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1000005747138B/200912-0001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控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受水区供水配套工程用地范围内基本建设和人口增长的通知》(豫政〔2008〕6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11411000005747138B/200912-0001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控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受水区供水配套工程用地范围内基本建设和人口增长的通知》(豫政〔2008〕6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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