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办[2008]153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重点路段拥堵问题整治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0901-00004
  • 信息分类: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09-01-04 14:28
  • 名 称 :许政办[2008]153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重点路段拥堵问题整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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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政办[2008]153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重点路段拥堵问题整治方案的通知

    魏都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区重点路段拥堵问题整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市区重点路段拥堵问题整治方案

     

    根据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精神,为切实解决市区重点路段拥堵问题,制定整治方案如下:

     

    一、毓秀路与前进路交叉口

     

    1.安装交通信号灯(已列入2009年城建重点项目),由市交警支队负责落实;

     

    2.开辟前进路非机动车道,由市建委、规划局负责落实;

     

    3.压缩喜盈门量贩停车场面积,拓宽前进路、毓秀路非机动车和行人通道,由市交警支队负责落实。

     

    二、七一路与文峰路转盘

     

    1.拆除转盘至建设路口两侧花坛分隔带,由市建委负责落实;

     

    2.将路灯杆迁移至道沿以上,由市路灯所负责落实;

     

    3.将交通标志杆迁移至道沿以上,文峰路机动车道设置为双向六车道,由市交警支队负责落实;

     

    4.暂时保留转盘北侧两个公交站点,施划公交站点车位标线,保证公交车进线停车,按位停靠,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如达不到整治目标,进一步调整转盘周边公交站点间距,彻底取消转盘北侧两个公交站点,由市建委负责落实;

     

    5.将文峰路等待左转弯车道设置为两条,增加文峰路与建设路交叉口左转弯通行量,由市交警支队负责落实。

     

    三、颍昌路与南关大街交叉口

     

    试行仓库路向北的车辆禁止向颍昌路左转,颍昌路向东的车辆禁止向南关大街左转,由市交警支队负责落实。

     

    四、颍昌路与七一路交叉口

     

    1.启用火车站广场南侧通往颍昌路东侧地下通道,完善地下通道的防雨棚、照明和防水设施,由市建委负责落实;

     

    2.关闭火车站广场东南角出租车停车场,将广场的两处公用电话亭迁至出租车停车场南侧,由市城管局、网通公司负责落实;

     

    3.整治车站广场中部地下商场的地下通道,清理地下通道出入口的广告和通道内摊贩,完善通道指示标志和照明设施,确保地下通道全天畅通,由市人防办负责落实;

     

    4.拆除信号灯下边的公交站点风雨亭广告牌,将公交站点向北迁移至地下商场(地下通道)北出口南侧,由市建委、城管局负责落实;

     

    5.在地下商场(地下通道)西出口西侧改造、延伸出租车停靠专用车道,在迁移后的公交站点南侧开辟出租车停靠专用道入口,原出租车停车场的出口作为出租车专用车道的出口,出租车在此通道内依次停车候客,由市城管局、建委负责落实;

     

    6.在出租车通道出口南侧(原出租车停车场北半部)设立一处交通治安警亭,安排交警和巡警全天24小时维护火车站前的交通和治安秩序,由市公安局负责落实。

     

    五、许继大道与解放路交叉口

     

    试行高峰期禁止许继大道车辆向北左转、建设路车辆向南左转,由市交警支队负责落实。

     

    六、古槐街与人民路交叉口

     

    1.人民路实行单行道(早07:00至晚20:00),允许从东向西通行,禁止从西向东通行(公交车除外),由市交警支队负责落实;

     

    2.清理古槐街、人民路店外营业和占道经营现象,由市城管局、魏都区政府负责落实。

     

    七、劳动路与西关大街路口

     

    1.改造交通信号灯,设置人行信号灯(已列入2009年城建重点项目),由市交警支队负责落实;

     

    2.公园南门栅栏向北退出道沿4米,留出人行通道和非机动车通道,由市建委负责落实;

     

    3.公园南门口两侧的城管岗亭和电话亭不得占用人行通道,拆除或向北退出道沿4米,由市城管局负责落实。

     

    八、东关大街与东顺河街交叉口

     

    设置交通标志,高峰期禁止东顺河街的车辆左转和直行,由市交警支队负责落实。

     

    九、建安大道与文峰路交叉口

     

    在建安大道南侧行道树以南开辟十一中门口至文峰路的非机动车通道,清除和迁移影响开辟非机动车道的围墙和其它障碍物,由市建委负责落实。

     

    十、劳动路与八一路交叉口

     

    纳入2009年八一路改造工程统筹解决。

     

    各路段的整治工作,由各责任单位制定具体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改造经费,市规划局负责改造方案的规划指导审批,市经营城市办公室负责督促各责任单位限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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