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办[2005]62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企业发展服务局许昌市组团参加第十六届哈洽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0611-00098
  • 信息分类: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06-11-08 07:45
  • 名 称 :许政办[2005]62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企业发展服务局许昌市组团参加第十六届哈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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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政办[2005]62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企业发展服务局许昌市组团参加第十六届哈洽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企业发展服务局制订的《许昌市组团参加第十六届哈洽会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许昌市组团参加第十六届哈洽会实施方案(市企业发展服务局)

     

     

    第十六届哈尔滨经济贸易洽谈会将于2005年6月15日-19日在哈尔滨国际会展中心举行。会议由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商务部、国家贸促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6个国家和地区的11个政府部门或商贸组织协办,设置国际标准展位2000个。参会参展国家和地区将达80多个,国内外客商11万多人,世界500强企业及知名企业100多家。为促进我市企业加强与东北地区及东北亚各国的经贸合作,我市决定组团参加第十六届哈洽会,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作好参会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许昌市参加第十六届哈洽会参展团,申武装副市长任团长,市企业发展服务局主管领导任副团长。市企业发展服务局负责参会参展的具体组织工作,各县(市、区)的参会参展工作由当地企业局负责。

     

    二、会议内容、参会单位范围、会期

     

    1、会议内容:经济技术合作洽谈,商品展销,市情介绍、企业风采展。

     

    2、参会单位范围:一是产品与东北市场有互补性的企业;二是拟开拓东北市场及其边贸市场,与俄罗斯等东北亚国家进行经贸合作的企业;三是具有代表性的重点企业。

     

    3、会期:2005年6月15日—19日。

     

    4、地点:哈尔滨国际会展中心。

     

    三、会议安排

     

    按照哈洽会组委会办公室的要求,展位按国际标准设置。各县(市、区)要做好企业参会的组织推荐工作,报市企业发展服务局汇总后,全市统一布展,市企业发展服务局承担部分展位费。

     

    (一)5月23日前,报展位数量、参展企业、参展产品、洽谈项目,活动负责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5月30日前,报各地及企业、产品宣传资料,统一制作展板、宣传资料。

     

    (三)6月13日-14日布展。

     

    (四)6月15日-19日展示、洽谈、交易。

     

    (五)6月19日下午撤展。

     

    四、参会要求

     

    1、认真筹备,精心组织,保证企业参会和参会质量,按时完成筹备工作。

     

    2、做好参展企业、产品的筛选工作。参展企业要优先考虑40户重点企业,享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参展产品要体现我市工业发展水平,注重适销对路;坚决杜绝商业欺诈行为和假冒伪劣产品参会。

     

    3、做好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的落实工作。各参会单位要及早着手联系准备,力争会议期间推出一批有针对性的项目招商、签约。

     

    4、尽可能组织企业参会,广揽信息,广交朋友,掌握行业发展趋势,捕捉商机,促使我市企业和产品开拓东北地区市场,走出国门,与东北亚国家开展经贸合作。

     

    5、各地、各单位会议期间要遵守大会规定,明确专人负责现场管理,加强联系协调,及时统计报送参展成果。

     

    五、经费问题

     

    市代表团经费由市财政解决,各县(市、区)及其它单位经费自行解决。

     

    六、联系办法

     

    单位:许昌市企业发展服务局

     

    地址:市政府9号楼三层9326房间

     

    联系人:张忠民

     

    电话:2965079

     

    传真:2965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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