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市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8〕41号)和许昌市2008年环境创优年有关要求,我市对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198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制发的4470件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本次清理规范性文件205件,应保留167件,废止38件。
现将保留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凡废止的文件,从即日起停止执行。
附件:1.许昌市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八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