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我市市本级广大企业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勇于改革创新,积极开拓市场,企业实力进一步壮大,纳税额逐年提高,保证了市本级财税收入的快速、稳定增长。为进一步调动企业加快发展的积极性,经企业申报、财政审核,市政府决定对2007年度为市本级财政做出突出贡献的许昌卷烟厂等17户市本级纳税企业进行奖励,奖励总金额230万元,其中30%部分用于奖励企业法人代表。
希望受奖励企业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努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为壮大我市财政实力,促进许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7年度市本级纳税企业奖励名单
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