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及加拿大一枝黄花预防和除治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0610-00483
  • 信息分类:市政府公报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06-10-17 04:19
  • 名 称 :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及加拿大一枝黄花预防和除治的通知
  • 文 号 :
  • 关 键 字 :
  • 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及加拿大一枝黄花预防和除治的通知

     

    许政办〔2005〕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加强对加拿大一枝黄花进行检疫处理的紧急通知》精神,切实保护好我市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坚决遏制松材线虫病和加拿大一枝黄花传播蔓延,动员全社会力量做好松材线虫病和加拿大一枝黄花的预防和除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松材线虫病和加拿大一枝黄花危害的严重性

     

    松材线虫病是松科植物的一种毁灭性病害,它具有致病能力强、致死速度快、传播迅速、除治难度大等特点,被列为国际、国内重要的植物检疫对象。松树感染松材线虫病后从显现症状起1个月左右即全株枯死,故又称其为松树的“癌症”。我国自1982年首次发现松材线虫病以来,已对森林资源造成了严重破坏,一些地区的外贸出口、经济建设和生态环境受到严重影响。加拿大一枝黄花原产北美,20世纪30年代作为庭院花卉引入我国上海、南京一带,后逸生野外,该植物具有极强的繁殖和快速占有空间的能力,在生长过程中,与其他植物争夺水分、养分和空间,造成其它植物的死亡,严重破坏生物多样性,故又被称为“霸王花”和“植物杀手”。国家林业局已将加拿大一枝黄花列为“林业危险性有害生物”,我省已列入省补充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

     

    松材线虫病以人为活动传播为主,各种松木材料的包装箱、垫板、电缆用的木托盘架等是松材线虫病传播扩散的主要载体。加拿大一枝黄花主要靠风力、交通工具及人类活动进行传播。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物流剧增,松材线虫病和加拿大一枝黄花传入我市的机会不断增加,预防形势非常严峻。我市地处暖温带地区,是松材线虫病和加拿大一枝黄花易发生、流行地区。近几年以雪松为主的松科植物作为园林绿化树种和各种花卉新品种的引入势头很猛,如果松材线虫病和加拿大一枝黄花一旦传入,将给我市生态建设和自然环境造成重大破坏,并会给我市花卉苗木产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松材线虫病和加拿大一枝黄花危害的严重性,要利用报纸、电视、广播、集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认识,积极动员社会各界认真做好松材线虫病和加拿大一枝黄花的防范工作。

     

    二、切实抓好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狠抓松材线虫病和加拿大一枝黄花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变被动防治为主动预防,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搞好监测和检疫工作。贸易、运输、工商、电业、电信等部门和苗圃、花木基地、花卉经营店等单位要配合和支持林业主管部门,共同做好我市松材线虫病和加拿大一枝黄花的预防工作。

     

    要认真组织调查,摸清分布情况。各地要组织有关部门在本辖区内全面开展松材线虫病和加拿大一枝黄花的调查工作,重点做好木材加工厂、木材集散地、使用支撑木的厂矿、使用松木包装箱的单位、建筑工地、种苗繁育基地、花木生产基地和城镇鲜花店等地的调查工作,摸清松材线虫病和加拿大一枝黄花在我市的发生、分布、种植的数量和销售情况。

     

    加强疫情监测,建立疫情监测普查和报告制度。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松材线虫病和加拿大一枝黄花疫情调查监测工作,同时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上报松树苗木、松木制品的调入和使用情况以及加拿大一枝黄花的种植、鲜花的销售情况,一旦发现松材线虫病和加拿大一枝黄花疫情,要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并开展全面调查和除治工作。加强检疫,堵塞松材线虫病和加拿大一枝黄花的传播。为有效防止松材线虫病和加拿大一枝黄花通过人为活动传入我市,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布的《植物检疫条例》和省政府颁布的《河南省植物检疫条例》,严格检疫执法。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到松材线虫病疫区调运松材及其制品(如木板箱、木框、木枕、电缆木托盘等),严禁木材经营单位加工经营病木、病材,严禁种植、销售和调运加拿大一枝黄花及其产品。各地调入松科植物等绿化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时,必须取得调入地森检机构开具的《植物检疫要求书》。各级森林植物检疫机构对调入的所有松科植物及其制品,尤其从疫区调入的松木类包装箱、垫板和电缆托盘等要进行严格细致的复检。

     

    三、采取措施,积极开展除治工作

     

    根据《植物检疫条例》和《河南省植物检疫条例》对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处理规定,各地对发现非法种植的加拿大一枝黄花要立即铲除,铲除的幼苗和根茎要集中烧毁,土壤里不留余根,对销售的鲜花要收缴烧毁。木材检查站和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站要加强对松科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检查,发现从疫区非法调运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的必须依法就地进行除治,不得补开《植物检疫证》,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在复检时发现带有松材线虫病的松木及其制品,要立印采取隔离措施,对其进行灭害处理。工商、公安、铁路、交通、电力、邮政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并密切配合林业部门做好松材线虫病和加拿大一枝黄花的除治工作。要加强对木材流通领域、木材和花木市场、木材和鲜花经营单位的管理、检查,发现可疑制品和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材及其产品一经查获,立即烧毁。

     

    四、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松材线虫病和加拿大一枝黄花的预防和除治工作是地方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各级政府要成立由政府领导牵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预防和除治领导机构,实行地方各级政府行政领导责任制,广泛发动群众,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在财力、物力等方面支持预防工作的开展。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领导不力、没有落实预防和除治措施而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因监测不力、检疫执法不严造成疫情传入的地方,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因非法种植、经营加拿大一枝黄花和非法调运、经营松材线虫病疫木及其制品,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要依法严惩。

     

     

    二○○五年四月二十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