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办[2009]41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及物业管理工作目标责任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0904-00019
  • 信息分类: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09-04-21 15:17
  • 名 称 :许政办[2009]41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及物业管理工作目标责任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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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政办[2009]41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及物业管理工作目标责任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简称“两房”建设),是提高人民群众住房水平,改善居住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的一项重要社会保障机制。加强物业管理工作,是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环境优美、和谐舒适的生活环境,让广大城镇居民安居乐业的一项重要惠民措施。“两房”建设及物业管理工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及经济发展大局。

     

    市委、市政府对“两房”建设高度重视,把其列入2009市委、市政府“十大实事”之中。为使“两房”建设及物业管理各项工作目标落实到位,按照全市“两房”建设暨物业管理工作会议要求,现将2009年“两房”建设及物业管理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市房管局负责督导全市“两房”建设、小区水电管网改造、业主自治制度建设等工作的具体落实,每月月底上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市区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居民住宅小区水、电管网改造、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等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督办。市建委、市供电公司负责制订水、电网改造施工方案,编制项目预算,组织施工建设,确保项目按时完工。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两房”建设进度,规范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附件:1.2008、2009年许昌市住房保障计划完成时间表

     

    2.许昌市区需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工作安排表

     

    3.许昌市区需进行水网改造的小区工作安排表

     

    4.许昌市区需进行电网改造的小区工作安排表

     

     

     

    二○○九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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