委研究,适时进行收储。

     

    三是要强化土地收储整理,提高土地收储效益。土地收储要重视和加强前期整理工作,使收储的土地达到五通一平,实行净地出让。不断提高区片改造水平,可以在市区选择2-3个城市开发建设精品项目,通过研究论证,参与国内外招商活动,吸引外埠企业来许投资兴业,提高土地开发效益和城市建设品位。做到收购一片就规划一片,开发建设一片就亮丽一片,努力提升城市品位,促进土地升值增值。

     

    四是拓宽收储资金渠道,理顺资金管理办法。要继续加强与金融部门的合作,建立良好信贷信誉。要积极探索土地收储资金筹措渠道,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土地收储。还要积极改革收储方式,降低收储成本。10%的土地收储基金,要尽快兑现,分户用于东、西区和老城区土地收储。关于占压的收储资金回笼问题,请刘市长组织有关部门抓紧研究,给予明确的答复。凡是近期不能解决的,要创造条件,作出具体的安排,解决方案向政府常务会进行报告。

     

    五是迅速行动,开展基本农田整治工作。基本农田涉及国家粮食安全,关系到农民的长远生计,是耕地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中共中央在今年下发的一号文件中明确指出:要严格保护耕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这次在全市开展基本农田整治的意义和认识问题,我在前面已讲过了,我们必须迅速行动,抓紧落实,把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促进农村建设用地流转。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通过基本农田整治,使我市基本农田数量有所增加,质量明显提高,布局更加合理,“三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将中央提出的耕地总量不减少和基本农田保护率不降低的政策落到实处,为城镇化发展提供有力的用地保障,全面提高我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六是统筹安排和使用资金,为整治工作提供保障。资金有四项:1、各县(市)按项目要求积极申报国家级和省级土地开发整理资金;2、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70%地方留成部分;3、征收的土地开垦费;4、土地出让金30%用于农业开发资金。四块资金按我市目前土地使用情况,可以筹措1亿多元。希望财政、国土等部门一定要通盘考虑,合理使用。同时要立好规矩,严格监督,实行阳光操作,确保用到基本农田整治和“空心村”整理上,保证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七是树立科学的用地观,把用地指标用好。在用好指标上要注意把握四个方面:1、土地部门下达的各地年度土地整理指标要完成。各地整治多少,置换多少,一定要有计划,做到心中有数。要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魏都区、东城区包括开发区没有整理空间,那怎么办呢?就得从其它5个县(市)调剂解决,置换整治任务,要与置换指标挂起钩来。比如说,整理1000亩,县(市)留900亩,余下100亩由市统一调剂使用。按照这个思路,国土部门要拿出一个操作性办法。2、严禁各地实行零地价,市政府常务会上对这个问题强调得很严肃。温家宝总理去年的电视电话会上专门点到严禁搞零地价问题,所以在这一个问题上,大家千万不要撞红灯,“零地价”这个提法从今天要宣告结束。3、严禁违法占用基本农田搞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在这个问题上撞红线。国家在这方面的处罚非常严厉,既处理事,又处理人,今年全省还有7个省辖市因此停批报地。4、严肃查处因征地补偿不到位引发的信访案件。群众利益无小事,况且土地是农民生存之本、保障之源,如果没有把农民的问题解决好,工作就会陷入被动。我们一定要把农民群众利益维护好,把有关政策执行好,这是关键的关键。

     

    四、切实加强对土地收储和土地整治工作的领导

     

    一是提高认识,解决思想问题。国家已经用了将近20年时间把耕地保护作为一个基本国策实施,而且随着形势的发展,今后还要不断加强。对于这项工作,我们一定要跳出传统的思维方式,时紧时松的旧有管理方式是行不通的,一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站在可持续发展的高度,站在对历史、对子孙后代负责的高度去认识这个问题。如果思想认识不到位,就是政策再宽松,还会趟地雷、闯红线;如果思想问题解决了,这就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是大有可为的。各级领导要全面理解政策,用足用活政策,为许昌的发展、群众的利益做好这项工作。

    二是狠抓落实,实行责任追究。作为我市的收储委主任,政府的法人,我对全市的土地收购、基本农田整治以及整个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负总责,县里行政主管、乡里行政主管,都应该对你这个县、这个乡负总责,这是很明确的。地方各级主管领导要负直接责任,各级国土部门负具体责任,这个责任今后必须与安全生产、规范市场秩序相提并论,不要等上边盯紧了、曝光了、安全事故出来了,我们再去被动地追究,那就太晚了。我们应该用一个主动追究、自觉追究、过程追究、隐患追究的机制,把保护基本农田这个底线守住。这样,许昌的土地保护和利用工作就能在现在这样一个良好的环境中有一个更加良性健康的发展。

     

    三是认真学习,切实转变观念。各级政府、各单位领导都要认真学习国务院的《决定》,总理的讲话和一系列新的规定和政策,把这些文件精神领会透。主管国土工作和国土局的同志,更应该逐段学习,不能一知半解。我们县(市、区)的负责同志,也应该抽出时间来学习,了解这些基本的要求和规定。通过学习加快观念转变,把我们的思想统一到国务院的《决定》和国家现行的土地利用政策上来,更加注重节约和集约用地,更加注重依法用地,也更加注重按规定的程序报批,更加注重防止违规违法使用土地事件的发生,更加注重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在工作中,既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事,不出案件,同时,要用足用活政策,比如利用好过去批而未用土地、三项整治出来的土地、国家分配给我们的指标等。通过我们卓有成效的工作,加快许昌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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