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办[2007]65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实施标准化战略需要落实的重点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0707-00033
  • 信息分类: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07-07-19 09:26
  • 名 称 :许政办[2007]65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实施标准化战略需要落实的重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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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政办[2007]65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实施标准化战略需要落实的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豫政〔2007〕28号)和《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许政〔2007〕24号)精神,按照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要求,现将《许昌市实施标准化战略需要落实的重点工作》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增强责任意识,狠抓落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市政府办公室和市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落实情况定期通报。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请于每月月底前将承担工作进展情况以文字材料形式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和市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七年七月十八日

    许昌市实施标准化战略需要落实的重点工作

    一、围绕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推进工业标准化

    1.推动重点企业申请组建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工作。2007年完成瑞贝卡公司“全国发制品专业技术委员会”筹建工作。再通过2—3年努力完成黄河实业集团公司、远东传动轴公司、豪丰机械公司、质源腐竹公司、禹州陶瓷协会5家企业设立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的争取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市质监局,许昌县人民政府、长葛市人民政府、禹州市人民政府。

    2.开展国家标准项目申报工作。2007年底前向省质监局完成电力保护、发制品、超硬材料、腐竹等4项国家标准制定权的申报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市质监局、科技局,许昌县人民政府、长葛市人民政府。

    3.推动企业标准化和采用国际标准工作。年内完成众品食业公司、湖雪面粉公司、远东传动轴公司的“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AAA级认定。在电力电子、机械制造、新型材料、轻纺等行业新增4种产品通过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确认。

    主要责任单位:市质监局、企业发展服务局。

    4.通过实施工业标准化,2007年争创1—2个中国名牌产品、3—4个省名牌产品,到2010年,全市新创省级以上品牌50个以上,其中国家级品牌(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中国驰名商标)10个以上,形成一批具有我市特色和优势的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和品牌行业。

    主要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工商局、企业发展服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围绕现代农业发展,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

    5.全面开展“河南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创建工作。长葛市、许昌县、襄城县力争在2008年前通过省验收(禹州市、鄢陵县已通过验收)。

    主要责任单位:长葛市人民政府、许昌县人民政府、襄城县人民政府,市质监局。

    6.国家、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2007年完成许昌县食用菌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的审查验收工作;完成鄢陵县苗木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及长葛市甜玉米、襄城县无公害禽业、许昌县鲜切花、鄢陵县蟠桃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的申报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农业局、畜牧局、林业局,长葛市人民政府、襄城县人民政府、许昌县人民政府、鄢陵县人民政府。

    7.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工作。年内完成“许昌腐竹”地理标志产品向国家质检总局的申报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许昌县人民政府、魏都区人民政府,市质监局。

    8.通过实施农业标准化,到2010年,全市新创省级以上品牌5—8个,地理标志产品1—2个,农产品(绿色、无公害)认证产品、基地20个以上,积极恢复和发展一批农产品传统品牌。

    主要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农业局、畜牧局、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围绕第三产业发展,大力推进服务业标准化

    9.在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旅游景区、电信服务、宾馆餐饮和公共服务等领域推进服务标准化试点活动,全面执行服务质量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和档次,争取形成一批影响大、消费者认可的服务业品牌。通过实施服务业标准化,2007年完成市行政服务中心创建省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工作,到2010年,在商业、交通、教育、医疗、旅游、现代物流、邮政以及金融、保险、信息等传统和现代服务行业,积极创建一批服务业品牌,努力实现服务质量的标准化、品牌化和国际化。

    主要责任单位:市质监局、行政服务中心、旅游局、商务局、交通局、教育局、卫生局、邮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围绕可持续发展,大力推进节能降耗标准化

    10.认真贯彻实施节能、节水、节地、节材、降耗和环保方面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2008年初步建立节能标准体系与节能计量监管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特种设备节能相结合的工作制度。

    主要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安监局、发改委、环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突出抓好重点企业节能降耗服务工作,对消耗高、污染重、技术落后的工艺和产品实行强制性淘汰制度,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施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主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质监局、环保局、商务局、企业发展服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围绕社会和谐发展,大力推进安全、卫生、健康等标准化

    12.围绕保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积极开展食品、消费品、日用品等方面的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消费品安全标准体系。

    主要责任单位:市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工商局、企业发展服务局、商务局。

    13.加快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主要责任单位:市整规办、质监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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