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卫生局制定的《许昌市儿童免疫一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五月十日
许昌市儿童免疫一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方案
(许昌市卫生局)
根据疫情报告数据显示,去冬今春,全省麻疹疫情呈现明显上升趋势,我市麻疹疫情形势也较为严峻,引起省、市领导的高度关注。为有效遏制麻疹等传染病的流行,进一步做好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开展一次儿童麻疹、脊灰等国家一类疫苗的查漏补种工作。为做好这次查漏补种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政府负总责任,部门各司其职”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扎实做好查漏补种工作。要通过查漏补种,消除空白点,提高接种率,形成有效的免疫屏障,预防针对性传染病的发生、流行,确保儿童的身心健康。
二、目标人群
对全市范围内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所有儿童免疫情况进行普查。按照国家、省免疫规划要求,未接受五种疫苗(卡介苗、乙肝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三联疫苗、麻疹疫苗)免疫或全程免疫的儿童都要进行补种。重点做好农村、城区、流动儿童的查漏补种工作。
三、时间步骤
这次查漏补种工作自2007年5月14日开始,至5月31日完成。主要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查漏摸底和培训阶段(5月14日—20日)。各县(市、区)对适龄儿童免疫接种情况进行摸底登记,市、县(市、区)疾控部门分级对防保人员进行接种技术培训。
第二阶段:集中补种阶段(5月21日—25日)。各县(市、区)对普查出的漏种儿童,由预防接种单位逐人进行补种。
第三阶段:评估总结阶段(5月26日—31日)。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对查漏补种质量进行评估总结,评估结果报市卫生局。市卫生局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查漏补种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进行通报。
四、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对查漏补种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全市儿童免疫查漏补种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申武装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杨宏杰、市卫生局局长鞠书军任副组长,市宣传、卫生、教育、财政、公安等部门主管副职任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市卫生局副局长王菊、市疾控中心主任杨合灿任办公室主任。
各县(市、区)政府要充分认识此次查漏补种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组织实施,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查漏补种经费落实到位,确保目标人群及时接受接种。市疾控中心要成立技术指导组,负责整个查漏补种工作的技术指导。宣传、卫生、教育、公安等部门要抽调人员,共同做好查漏补种工作,确保目标人群接种率达95%以上。
(二)精心组织。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1.做好查漏摸底。卫生、教育、公安部门要协同配合,做好适龄儿童免疫情况的查漏摸底工作,为补种工作打好基础。
2.强化技术培训,进一步提高防保人员的接种水平。市、县两级疾控部门要做好对基层防保人员接种技术的培训工作,市培训到县,县培训到乡、村。
3.做好疫苗供应、冷链运转等后勤保障工作。市疾控中心负责疫苗调供和有关表格印制,并按照疫苗冷链运转的技术规范,将疫苗送到县(市、区),县(市、区)、乡(镇)逐级运送到接种单位,确保疫苗质量。县(市、区)负责承担一次性耗材和乡、村防保人员补助经费。
4.教育部门负责做好在校、在托儿童查漏补种登记工作,并将登记结果报疾控部门或接种单位,督促漏种儿童限期完成补种。
5.辖区接种单位负责3岁以下及其它散居儿童的查漏补种工作。
6.各接种单位要按照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严格把握禁忌症,规范安全操作,做好异常反应的处置,保证接种质量。
(三)强化宣传。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标语、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疾控部门要深入流动人口聚集地等场所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各接种单位要悬挂宣传标语、张贴通知或相关信息,使儿童监护人知晓本次活动的接种时间、地点和重要意义,积极配合查漏补种工作。
(四)加强督查。市、县(市、区)卫生和疾控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儿童免疫查漏补种工作的督导检查,搞好有关资料的汇总和接种评估工作,组织技术人员做好技术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县(市、区)政府主管领导要重视和督促有关部门扎实做好这一工作。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当、任务不落实而再次造成漏登漏种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附件:
1.许昌市儿童免疫一类疫苗查漏补种登记表
2.许昌市儿童免疫一类疫苗查漏补种分年龄组汇总表
3.许昌市儿童免疫一类疫苗查漏补种分单位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