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2006]56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武警许昌市支队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0611-00136
  • 信息分类:市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06-11-14 03:24
  • 名 称 :许政[2006]56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武警许昌市支队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 文 号 :
  • 关 键 字 :
  • 许政[2006]56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武警许昌市支队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近年来,武警许昌市支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抓班子、强素质、保稳定、创先进”的总体思路,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凝聚兵心,激励斗志,部队各项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在确保固定目标绝对安全的基础上,精心组织重大临时勤务,特别是在处置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等各项急难险重任务中,部队反应迅速,支队领导正确指挥,参战官兵英勇顽强,依法文明执勤,确保每项任务都取得了圆满成功,充分表明武警许昌市支队是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队伍,不愧为威武之师、文明之师。

        为表彰武警许昌市支队为许昌社会政治稳定、经济发展作出的突出贡献,市政府决定:给武警许昌市支队予以嘉奖;给武警许昌市支队支队长彭杰记个人二等功一次。同时,市政府号召全市公安民警和全市广大干部、职工向武警官兵学习,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继承和发扬不畏艰险、英勇顽强的优良传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为维护全市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为创建“平安许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6年8月29日印发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