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全市干线公路建设省统贷资金分责偿还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许昌市干线公路统贷资金分责偿还工作协调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常岱军(市交通局局长)
副组长:柴鸿志(市公路局局长)
王继民(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全钦(市公安局副局长)
高留宽(市纠风办主任)
张伟宏(市公路局副局长)
小组成员由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工作人员组成。工作协调小组主要职责:1.组织协调解决影响干线公路统贷资金分责偿还工作的重大问题,负责我市干线公路收费站收费还贷日常工作协调和突发事件的处理。2.对各县(市、区)落实干线公路统贷资金分责偿还工作情况定期进行考核。3.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优化收费环境,对各收费站开展巡回治理活动,并对各县(市、区)政府开展收费环境的联合执法情况进行督察。
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干线公路统贷资金分责偿还的工作组织和协调,确保工作实效。
二○○八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