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企业发展服务局制订的《许昌市组团参加第十六届哈洽会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许昌市组团参加第十六届哈洽会实施方案(市企业发展服务局)
第十六届哈尔滨经济贸易洽谈会将于2005年6月15日-19日在哈尔滨国际会展中心举行。会议由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商务部、国家贸促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6个国家和地区的11个政府部门或商贸组织协办,设置国际标准展位2000个。参会参展国家和地区将达80多个,国内外客商11万多人,世界500强企业及知名企业100多家。为促进我市企业加强与东北地区及东北亚各国的经贸合作,我市决定组团参加第十六届哈洽会,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作好参会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许昌市参加第十六届哈洽会参展团,申武装副市长任团长,市企业发展服务局主管领导任副团长。市企业发展服务局负责参会参展的具体组织工作,各县(市、区)的参会参展工作由当地企业局负责。
二、会议内容、参会单位范围、会期
1、会议内容:经济技术合作洽谈,商品展销,市情介绍、企业风采展。
2、参会单位范围:一是产品与东北市场有互补性的企业;二是拟开拓东北市场及其边贸市场,与俄罗斯等东北亚国家进行经贸合作的企业;三是具有代表性的重点企业。
3、会期:2005年6月15日—19日。
4、地点:哈尔滨国际会展中心。
三、会议安排
按照哈洽会组委会办公室的要求,展位按国际标准设置。各县(市、区)要做好企业参会的组织推荐工作,报市企业发展服务局汇总后,全市统一布展,市企业发展服务局承担部分展位费。
(一)5月23日前,报展位数量、参展企业、参展产品、洽谈项目,活动负责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5月30日前,报各地及企业、产品宣传资料,统一制作展板、宣传资料。
(三)6月13日-14日布展。
(四)6月15日-19日展示、洽谈、交易。
(五)6月19日下午撤展。
四、参会要求
1、认真筹备,精心组织,保证企业参会和参会质量,按时完成筹备工作。
2、做好参展企业、产品的筛选工作。参展企业要优先考虑40户重点企业,享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参展产品要体现我市工业发展水平,注重适销对路;坚决杜绝商业欺诈行为和假冒伪劣产品参会。
3、做好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的落实工作。各参会单位要及早着手联系准备,力争会议期间推出一批有针对性的项目招商、签约。
4、尽可能组织企业参会,广揽信息,广交朋友,掌握行业发展趋势,捕捉商机,促使我市企业和产品开拓东北地区市场,走出国门,与东北亚国家开展经贸合作。
5、各地、各单位会议期间要遵守大会规定,明确专人负责现场管理,加强联系协调,及时统计报送参展成果。
五、经费问题
市代表团经费由市财政解决,各县(市、区)及其它单位经费自行解决。
六、联系办法
单位:许昌市企业发展服务局
地址:市政府9号楼三层9326房间
联系人:张忠民
电话:2965079
传真:2965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