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了全面检验我市竞技体育运动水平和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情况,充分展示我市人民的精神风貌和各条战线取得的辉煌成就,积极营造“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的良好舆论氛围,以实际行动迎接2008北京奥运会胜利召开,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举办许昌市第六届运动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办时间
2008年5月中旬。
二、举办地点
开幕式及部分比赛在许昌市体育场;闭幕式及部分比赛在许昌市体育馆;部分项目在其他场地进行比赛。
三、项目设置
本次运动会设田径、足球、篮球、乒乓球、射击、射箭、拳击、举重、武术(套路)、武术散手、摔跤、跆拳道、体操、游泳、门球、羽毛球、中国象棋、双升、广播操、太极拳(剑)、健身秧歌、拔河22个大项目。
四、参赛范围
(一)参赛单位
各县(市、区)、东城区、经济开发区、市直各单位、各类企业、学校、行业体协、俱乐部、驻许其他单位及上述单位人员。
(二)比赛组别
为体现运动会的群众性和广泛性,按照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协调发展的原则,本次运动会设A、B两个组别。其中A组为市直及其他单位成人组;B组为县(市、区)组(成人组、中小学组)。
五、运动会开、闭幕式
为确保运动会开得热烈、隆重、节俭、安全,运动会将在市体育场举行盛大的开幕式。开幕式内容包括入场式、大型文体表演等。各项比赛结束后,在许昌市体育馆举行闭幕式,闭幕式内容包括颁奖、大型文体表演等。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
本次运动会作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前我市举办的最后一次大型综合性运动会,不仅是对我市体育队伍的一次大检阅,同时也为备战2010年河南省第十一届运动会适龄选手提供了一个展示和锻炼的舞台。办好本次运动会,将对增强人民体质、推进全民健身运动、提高我市竞技体育水平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因此,各地各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提高认识,增强办好本次运动会的责任感,确保运动会取得圆满成功。
(二)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第六届运动会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大会筹备委员会(比赛开始即为组织委员会),委员由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领导担任。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及时解决组团参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按要求参赛。
(三)精心组织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准备,积极组队,切实抓好训练和管理,按照要求组织参赛。市体育局要积极做好本次运动会的筹备和组织工作,认真制定运动会《竞赛总则》,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通力协作,在参赛经费、安全保卫、接待服务、宣传报道、场地使用等方面大力支持,共同努力把本次运动会办成隆重热烈的体育盛会。
二○○七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