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7月7日市政府召开了五届二次全体会议,李亚市长作了《围绕“五个坚持”,开展“两转两提”,致力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讲话。现将全会确定的重点工作进行责任分解,请各级各部门认真抓好落实,紧紧围绕“五个坚持”,扎实开展“两转两提”,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具体落实情况于8月25日、10月25日、12月25日前以文字材料形式报市政府督查室。
一、坚持依法行政,打牢促进科学发展的法治基础
1.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认真学习、坚决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提高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所有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带头尊重、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切实转变“万能政府”、“权力无限”和“领导个人说了算”的思想观念,牢固树立“有限政府”、“权力有限”、“法律至上”的法治理念。要加大依法行政培训力度,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要加强法律知识的普及、宣传、教育。
由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2.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必须把政府的行政行为规范在法律法规的范围之内。一要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通过专家咨询、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形式,确保科学民主决策。二要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备案和定期清理制度,切实纠正滥发“红头文件”损害法律权威、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三要建立行政裁量基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四要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积极作用。五要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征地补偿、城镇房屋拆迁安置、企业改制等方面的问题,逐一进行排查,努力解决违法行使权力侵犯群众利益的问题。
由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办公室、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国土局、建委、企业发展服务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3.加强权力监督制约。要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将权力运行的每一个部位、每一个环节都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各级政府都要主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报告工作、接受质询;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接受司法机关实施的监督,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要支持监察、审计部门依法实施专项监督。监察部门要紧贴政府工作,加强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保证政令畅通,促进政府廉洁高效。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财政收支和预算执行情况、政府投资和国有资产的监管。要强化责任追究,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要深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让政风行风持续好转,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由各县(市、区)政府,市监察局、审计局、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负责落实。
二、坚持改革创新,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综合能力
4.在开阔视野中更新观念。政府及各部门谋发展、理思路、定规划,都要有开阔的视野和境界,善于从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中去谋划、去审视,善于从省内省外成功经验中去借鉴、去学习,善于从本地本部门实际中去结合、去创造。就政府管理而言,要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树立服务至上的新理念,克服政府管理就是管制、管死的旧观念,着力在优质服务、优化环境上下工夫。就履行职能而言,要适应转变职能、提升效能的要求,树立和谐发展的新理念,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新要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立足地方实际,顺应群众意愿,多做打基础、利长远、促发展、惠民众的事情。
由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5.在开放开明中加快发展。要善于以开放、开明求合作、促发展,面向大背景、大市场、大资本,推动多方位、多领域、多层次的区域经济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谋求大发展,增添新活力。必须靠开放兼容、开明大度,招商家、上项目、聚资本、引人才,在共赢发展中实现加快发展。
由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商务局、招商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6.在创新管理中破解瓶颈。在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系的进程中,既要发挥好市场这只“无形之手”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又要发挥好政府这只“有形之手”的宏观调控作用,更多地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协调解决问题。对当前制约和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资金、土地、环境以及原材料价格等突出问题,要立足于抓专项、破瓶颈、保增长,选好切点,出好实招,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认真解决。对效能提升中看准的问题、出台的措施,要持之以恒地坚持,大力推进审批瘦身、运作阳光、服务提质,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对履行政府职能中的薄弱环节,要给与倾斜,加大力度,及早解决。特别是涉及到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要创造条件,着力解决,更多地惠及民众。
由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物价办、监察局、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法制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卫生局、民政局负责落实。
7.在突出重点中统筹兼顾。要正确处理好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善于从各方面利益的结合点上考虑问题,寻求平衡点,谋划好各项工作。要正确处理好重点和一般的关系,学会“弹钢琴”,善于抓重点、解难点、举亮点,在凸显特色、培植亮点中创新突破,克服工作“一般化”。要善于抓住牵动全局的关键环节、要害部位,以点的突破推动整体工作的开展。政府工作千头万绪、纷繁复杂,必须善于抓重点,抓要害,简而言之,就是“三政”。一要抓财政。这个财政是财力、财源、税源,是产业,是项目,是发展。二要抓市政。市政是城市的形象,要抓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规划要严格控制,建设重在投资,管理要靠队伍、制度和技术去支撑。三要抓民政。这个民政是大民政、大民生,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是弱势群体的保障问题,要普惠于广大群众,特惠于困难群体。这“三政”同样适用于县(市)级政府。这些重点工作抓住了,抓好了,就会纲举目张,带动全局。
由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财政局、建委、城管局、规划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8.在勤奋学习中提升境界。必须靠学习增强各级政府领导有效的决策水平和科学的创造能力。对领导干部来讲,学习的主要目的和要义在于学以致用,要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课题,着眼于科学理论的运用,着眼于现实问题的思考,着眼于研究和解决发展中的问题,不断促进工作,提升水平。每个领导同志,无论学历高低,经验丰富与否,都要注重学习、善于学习,在学习中不断充实自己。学习要立足解决问题,善于思考。只有把学习的内容与现实的工作相结合,寻找解决问题的答案,才能够增强学习的兴趣,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由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三、坚持按章理事,健全推动科学发展的保障机制
9.要强化意识。坚持按章理事,是政府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转的重要保障,也是提升效能、优化环境的基本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都要高度重视政府的规范运行,切实做到按章理事,坚决克服把程序视为搞形式、走过场等错误观念和做法,真正做到思想上不漠视制度、程序上不违背制度、落实上不敷衍制度,自觉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使政府工作规范有序、不打乱仗、少出纰漏。
由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10.要注重建设。要根据不断变化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政府自身的实际和重点工作的推进,按照“两转两提”的要求,紧紧抓住“用人、用钱、用权”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找出规律,找准症结,抓住要害,深入推进制度创新。制度建设既要注重基本制度、又要注重实施细则,既要注重惩戒制度、又要注重激励制度,既要注重实体性制度、又要注重程序性制度。同时,也要做到简单易懂,便于理解和执行。简单易懂就是要精、要管用,要抓住事物的要害和本质,使政府的各项工作都能有法可依、有据可查、有章可循。
由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11.要贵在落实。今天会上下发的《许昌市政府工作规则》等3项制度,以及过去出台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都必须严格执行、长期坚持、务求实效。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在制度执行上要身体力行、做出表率,全市各级公务员,都要自觉地用制度提升思想,规范言行,落实在行动上。要坚持制度面前一律平等,对事不对人,切实扭转“制度让位权力、规定让位人情”以及“因人而异、按需所取”等不良风气。定下的制度能否落实,关键是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凡是已经出台的制度和确定的流程,都要严格遵守执行,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超越行事,特别是对于文件办理、重大事项决策、大项经费申请开支等,必须按照制度和程序办理,不允许打折扣、搞变通,更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由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四、坚持求真务实,倡树实现科学发展的良好作风
12.服从大局,齐心协力。各级政府和部门一定要围绕全市发展大局谋划本地、本部门工作。一项决策合不合理,一件事情能不能做,都要放在全市发展的大格局中量一量,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想一想,自觉把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决策和部署融入本地、本部门的工作中去。要切实加强协调配合,部门之间、条块之间要协调联动,真正形成一个目标一条心、步调一致抓落实的强大合力。政府工作就像一部机器,离开哪个部门都不行,缺哪个螺丝钉都不行,必须协调运转。在全市的大局中,任何部门和战线的工作都是局部,如果把部门和战线的工作放在不恰当的位置上,甚至患得患失,就不对了。有些部门、单位在推进工作的过程中,需要创造条件、给予支持、优化环境而提出一些要求,是应该的,可以理解,市委、市政府会创造条件,逐步解决。但是,有一个过程,有一个时机,部门的同志要理解。如果单纯站在部门的角度看问题,把部门利益扩大化,甚至对已经决定的、明确的事情,还要绕着圈子去做,就不是讲大局的表现。对于一些需要协作联动的综合性工作,牵头单位要真正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主动承担责任,协办部门要积极协作配合,严禁推诿扯皮。
由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13.严格管理,敢于担责。严管理、负责任是我们对待工作、对待事业、对待生活的基本态度,也是为官从政应有的道德品质。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切实做到守土有责、严格管理、敢于负责、履职尽责。一要在思想上负责。自觉地把个人利益融于整体利益之中,光明磊落,坦坦荡荡,理直气壮地同违法乱纪行为和歪风邪气作斗争,维护公平正义。二要在队伍上负责。对班子和队伍要做到“严管厚爱”。“严管”就是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谨办事,敢于触及矛盾、敢于揭短露丑;“厚爱”就是要为同志们的工作和事业创造条件,尽量保障,在生活上多关心,解决实际困难。从一定意义上讲“严管也是厚爱”。“严管厚爱”就是该要求的要求,该严格的严格,该关心的关心,该解决的一定要解决。三要在工作上负责。始终心系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责,“在其位,谋其政”,恪尽职守、尽心竭力。四要在作风上负责。遇到困难和问题不瞻前顾后、畏首畏尾,不欺下媚上、上交矛盾,不文过饰非、上推下卸,始终保持敢于担责、敢于负责的浩然之气。
由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14.不尚空谈,注重落实。各级各部门都要按照郭省长提出的“严、细、深、实、快”的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开展环境创优年活动的要求,谋在远处,干在实处,真正去抓落实、办实事、求实效。当前的关键是要找准做好工作的切入点,选准抓好落实的突破口,特别是对年初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都要理出实事、找准载体、抓住专项,一个项目一个项目地推进,一个方案一个方案地落实,一个规划一个规划地实施,循序渐进、积少成多、务求实效。要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注重研究细致、缜密、管用的操作办法,以精益求精、一丝不苟的精神抓细节、抓具体,求实效。这是检验我们工作作风转变最终是否到位的“试金石”。
由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五、坚持廉洁从政,营造落实科学发展的政务环境
15.切实强化领导责任。各级政府是政府系统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担负着全面领导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政治责任。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把反腐倡廉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安排、定期研究、抓好落实。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把廉政建设各项指标作为硬任务,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各级领导对分管的系统、部门的廉政建设情况要定期进行检查,听取汇报,对违反规定的地方和部门,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由各县(市、区)政府,市监察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16.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在阳光下运行,是预防腐败的关键措施。政府运行公开透明,潜规则才没有土壤和温床。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对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决策事项、政策规定、审批程序、办事标准等,都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让人民群众了解政府的工作、监督政府的工作。要逐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层次,坚持并健全各项新闻发布会制度,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学校、医院和供水、供电、供热、环保、公交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部门和单位,要全面公开办事制度。要认真落实社保资金、住房公积金、土地收储资金、新农合资金监管办法,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加强监管。要不断完善民主评议工作机制,切实提高评议效果。要加强各级政府网站建设,整合利用信息资源,及时发布公共信息,确保政府权力公开、公正、公平运行。
由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办公室、监察局、发改委、教育局、卫生局、建委、供电公司、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国土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17.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始终保持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要以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要深入开展商业贿赂治理,对政府公务员、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利用职权索贿受贿的案件,依法严肃查办。要坚决查处失职渎职等方面的案件,对土地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等方面失职渎职问题,坚决追究责任。要通过查处大案要案,震慑违法犯罪,教育广大干部,有效遏制腐败现象发生。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公务员都要一门心思干工作,两袖清风当公仆。
由各县(市、区)政府,市监察局、审计局、国土局、工商局、安监局、环保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18.切实办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对于今年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政协五届二次会议形成的63件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254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市政府办公室专门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办理工作,对重要的建议和提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主持办理,亲自督促落实;政府职能部门要协力推进办理工作,牵头部门要勇于负责、积极落实,协办部门要主动配合、协助落实,做好办理工作的督查,注重办理质量和效率,具备解决条件的要尽快解决,难以解决的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解决不了的要说明原因、做好解释,真正做到件件有部署、有督促、有检查、有结果、有回音。
由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二○○八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