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李亚市长在四届人大七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对2006年全市的主要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为认真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市政府办公室将《政府工作报告》中2006年的主要工作、省政府分解给我市的重点工作进行了分解,并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落实情况向市四大班子领导进行反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请于6月20日、12月20日前将上半年及全年工作落实情况,以文字材料形式报送市政府督查室。
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许昌市2006年需要落实的83项重点工作
1.着力抓好东城区热电厂、烟草薄片等53个重点项目,当年完成投资50亿元,争取30个项目建成投产。〔各县(市、区)政府、东城区、市发改委、企业局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二科及分管秘书长牵头催办〕
2.继续推进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市区拦蓄水工程建设,加快优质小麦基地、花卉苗木基地、中药材基地、生猪生产和加工基地建设,搞好农业产业化和信息化项目建设。〔各县(市、区)政府、市农业局、科技局、水利局、粮食局、林业局、畜牧局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三科及分管秘书长牵头催办〕
3.加快许禹、许亳、禹登及郑石高速许昌段和国(省)道许昌段改扩建工程建设。积极推进禹登铁路、许禹铁路建设以及郑州至武汉客运专线许昌段的前期工作。〔禹州市、长葛市、许昌县、鄢陵县政府、市交通局、发改委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六科及分管秘书长牵头催办〕
4.加快许昌学院二期、许昌职业技术学院迁建、许昌二高迁建、数字电视客户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许昌学院、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市教育局、广电局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四科及分管秘书长牵头催办〕
5.继续把重点项目纳入目标管理,完善重点项目市级领导联系制、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等工作机制,切实解决项目核准、资金落实、征地拆迁、建设环境等问题,形成合理的投资规模和良好的投资环境。〔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建委、监察局、国土局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二、六科及分管秘书长负责催办〕
6.抓住国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实施、发行国债资金和省里增加安排专项资金的机遇,努力争取更多的发展资金。〔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农业局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二、三科及分管秘书长负责催办〕
7.加强招商队伍建设,创新招商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活动。加强对签约项目的跟踪问效,确保合同兑现、资金到位。认真落实企业招商引资奖励政策,提高企业招商引资积极性。〔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商务局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二、五科及分管秘书长负责催办〕
8.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推动银企合作,继续搞好与驻郑州各股份制银行的对接和开行授信工作,积极推进企业发行股票、债券,提高企业的直接融资能力。〔市发改委、人行、企业局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二、五科及分管秘书长负责催办〕
9.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目标,按照“统一规划、市场运作、产业支撑、农民受益”的要求,抓好许昌至长葛87平方公里区域内城乡一体化、新农村示范区建设。选好试点,合理布局,科学规划,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整体推进、协调发展。〔长葛市政府、许昌县政府、魏都区政府、市农业局、建委等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及分管秘书长负责催办〕
10.稳定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推广高产优质品种及配套技术。积极发展特色农业,新增花木8.5万亩、木本中药材3万亩、退耕还林3.3万亩。巩固提高311国道许昌至鄢陵段、107国道许昌至长葛段花卉长廊建设的规模和档次,积极推进颍汝百里林水长廊、鄢陵花木市场和兆丰花卉市场建设。〔各县(市、区)政府、市农业局、水利局、林业局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三科及分管秘书长牵头催办〕
11.投资3360万元,建设烟叶现代园区。抓住省政府发展“郑许漯”食品带机遇,大力发展食品加工业。积极扶持20家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加快发展,引导龙头企业直接融资,建立原料基地,搞好农产品精深加工。抓好“千场百区”建设,大力发展养殖业。〔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农业局、烟草公司、畜牧局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二、三科及分管秘书长负责催办〕
12.加快农业信息化步伐,实施“农村科技示范工程”。推进农业机械化,提高劳动生产率。积极推进土地流转,提高集约经营水平。〔各县(市、区)政府、市农业局、科技局、农机局、土地局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三、六科及分管秘书长负责催办〕
13.继续实施“五型”增收,使农民群众不断得到实惠。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15万人,新增转移、输出农村富余劳动力20万人次。加大扶贫开发力度,解决1.5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问题。〔各县(市、区)政府、市农业局、劳动局、财政局、科技局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三科及分管秘书长牵头催办〕
14.切实加强涉农收费及价格管理,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各县(市、区)政府、市农业局、监察局、物价办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二科及分管秘书长牵头催办〕
15.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业生产资料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大型农机具购置补贴等七项惠农政策,做到“一分钱也不能少,一天也不能耽误,一户也不能漏掉”。〔各县(市、区)政府、市财政局、农业局、农机局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二科及分管秘书长牵头催办〕
16.以“饮干净水、走平坦路、建沼气池、用卫生厕”为目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33个行政村、4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投资2.6亿元,改造、建设农村公路600公里;积极推广使用沼气,力争新增沼气用户1万户;综合整治村容村貌,逐步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市创建办、农业局、交通局、水利局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三科及分管秘书长牵头催办〕
17.加快农村电网改造的续建配套工程。搞好农业综合开发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各县(市、区)政府、市农业局、水利局、电业局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三科及分管秘书长牵头催办〕
18.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连锁化“农家店”。〔各县(市、区)政府、市商务局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五科及分管秘书长牵头催办〕
19.完善县级农产品、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体系和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各县(市、区)政府、市农业局、畜牧局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三科及分管秘书长牵头催办〕
20.围绕“136”工业体系建设,启动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抓好一批工业重点技改项目,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继续采取规划引导、要素倾斜、政策扶持等措施,增强支柱产业、重点企业的支撑带动作用。〔市发改委、企业局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五科及分管秘书长牵头催办〕
21.着力抓好省、市制造业信息化重点示范企业,提升我市制造业信息化水平。〔市发改委、企业局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五科及分管秘书长牵头催办〕
22.强力推进国家(许昌)电力电子系统产业园建设,切实抓好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河南(魏都)民营科技园区等一批有优势的产业带、工业园区的建设和发展,提高产业集聚度。〔魏都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发改委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二科及分管秘书长牵头催办〕
23.继续开展“质量立市、名牌兴业”活动,引导企业培育品牌、提升品牌、经营品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七科及分管秘书长牵头催办〕
24.认真落实支持、扶持重点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鼓励、引导重点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继续对重点企业实施动态管理,各类信贷资金、企业发展资金、科技3项费用等向重点企业倾斜。〔市发改委、人行、企业局、科技局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二、三、五科及分管秘书长负责催办〕
25.突出抓好40户重点企业的58个项目,确保完成投资37亿元,进一步做大做强一批市场潜力大、科技含量高、管理机制活的重点企业。〔市发改委、企业局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五科及分管秘书长负责催办〕
26.抓住国家、省支持资源节约和发展循环经济的机遇,加快实施一批示范价值高、带动能力强、经济效益好的重大项目和示范工程。〔市发改委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二科及分管秘书长牵头催办〕
27.严格控制高耗能、高耗材、高耗水产业发展,依法关闭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市发改委、环保局、国土局、安监局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二、五、六科及分管秘书长负责催办〕
28.全面清理整治砖瓦窑厂,禁止生产实心粘土砖,积极推广新型建材。〔市国土局、建委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六科及分管秘书长牵头催办〕
29.抓住我市被确定为中原城市群核心区的机遇,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密切与郑州的经济联系和功能对接。〔市发改委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二科及分管秘书长牵头催办〕
30.继续实施经营城市战略,完善机制,深化改革,确保经营城市取得新的成效。〔市经营城市办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六科及分管秘书长牵头催办〕
31.以东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魏都区和许昌县城区为重点,认真搞好项目策划,加快建设步伐,进一步提高市区的辐射带动能力。〔许昌县、魏都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市发改委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二科及分管秘书长牵头催办〕
32.突出抓好在建城建项目,争取16个续建重点项目年内完成投资13.7亿元。年底前,确保天宝路、许继大道西段、八一路西段、东关大街改造、帝豪游园、滨河游园等项目竣工。加快推进建安公园、曹丞相府及广场工程、107国道市区段改线、许扶运河整治、引佛济许、文昌苑综合开发等项目建设。开工建设许昌至长葛城际通道,带动沿线行政、工业、生态、物流、旅游等项目建设,加快产业聚集,扩大城区规模。〔长葛市、许昌县、魏都区政府、市交通局、建委、水利局、旅游局等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六科及分管秘书长牵头催办〕
33.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县域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工业发展为主导,以园区建设为平台,以非公经济为主体,突出特色,深化改革,集约发展,全力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企业局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五科及分管秘书长牵头催办〕
34.支持和扶植各县(市)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推动县域工业相对集中规划和布局,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工业园区。加强县(市)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完善城镇功能,全面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五科及分管秘书长牵头催办〕
35.按照中原城市群总体发展规划纲要,在6月底前编制完成我市具体实施方案。〔市发改委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二科及分管秘书长牵头催办〕
36.依照城市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 ,上半年完成近期建设规划,合理确定近期城市重点发展区域、用地布局及建设发展时序,确保重要产业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在空间上得到落实;年内完成重点镇、中心镇新一轮总体规划修编及近期规划修编工作,争取年内完成50%以上的建制镇、乡政府所在地集镇的新一轮总体规划修编及近期规划修编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市建委、国土局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六科及分管秘书长牵头催办〕
37.加大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确保年内全部按新标准开征污水处理费;加大自备井的征收力度,确保污水处理费征收率达到100%。〔各县(市、区)政府、市建委、水利局、环保局、物价办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二、三、六科及分管秘书长负责催办〕
38.加快户籍管理改革步伐,6月底前要制定具体操作办法,进一步降低外来从业人员进城落户的限制条件,加快“城中村”及近郊无地少地居民的转户步伐。〔各县(市、区)政府、市公安局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六科及分管秘书长牵头催办〕
39.建立城乡平等就业制度。继续清理限制农民进城就业的歧视性政策规定。取消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招录公务员和工作人员时的户籍或地域限制,实行身份证管理。取消对外来从业人员及其用工单位的不合理收费。强化就业和创业培训,加强对外来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逐步将外来从业人员和“城中村”及近郊转户从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险范围;开辟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渠道,为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和原用工单位或雇主没有为其办理参保手续的外来从业人员建立个人账户;逐步扩大外来从业人员和“城中村”及近郊转户居民失业保险和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覆盖面。〔各县(市、区)政府、市劳动局、监察局、人事局、公安局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二、六科及分管秘书长负责催办〕
40.巩固提高“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深入开展“国家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不断完善和规范“组织领导、目标责任、属地管理、资金保障、新闻发布、考核奖惩”的创建机制,让群众参与,让群众受益,让群众满意,切实提高创建水平和实效。〔市创建办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三、四、六科及分管秘书长负责催办〕
41.以开发三国曹魏文化、钧瓷文化、生态休闲度假等旅游资源为重点,加强旅游重点项目策划和建设,促进旅游业发展。进一步加强旅游精品线路和精品景区建设,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加快旅游资源整合。〔市旅游局、文化局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四、七科及分管秘书长负责催办〕
42.加快发展现代流通和物流业。抓好万里物流园、万通汽贸城、上海商贸城等物流建设项目。加快建设花卉苗木、中药材、发制品、蔬菜、棉花、农机配件等特色物流中心。〔有关县(市、区)、东城区、市发改委、商务局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二、五科及分管秘书长负责催办〕
43.办好鄢陵花博会、禹州药交会、长葛农机产品交易会和首届国际发制品博览会。〔鄢陵县、禹州市、长葛市政府、市商务局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三、五科及分管秘书长负责催办〕
44.积极发展金融、房地产、信息、社区服务等新型服务业。〔市发改委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二科及分管秘书长牵头催办〕
45.完成许继集团、市供水总公司、污水净化公司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市发改委、建委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五、六科及分管秘书长负责催办〕
46.积极做好东投、交投、发投、城投等市属国有投资公司的改革改制工作,使其真正成为运作规范、盈亏自负、良性发展的市场竞争主体。〔市发改委、东城区、交通局、建委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二、六科及分管秘书长负责催办〕
47.抓紧推进县(市、区)规模以上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实现民有民营。力争年内全面完成国有集体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企业局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二、五科及分管秘书长负责催办〕
48.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巩固完善公益类事业单位“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加快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和准公益类事业单位产权制度改革。〔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人事局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二科及分管秘书长牵头催办〕
49.以推进公共财政体系建设为重点,深化改革,扩大覆盖,加强征收和支出管理,增强财政的调控、引导及抗风险能力。〔各县(市、区)政府、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二科及分管秘书长牵头催办〕
50.以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监管体系为重点,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继续做好农村信用社改革。把城市信用社改组为城市商业银行。〔市发改委、人行、银监局、城信社、农信办,市政府办公室二、三科及分管秘书长负责催办〕
51.着力抓好城建、交通、水利等领域的改革。〔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建委、交通局、水利局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二科及分管秘书长牵头催办〕
52.调整和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扩大发制品等传统商品出口,提高机电产品、金刚石制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发制品、机电、建筑等具有一定实力的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带动产品、原材料和技术出口。落实好出口退税和外贸出口推进计划政策,确保出口退税和出口奖励政策及时到位。注重增加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的进口,提高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各县(市、区)政府、市商务局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五科及分管秘书长牵头催办〕
53.继续坚持政治上放心、政策上放开、发展上放手,加强引导、改进服务、优化环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壮大。围绕“转机制、抓管理、调结构、增效益”,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提升内涵。建立完善融资信用担保、维权服务等社会化服务体系,搭建银行与非公有制企业合作、沟通平台,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的信贷支持。〔各县(市、区)政府、市企业局、人行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五科及分管秘书长牵头催办〕
54.启动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项目,集中力量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继续抓好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试验室等创新平台建设,提升我市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市发改委、企业局、科技局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二、三、五科及分管秘书长负责催办〕
55.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在确保义务教育发展的同时,放开学前教育、高中教育,积极推进职业教育,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切实加强农村义务教育,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建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长效机制,继续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实施“两免一补”,加快实施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各县(市、区)政府、市教育局、财政局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四科及分管秘书长牵头催办〕
56.加快发展城市基础教育。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建设一批中小学、幼儿园项目,解决城市扩张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上学难”问题。〔各县(市、区)政府、市教育局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四科及分管秘书长牵头催办〕
57.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加强人力资源建设。〔市人事局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二科及分管秘书长牵头催办〕
58.稳定低生育水平,优化出生人口结构,继续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市计生委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七科及分管秘书长牵头催办〕
59.抓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搞好土地资源整理和收储工作,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推进矿产资源整合,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各县(市、区)政府、市国土局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六科及分管秘书长牵头催办〕
60.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彻底关闭全市19家水泥生产企业的30条普通机械化立窑生产线和禹州市无梁镇小水泥群。〔禹州市政府、市环保局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六科及分管秘书长牵头催办〕
61.按照“盘活存量、激活内力,扩大增量、激活外力”的要求,通过项目带动、招商引资、引入民间资本,实现多元化、多渠道筹资,推动文化、卫生、体育、广电等事业和产业发展。〔各县(市、区)政府、市文化局、卫生局、教育局、广电局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四科及分管秘书长牵头催办〕
62.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市民族宗教局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七科及分管秘书长牵头催办〕
63.认真搞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市统计局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二科及分管秘书长牵头催办〕
64.全面落实就业再就业各项优惠政策,力争新增城镇就业5万人以上,开展再就业培训1.2万人,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1万人。〔市劳动局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二科及分管秘书长牵头催办〕
65.继续做好大学生就业、复员转业军人安置、城镇新增劳动力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工作。〔市人事局、劳动局、民政局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二、七科及分管秘书长负责催办〕
66.巩固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成果,完善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工作。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着力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和困难企业参保问题。完善工伤保险参保办法,抓好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市劳动局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二科及分管秘书长牵头催办〕
67.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保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市民政局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七科及分管秘书长牵头催办〕
68.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进程,争取年内全面启动实施廉租房制度,逐步解决城镇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力争年内全市住房公积金平均覆盖率达到40%,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力度。〔市建委、房产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六科及分管秘书长负责催办〕
69.做好农村医疗救助和长葛市、许昌县、襄城县新型农村医疗合作试点工作,逐步解决农民就医难问题。〔各县(市、区)政府、市卫生局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四科及分管秘书长牵头催办〕
70.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价格欺诈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开展假冒商标卷烟等打假治劣专项活动。加强食品药品饮食卫生监管,继续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加强医疗市场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认真清理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采取部门联动、媒体曝光、通报批评、督查督办等方法,加大清欠力度,确保全面完成三年清欠目标。积极推行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按月发放制度,建立健全防止新欠的长效机制。规范价格秩序,进一步稳定市场物价。深入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及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市整规办牵头,市工商局、物价办、公安局、卫生局、药监局、安监局、建委、企业局、交通局、公路局、烟草公司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各业务科室及分管秘书长负责催办〕
71.认真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市信访局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六科及分管秘书长牵头催办〕
72.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建设平安许昌。〔市公安局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六科及分管秘书长牵头催办〕
73.组织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和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深入开展普法教育,积极拓展法律服务。〔市文化局、科技局、卫生局、体育局、司法局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三、四、六科及分管秘书长负责催办〕
74.加强科普宣传,推进殡葬改革,反对封建迷信,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市科技局、民政局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七科及分管秘书长牵头催办〕
75.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决定和决议,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负责落实,市政府督查室及分管秘书长负责催办〕
76.全面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坚持依法行政。〔市法制办、司法局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六科及分管秘书长负责催办〕
77.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继续关心、支持驻许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建设。〔市民政局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七科及分管秘书长牵头催办〕
78.继续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监察局、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二科及分管秘书长牵头催办〕
79.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和应急救援机制,提高处置突发事件和保障公共安全的能力。〔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各科室及分管秘书长负责催办〕
80.坚持以人为本,办好十件实事。
81.注重质量效益,促进社会和谐,完善绩效和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实行每季度一次的加快发展科学发展新闻发布会制度。〔市发改委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二科及分管秘书长牵头催办〕
82.认真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集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问题。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行政效能监察,严厉查处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案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促进政府工作人员廉洁从政。〔市监察局、审计局等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二科及分管秘书长牵头催办〕
83.认真实施公务员法,加强对公务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按照“狠抓落实年”的要求,继续推行“政务公开制、首位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着力抓好提高执行力、整治机关病、强化案件查处、改善企业周边环境等四项重点工作,促进政府效能提升。〔市监察局、人事局、公安局负责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二科及分管秘书长牵头催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