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的通知》(许政〔1999〕56号)精神,因工作需要,从即日起启用“许昌市人民满意公务员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和“许昌市人民满意公务员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
二○○六年七月十九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的通知》(许政〔1999〕56号)精神,因工作需要,从即日起启用“许昌市人民满意公务员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和“许昌市人民满意公务员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
二○○六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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