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一期工程建设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一期工程建设方案
2008年5月,省建设厅将我市列为全省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城市。为切实做好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工作,加快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简称数字城管系统)建设步伐,不断推进城市管理体制创新,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分期实施,逐步完善,建设与大城管体系相适应的数字城管系统,实现投资成本低、运维费用低、使用效能高的目标,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效能,为最终建成许昌公共服务数字化信息平台,构建数字许昌做出新贡献。
(二)总体目标
通过建设数字城管系统,对城市管理部件、事件进行网格化、数字化、编码化的管理方式和城管机制的创新,达到“三个第一”,即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问题,第一时间核实反馈问题;建立“四个机制”,即快捷准确的问题发现机制,分工协作的协同处理机制,科学透明的考核评价机制,形式多样的社会参与机制;实现“三个转变”,即城市管理由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转变,粗放型管理向集约型管理转变,单部门管理向协同管理转变;构建基于“3S”技术统一的城市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形成信息化、标准化、精细化的城市管理新模式。
二、基本模式和建设原则
(一)运行模式
数字城管系统实行“三统一、一分别、二合一、三点一线”的运行模式。“三统一”,即市级统一接入、统一受理、统一派遣;“一分别”,即各责任单位分别处理问题;“二合一”,即监督轴和指挥轴合二为一,成立一个监督指挥中心,功能相对分离;“三点一线”,即“监督员采集—市级监督指挥中心受理派遣—基层责任单位直接处置反馈”。通过信息收集、案卷建立、任务派遣、任务处理、处理反馈、核实结案和综合评价7个环节,实现信息技术与城市管理应用的有机结合,精细规范管理与全面覆盖管理的有机结合,高效管理与长效管理的有机结合。
(二)建设原则
1.先进性原则。确保系统能够适应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更好地解决系统今后的升级等问题。
2.实用性原则。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为目的,确保项目建成后能满足实际管理的需求,避免无效投资现象的发生。
3.经济性原则。具有与其他信息系统数据共享、协同工作的能力,高效整合现有资源,避免重复投资。
4.安全性原则。具备足够的安全权限和容错能力,保证系统的网络安全、应用系统安全和数据安全。
5.可扩展性原则。保证提供与其他相关信息系统的接口,实现功能扩展和与其他信息系统的交换与共享。
三、建设内容和步骤范围
(一)建设内容
根据国家建设行业标准和规范,数字城管系统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管理模式建设、数据建设、应用系统建设、软硬件网络环境建设、无线数据采集体系建设、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场地建设。
(二)步骤范围
按照总体规划,分期实施、资源共享、逐步扩展的要求,该项目分三期进行建设。一期工程建设范围:中心城区(魏都区、东城区、经济开发区、许昌县城区)建成区65.3平方公里,2009年将涉及城市管理工作密切的相关单位纳入数字城管系统,2010年扩展至城市管理涉及的各个部门。二期工程建设范围:扩展至中心城区100平方公里及市区地下管网;三期工程建设范围:扩展至城乡一体化推进区和市辖县(市)中心城区。
四、推进计划
根据我市数字城管系统的建设内容和前期工作进度,一期工程建设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09年1月—3月)
系统建设咨询和监理公司招标;总体施工方案设计、招标、概算报批;机构设置、编制筹备;系统平台建设招标;其他有关前期准备工作。
以上工作由市城管局负责,市财政局、市编办、市人事局、市政府采购办、市招投标中心配合。
(二)建设阶段(2009年4月—10月)
1.监督指挥中心建设。按照《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T106—2005)的规定要求,建立监督轴和指挥轴合二为一、功能相对分离的市监督指挥中心,设立统一的呼叫接入号码,提供短信接入和回复服务,对城市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由市监督指挥中心按事发区域或部件归属,直接分转至基层责任单位,统一接入,统一受理、统一派遣。
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局负责,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配合。
2.机构设置。组建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此项工作由市编办负责,市城管局和魏都区政府、许昌县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东城区管委会配合。
3.队伍建设。组建市城市管理监督员队伍,统一进行法律、业务、综合素质培训。
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局负责制定规范,市人事局负责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接线员的公开招聘、培训和办理事业单位人事变动各种手续等工作,魏都区政府、许昌县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东城区管委会及市直有关部门配合。
4.系统平台建设实施。按照《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T106—2005)要求,制定技术方案,建设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包括监管数据无线采集子系统、呼叫中心受理子系统、协同工作子系统、地理编码子系统、大屏幕监督指挥子系统、综合评价子系统、构建与维护子系统、数据共享与交换子系统;结合实际,开发业务短信子系统、领导移动督办子系统、监督员管理子系统、数字城管综合门户网站、视频监控与共享子系统、CA认证子系统、双网数据同步子系统。
5.信息普查与数据库建设。一是划分单元网格。按照《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单元网格划分与编码规则》(CJ/T213—2005)要求,结合实际,对单元网格进行精细划分和编码。二是实地勘测调查。对市区城市管理公共区域内的各项设施,包括公用设施类、道路交通类、市容环境类、园林绿化类、房屋土地类及其他有关设施共6类城市管理部件,按技术规范的精度进行地理定位,按照《城市市政监管信息系统地理编码》(CJ/T215—2005)的要求进行描述。三是建立数据库。由部件管理的责任部门提供部件的物理属性和管理属性信息,通过地毯式普查,建立全面、准确、完整的城市管理部件基础数据库。
市城管局负责全市单元网格划分和编码,绘制单元网格图集,制定数据入库规范;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质监局和魏都区政府、许昌县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东城区管委会协助完成单元网格划分和编码。
按照普查标准和要求,市直有关部门和魏都区政府、许昌县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东城区管委会负责提供由本地本部门管理、位于公共空间且提供公共服务有关城市部件的物理属性和管理属性,配合信息普查工作。
6.网络建设。依托现有的政府网络和无线通信网络,建立连接市监督指挥中心和相关政府部门、专业单位、乡(办)的网络,实现无线通信网络和有线网络之间的专线连接,为与部件和事件相关的所有政府部门及专业单位、乡(办)实施监督、指挥、执行提供安全稳定的网络资源保障。
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局负责,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市直有关部门和魏都区政府、许昌县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东城区管委会配合。
7.资源整合与共享。政府投资的信息资源实行免费共享,高效整合共享全市基础电子地图、视频监控系统、规划信息、法人基本信息,为数字城管各相关部门网络互联提供数据交换接口,充分发挥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的多样性和实时性,建立全市城市综合信息资源库。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1:500中心城区和城乡一体化推进区基础地形图、最新航拍的正射影像图及相关地理信息数据;市城乡规划局负责提供中心城区基础地形图,有关城市部件基础数据档案;市民政局负责提供全市城区电子地图信息和行政区划图;市建委负责提供市政公用设施、园林设施、地下管网等基础数据档案;市公安局负责提供视频监控资源的共享和相应的数据资源;市工商局负责提供法人信息;市发改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协调现有网络与数字城管系统平台的连接,配合做好数字城管系统信息网络的建设工作。
(三)调试与试运行阶段(2009年11月)
推行各子系统的功能测试和系统的整体联调,进一步整合系统资源,完善与各政府部门、专业部门系统的接口功能。对试运行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局负责,市直有关部门配合。
(四)验收阶段(2009年12月)
按照建设部有关技术规范,提交项目文档,邀请省建设厅等有关专家到现场测试和验收,系统验收后正式投入运行。
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局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设数字城管系统是加强城市管理引进先进技术、大胆改革创新的一项重大举措,该系统已列入市政府2009年城建重点项目。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数字城管系统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抓紧抓好。市数字化城管建设领导组办公室(简称数字城管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规划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工作。魏都区政府、许昌县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东城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相应工作人员,督促落实市数字化城管办公室(市监督指挥中心)派遣任务的完成,负责辖区内及本部门、单位的数字化城市管理相关工作。
(二)通力协作配合
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涉及部门多,覆盖面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责任分工,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保质保量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耽误工作进展。凡是因组织领导不力而影响工作进度的,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三)落实资金保障
实行以政府投资为主、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网络运营商提供(部分建设内容)成品性商业服务,由市财政以设备租赁费或服务费形式支出换取的模式。市财政承担数字城管一期和二期主体工程建设资金;纳入数字城管系统监督指挥的部门和单位承担本部门、本单位网络终端建设资金和相应的运维费用;魏都区政府、许昌县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东城区管委会承担本辖区数字城管网络平台、终端建设资金和相应的运维费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数字城管系统建设的经费安排,确保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早日建成并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