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2008]72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发改委关于加强项目建设扩大投资需求的意见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0811-00021
  • 信息分类:市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08-11-06 12:06
  • 名 称 :许政[2008]72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发改委关于加强项目建设扩大投资需求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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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政[2008]72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发改委关于加强项目建设扩大投资需求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政府同意市发改委《关于加强项目建设扩大投资需求的意见》,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一月六日

     

    关于加强项目建设扩大投资需求的意见

    (市发改委)

     

    加强项目建设,扩大投资需求是当前拉动我市经济增长、优化产业结构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为积极应对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现就推进项目建设,扩大投资需求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为载体,突出抓好投资带动和项目建设,强化组织领导,健全责任制度,严格工作措施,着力抓好工业、农林水利、服务业、交通、能源、城镇建设、节能减排、社会事业等建设项目,实施一批起点高、效益好、带动力强的重点项目,努力扩大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二、目标任务

     

    实施“8126”投资促进计划,围绕工业、农林水利、交通、能源、城镇建设、现代服务业、节能减排、社会事业等8大重点领域,明年实施100个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实现完成年度投资200亿元,力争带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600亿元。

     

    三、工作措施

     

    (一)抓紧重大项目的谋划、筛选和储备

     

    各地各单位在抓好今年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的同时,及早动手,积极谋划筛选明年重大项目。市发改委会同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今年11月底前提出“8126”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并力争有更多的项目纳入省重点项目计划。各县(市、区)要立足本地实际,树立超前性理念,制定前瞻性规划,围绕集群经济发展、优化产业结构、统筹城乡发展、改善民生民本,尽快谋划、筛选确定2009—2011年三年行动计划的重点项目,建立项目储备库,为扩大投资提供强有力的后续支撑。尝试建立有效的项目谋划制度和机制,制定目标任务,实行奖惩制度,并将其纳入目标考核体系,激发项目谋划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项目谋划定期上报制度,完善重大项目谋划协调机制,实现对重大项目的科学评价和调度。

     

    (二)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从谋划经济工作全局的高度,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进度;统筹好规划之间的相互衔接和项目建设时序的衔接;统筹各种用地途径,多渠道挖掘用地潜力,积极争取列入省重大项目用地计划,为项目建设用地提供保障;统筹项目前期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好项目审批、用地、资金筹集等各项工作,确保前期工作进度。要建立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台帐,尤其是对明年拟开工建设的重大项目,要安排好手续办理、配套设施建设等工作,确保能够按时开工建设。建设单位要加快项目审批手续上报、资金筹措、招标投标、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施工准备等前期工作。对市定重点项目,实行联审联批制度,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市发改委牵头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重点项目联审联批办公室,实行联审联批,一站式服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主动服务,简化程序,提高效率,能当场办结的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要限时办结。需要国家和省审批的,要尽快组织上报。已经上报待批的,要明确责任人,全程跟踪服务。各级政府应安排必要的项目前期工作专项经费,用于推进政府投资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重大战略合作项目前期工作。

     

    (三)尽快开工一批重大项目,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督促、协助项目单位千方百计做好资金、征地等开工准备工作,年底前再开工建设一批重大项目,力争今年年底在建项目总投资规模达到700亿元。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大督导力度,及时协调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为项目建设提供宽松良好的外部环境。各项目业主及参建单位要利用当前有利的施工季节,加大投入,科学组织,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尽可能多地完成投资,力争早日竣工投产。积极推进市文博馆、体育馆、文化会展中心等政府投资项目,确保完成年度投资任务。要确保完成全市重点项目2008年年度投资计划168亿元的目标,保证51个重点项目如期竣工。对已竣工的项目,各地、各有关部门及项目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保证竣工项目早投产、早达产、早见效,切实起到强化优势产业、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作用,增强全市经济发展的后劲。

     

    (四)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招商引资工作意见,形成有效合作推动机制。在基础设施、装备、煤化工、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组织一批重大项目,通过独资、参股、BOT、转让经营权、资产重组等方式对外招商,力争在利用国外、市外资金上有新突破。要抓好签约项目的跟踪服务,提高履约率。加强产业承接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利用好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历史性机遇,积极做好产业转移招商工作,着重做好食品、机械、电子、服装鞋帽、玩具、家具、制药等产业的承接。做好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谋划、推进、招商等工作,明年实施100个重点工业技改项目,带动工业投资300亿元以上。

     

    (五)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

     

    市直有关部门要抓住国家政策调整的机遇,围绕国家支持的重点领域和投资方向,近期要抓紧与省、国家有关部门对口衔接,使更多的项目纳入国家、省规划和年度计划,争取国家、省资金和土地、环保等政策支持。各银行要积极向上级行争取更大的贷款规模。对重大项目和重大问题,由市政府领导带队向省里汇报衔接。

     

    (六)进一步落实重大项目扶持政策

     

    加大政府性投资对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市基本建设资金、科技资金、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服务业引导资金、企业发展资金、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等优先用于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市财政要制订和出台支持重大产业项目的具体意见。抓紧完成全市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工作,按照有限指标保重点的原则,各级政府可调控的年度用地计划指标、挖潜指标和环境容量指标,要向符合条件的重大建设项目倾斜。项目建设所需的气、电、水、油、热等,相关部门要主动服务,优先保障。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年底前组织一次重大建设项目单位与市内生产企业之间、相关生产企业之间的供需对接会,扩大企业战略协作领域。

     

    (七)完善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

     

    要以“项目建设年”为契机,继续坚持并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推进机制。一是坚持好市级领导联系重点项目制度。要长期坚持、完善市级领导联系重点项目制度,有效地加强重大项目建设协调工作。二是坚持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汇报制度。包括市委常委会每月听取重点项目的运行情况汇报;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半月听取一次各位副市长分管重点项目的进展情况汇报。三是坚持重点项目建设协调例会制度。市政府定期召开重点项目建设协调例会,重点研究个别项目推进中的突出问题。四是实行重点项目建设环境监察制。各重点项目单位每半月向市优化办报告重点项目建设环境问题的处理情况,市优化办对相关问题进行备案,重点督促解决。五是坚持重点项目问题解决机制。认真落实《关于建立重点项目问题解决机制的实施办法》,继续完善发现、反映及解决问题的12项制度。六是坚持目标责任制。将重点项目纳入全市目标管理系统,实行目标责任制,对重点项目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半年考核和年终总评。七是坚持进度督查制。项目管理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对重点项目进行现场督查,采取明查、暗访、通报、曝光等措施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对协调难度大的问题及时上报研究。八是坚持项目法人责任制及主管部门领导责任制。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坚持主管部门领导责任制,同时加强工程质量及安全管理,确保安全、高效地完成重点项目建设任务。

     

    强化大项目办的督导协调职能,坚持现场督导、定期汇报、责任追究、配合联动、督办和黑名单制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项目监管制度。每月对重大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一次通报,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以适当方式公布。每年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队,组织1—2次重大建设项目观摩点评活动,交流经验,全面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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