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办[2007]105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许昌市组团参加第十三届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暨消费品博览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0710-00017
  • 信息分类: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07-10-11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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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政办[2007]105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许昌市组团参加第十三届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暨消费品博览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商务局制定的《许昌市组团参加第十三届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暨消费品博览会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十月十日

        

    许昌市组团参加第十三届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暨消费品博览会实施方案

     

    (市商务局)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三届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暨消费品博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7〕43号)精神,第十三届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暨消费品博览会(以下简称郑交会)于11月2日至4日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举办,市政府决定组团参会。为切实做好参会参展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扩大开放、推动交流、繁荣市场、促进消费”为主题,通过参会,宣传、展示我市工业发展水平,推介名优新特产品,促进企业间的交流合作。以会展为平台,构建统一有序的大市场,增强许昌在全省、全国的辐射力和吸引力。

     

    二、       组织领导

     

    许昌市组织参加第十三届郑交会暨消费品博览会活动由市商务局具体承办。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许昌市组团参加第十三届郑交会暨消费品博览会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由副市长王登喜任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赵经文、市商务局局长魏金河任副主任。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郑交会参展参会各项任务的落实。许昌市商务局副局长徐仁甫任组委会办公室主任。市经济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市直参展企业的组织落实工作,各县(市、区)参展企业由当地商务局负责组织落实,切实做好其辖区企业参展参会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三、       展会时间、地点和规模

     

    展会时间:2007年11月2日至4日

     

    展会地点:郑州国际会展中心

     

    展会规模和规格:展会分为室内场和室外场,室内展场设专题馆和区域馆,展览面积6万平方米。

     

    展览活动方式:以商品展销、企业展示为主,广泛开展经贸洽谈及对外交易,同时发布新产品、新技术等经济技术合作项目。

     

    四、       展位设置

     

    本届郑交会按照6个专业类别进行展位设置:

     

    (一)食品饮料、农副产品类:速冻食品、保健食品、糖果、快餐食品、休闲食品、调味品、乳制品、酒类、饮料、茶叶及制品、面包糕点、精品果蔬、粮油产品、土特产品、水产品。

     

    (二)服装、鞋帽、家居用品类:服装、服饰、鞋帽及皮革制品布艺用品、床上用品。

     

    (三)家用电器类:大家电、小家电、电动自行车。

     

    (四)房产及其装饰用品类:房产、卫浴用品、建材装饰品、灯具饰品。

     

    (五)旅游饰品、工艺品类:旅游景点、旅游商品、珠宝首饰、工艺品。

     

    (六)其它类:中老年用品、金融类理财、孕婴用品等。

     

    五、       展位分配及收费标准

     

    大会组委会分配我市1个企业名优产品特装展位和18个国际标准展位,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负责组织本辖区、本部门的企业参展,具体展位分配如下:

     

    禹州市:3个      长葛市:3个

    许昌县:2个      魏都区:2个

    鄢陵县:2个      襄城县:2个

    经济开发区:1个    市商务局:1个

    市企业服务局:1个   市粮食局:1个

     

    展位费用标准:1、国际标准展位:(3m×3m)4000元人民币/展位(配备洽谈桌一个、椅子两把、射灯两盏、220伏电源插座一个、中英文楣板一块),原则上每个室内标准展位收费不低于800元。2、特装展区:(6×9)㎡,限高6M,优惠价800元/9平方米。参展企业、单位要按照大会要求进行布展工作。

     

    六、       时间安排

     

    (一)10月15日前,上报组织参展活动负责人及联络员名单,同时上报参展企业名单和参展报名申请表;各参展、参会单位要完成宣传资料的印制工作,并做好展品摆放及展板设计方案示意图。

     

    (二)10月30日前,展品托运到郑州国际会展中心;

     

    (三)10月30日至11月1日,展厅布展;

     

    (四)11月2日至4日上午,展览、展示、洽谈、交易等活动;

     

    (五)11月4日下午,撤展。

     

    七、       参会要求

     

    (一)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参会工作的领导,明确一名领导同志负责此项工作,积极组织企业参展参会,并指定专人负责企业参展报名、产品发运、展厅布展、展场管理、消防安全、成果统计等各项工作。

     

    (二)认真做好参展企业、产品的筛选工作。各县(市、区)筛选企业要优先考虑省、市重点企业的主导产品,参展产品既要体现我市工业经济发展水平,更要坚持适销对路原则;要加强参展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监督,坚决杜绝商业欺诈行为和假冒伪劣产品参会,通过本次大会展示许昌的良好形象。

     

    (三)认真做好贸易合同和技术合作项目洽谈的前期准备工作。各县(市、区)和参展企业要及早动手,充分准备,力争会议期间拿出一批针对性强的项目上会招商,推出一批条件成熟的项目签约。

     

    (四)会展期间,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我市交通便利优势,尽可能多组织企业参展参会,搜集信息,掌握行业发展趋势,广交朋友,开拓商机。

     

    (五)联系方式:

     

    许昌市商务局市场贸易科(北一楼105房)    

    电话:2334806  传真:2334045

     

    附件:第十三届郑交会暨日用消费品博览会参展报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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