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安置优惠政策的通知》(豫政〔2008〕5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要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的协调沟通,争取国家、省优惠政策及扶持资金,切实做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安置工作。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安置优惠政策的通知》(豫政〔2008〕5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要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的协调沟通,争取国家、省优惠政策及扶持资金,切实做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安置工作。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