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办[2007]5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制止环城快速路及107国道市区段沿线各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0702-00011
  • 信息分类: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07-02-13 08:49
  • 名 称 :许政办[2007]5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制止环城快速路及107国道市区段沿线各类违法违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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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政办[2007]5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制止环城快速路及107国道市区段沿线各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通知

    许昌县、魏都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建委,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

    近期以来,市区环城快速路、107国道市区段道路(以下简称“两路”)沿线出现了破坏绿化带、私设沙场、乱倒垃圾、私搭乱建、占压绿线等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以下简称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这些行为严重破坏耕地、道路、绿化带,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实施,干扰了市区正常建设秩序,并对我市形象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已经成为阻碍创建工作和加快城市化进程的突出问题,市政府决定加大整治力度,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坚决制止并纠正各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一、抓紧开展制止“两路”沿线各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普查,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进一步加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规划控制范围和整治要求是:沿北外环自新改线107国道向西至许禹铁路线两侧各控制50米绿化带,许禹铁路线至工农路外侧控制50米、内侧控制30米,工农路至新改线107国道段内侧控制100米、外侧控制50米,新改线107国道西侧按20米控制,东侧至京珠高速公路均设绿化防护带。在此区域内的各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应立即停止,对损坏的绿化带必须限期补栽修复,对沙场进行清除,对垃圾进行清理,对私搭乱建进行拆除。

    二、市建委是“两路”规划管理的监管部门,要严格依法对“两路”规划控制范围内的规划建设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指导魏都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和许昌县具体实施。南环、西环道路外侧1000米区域纳入市建设规划管理范围,区域内的所有建设行为都要经市城市规划技术委员会和市城市规划建设委员会两级审批。要继续加大对城市规划区内私搭乱建的查处力度。

    三、“三区一县”是制止“两路”沿线及城市规划区各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责任主体,对辖区内的整治和长效管理工作负全责。要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措施、明确职责,组织发动辖区内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集中整治,依法制止各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要建立机制,加强日常管理,把“两路”逐步建设成为许昌市区的精细化管理示范路。

    四、道路两侧绿化带内不得建设任何建筑物,绿化带以外村镇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建筑物需留出入口的,要报市建委批准;规划出入口宽度不得超过4米,同时要偿付绿化费。

    五、市创建办要把“两路”工作列入创建工作重点,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列入城市市政道路管理标准予以监管,对市建委规划管理情况、“三区一县”的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将落实情况每两周向市政府书面报告,每两月在创建新闻发布会上进行通报。

     

              二○○七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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