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办[2006]98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商务局许昌市参加第八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0611-00017
  • 信息分类: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06-11-09 07:44
  • 名 称 :许政办[2006]98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商务局许昌市参加第八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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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政办[2006]98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商务局许昌市参加第八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商务局制定的《许昌市参加第八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九月一日

     

     

    许昌市参加第八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方案

    (市商务局)

     

     

    根据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河南组委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参加2006年第八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组织筹备方案〉的通知》(豫高交〔2006〕1号)精神,市政府决定组团参加2006年10月12日—17日在深圳举行的第八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为切实做好参会工作,确保取得实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高新技术、科技兴贸战略为指导,以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利用高交会这个国际性的盛会,充分展示我市高新技术最新成果,着力做好高新科技产品出口和高新技术引进两方面的工作,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追踪最新的科技成果和科研动态,开拓视野,收集信息,利用各种机会主动与国内外客商洽谈,搞好商业配对活动和创业投资洽谈活动,注重参展实效,扩大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展示许昌市高新技术水平及科研能力,推动许昌高新技术产品和成果走向世界,加快高新技术成果的产业化进程。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2006年高交会组织筹备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许昌市参加第八届高交会代表团(以下简称代表团),副市长申武装任代表团团长,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企业发展服务局、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为代表团成员单位,代表团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联系电话:2622763、2258020,传真:2334045),市商务局局长魏金河任办公室主任。

     

    各县(市、区)组成分团参加。

     

    三、工作安排

     

    (一) 布展工作

     

    我市参加省商务厅组织的我省展厅,采取统一设计、统一布展、突出特色、重视总体效果的布展方式,充分展示和宣传我市高新技术成果。

     

    (二) 参展、参会项目的收集和筛选工作

     

    1.各县(市、区)要按照政府组织领导,企业、科研单位参加,选择有关活动的原则,切实加强对高交会筹备工作的组织领导,力争多收集参展、洽谈项目。

     

    2.各县(市、区)要筛选2至3个企业参展,展示我市的科技成果,宣传许昌,扩大招商引资。

     

    3.各县(市、区)要筛选1至2个项目,在省代表团项目签约仪式上签约,项目签约金额在6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筛选3至4个项目在我市项目签约仪式上签约,其中利用外资项目签约必须保证一个(项目金额在300万美元以上)。

     

    4.各县(市、区)要邀请客商10名以上。重点邀请有代表性、实力雄厚的中外客商。

     

    5.各单位的参展、洽谈项目要以统一格式上报市高交会组委会办公室,汇总后报省商务厅,经筛选后正式通知参展、参会。

     

    6.项目筛选原则:

     

    (1)有高新技术成果融资、转让,合作和投资等交易的需求;

     

    (2)有项目招商需求;

     

    (3)人才信息交流需求;

     

    (4)国家“863”计划、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火炬计划、科研成果推广计划等国家计划或地方计划的项目;

     

    (5)企业、院校等开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项目;

     

    (6)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业化好且权属清晰的技术项目;

     

    (7)传统行业改造中所开发的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等。

     

    (三)加大宣传力度

     

    在市代表团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各重点企业和科研机构要积极主动参加,并将科研成果参展。会议期间将组织一次市情介绍、项目签约及科研成果引进技术项目发布会,加大对许昌的宣传力度。各参展、参会单位要印制宣传资料在会上发放。

     

    (四)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宣传、组织筹备工作,对能代表许昌水平的重点企业应积极做好参展动员工作。

     

    2.各县(市、区)组成分团,负责本地参展、洽谈及参会人员的组织工作。

     

    (五)时间安排

     

    1.9月6日,各县(市、区)报送组团参会成员名单;洽谈项目签约、客商邀请情况;

     

    2.9月15日,各县(市、区)报送确定客商邀请人员、签约项目;

     

    3.9月30日,布展企业赴深圳;

     

    4.10月8日至10日,参展企业代表赴深圳;

     

    5.10月12日至17日,高交会会期;

     

    6.10月底,对我市高交会参展、参会情况总结评比。按各县(市、区)组织筹备、参展、参会、项目签约、客商邀请等情况进行评比。对参会效果明显的在全市通报表扬,对参会无成果的通报批评。

     

    四、参会费用

     

    今年高交会本着节省开支、提高办展水平的原则,市代表团所需宣传费、公共费用按年初预算执行。各县(市、区)及有关单位参会费用由各单位自行解决,每个参展单位需缴纳参展费用3500元,用于展位租赁和布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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