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办[2009]59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区精细化管理示范路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0906-00016
  • 信息分类: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09-06-22 15:43
  • 名 称 :许政办[2009]59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区精细化管理示范路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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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政办[2009]59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区精细化管理示范路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魏都区人民政府,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创建办制定的《市区精细化管理示范路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市区精细化管理示范路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

    (市创建办)

     

    为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经研究,决定对市区莲城大道、七一路实施综合整治,打造市区精细化管理示范路。为切实做好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统一规划、政府组织、业主落实、社会共享”的原则,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市区精细化管理示范路的综合整治,对沿街建筑立面进行立体美化包装,改变街道建筑外观陈旧、缺乏色彩、观瞻效果差、公共设施不完善等状况,全面提升道路精细化管理水平,丰富城市色彩,美化市区环境。

     

    二、整治范围

     

    莲城大道(京珠高速收费口至文峰路)、七一路(文峰路至颖昌大道,含火车站广场周边区域)。

     

    三、整治内容

     

    (一)建筑物立面

     

    1.整治沿街建筑物外立面。在保持既有风格、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一楼一策、美化提升”的原则,分别采取对沿街楼体进行清洗、刷涂料、贴瓷砖、贴铝塑板、干挂石材等方式进行美化包装,打造外形美观、各具特色、色彩协调的沿街景观。

     

    2.整治建筑立面附属物。拆除沿街楼房外凸、破旧的防盗窗,或统一改造为不锈钢材料,使之与外墙保持平齐,达到整齐美观;沿街楼房外露空调机统一增设空调格栅进行遮挡;清除沿街立面上设置的雨篷、遮阳篷;拆除破坏建筑物立面景观和城市景观的各类广告标牌。

     

    3.楼顶整治。对合适的建筑物顶部加设飘板或檐口,拆除影响市容的楼顶广告牌,丰富城市天际线;对有条件的屋顶进行绿化。

     

    4.实施楼体夜景亮化。沿街精装修楼体采用霓虹灯、轮廓灯、泛光灯等形式实施夜景亮化,形成层次分明、效果突出、风格现代的夜间景观。

     

    (二)整治沿街管线

     

    对沿路架空的各类管线进行入地处理;对楼体、墙体外露线(电力线、电讯线、空调线、太阳能线管等)进行梳理,做内置处理。

     

    (三)整治商业门面

     

    1.规范门店牌匾。对沿街门店牌匾进行高标准整治,原则上实行一店一牌,牌匾高度在一楼檐口以上,二楼檐口以下,每栋建筑物的牌匾高度、厚度必须统一。牌匾要采用铝塑板、亚克力、吸塑灯箱等材料进行装饰,材料颜色要明快,字体要外凸、立体,并使用霓虹灯、嵌入式内光源。

     

    2.整治商业橱窗。沿街门店橱窗统一更换为钢化玻璃门窗;对卷闸门实施改造,拆除现有的铁皮封闭式卷闸门,统一改造为不锈钢镂空格栅式卷闸门。

     

    (四)整治道路路面

     

    对快、慢车道坑洼不平、残缺破损的路面进行复浇,保持路面平整;对主干道与支路出入口部路面进行改造,达到衔接平顺、平整;更新莲城大道西段、七一路道牙石和七一路花坛石,更换破损的人行道步砖,使人行道保持平整;完善道路无障碍设施,完善各种交通标识、标线。

     

    (五)拆除违章建筑

     

    对占压道路红线的各类违章建筑、临时建筑及沿街破残建筑一律予以拆除,使沿街各类建筑规范有序,杜绝私搭乱建现象。

     

    (六)整治沿街城中村建筑

     

    对近期保留的沿街城中村建筑,按照沿街立面整治的标准,进行统一整治。

     

    (七)整治游园绿地

     

    提高沿路游园、绿地乔灌木比例,增加四季常青树种。游园内增设休闲座椅、小品、健身器材等,完善游园功能,提高游园档次。

     

    (八)更新城市家具

     

    对沿路设置的公交候车亭、邮政报刊亭、公用电话亭、垃圾废物箱、道路护栏、交通标志牌、路名牌、宣传栏等公共设施进行统一规划、科学合理设置,完善城市功能,增添文化氛围。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宣传(5月27日至6月5日)。组织召开精细化管理示范路综合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整治任务;利用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争取全社会支持,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前期准备(6月6日至7月6日)。承担沿街建筑物立面整治、临时建筑拆除、城市家具更新任务的单位,6月10日前制订出具体的实施方案;承担市政、绿化、城中村改造任务的单位,6月15日前完成施工图纸设计和具体实施方案的制订;承担沿街楼体精装修和电力、通讯管线整治的单位,7月5日前完成施工图纸设计和工程进度安排计划。各责任单位将设计图纸和实施方案、计划安排、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等,按照上述时间要求上报市创建办。

     

    (三)组织实施(7月7日至11月31日)。各产权单位和承担整治任务的单位腰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落实资金,精心组织,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

     

    (四)检查验收(12月1日至12月10日)。市创建办组织财政、城管、规划、建设、公安等部门对整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职责分工

     

    市创建办负责市区精细化管理示范路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验收工作,要组织制定具体整治任务台帐和规划设计效果图,并分发相关责任单位;东城区、市城管局各抽调2人,市建委、市规划局各抽调1人,参加督导工作。

     

    沿街各产权单位和业主要按照各自承担的整治任务,做好本单位的整治工作。

     

    市建委负责管辖区域内市政、绿化、公交候车亭及站牌等方面整治工作。

     

    市城管局负责方案设计、技术指导工作和管辖区域内绿化、废物箱、户外广告、夜景亮化等方面的整治工作。

     

    市城乡规划局负责整治的规划指导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道路交通设施整治工作和整治环境保障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道路路名牌的更新改造工作。

     

    市供电公司负责沿街电力线、配电箱的整治工作。

     

    市联通公司、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分别负责所属公共电话亭改造、外露通讯线的整治工作。

     

    市邮政局负责邮政报刊零售亭、邮箱的整治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综合整治所需资金的保障工作。

     

    魏都区政府、东城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的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市区精细化管理示范路综合整治工程是一项既有利于提升城市形象,更有利于提高单位自身形象的民心工程。各产权部门、单位和个人一定要提高认识,积极参与,主动配合,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

     

    (二)加强协调。整治工作涉及面广、范围大、单位多,市创建办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各责任单位的沟通协调,形成整体合力,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市创建办每天派人进行督促、指导,责任单位每周上报一次进展情况,市创建办每月召开一次督导通报会。

     

    (三)资金保障。建筑物立面美化包装所需费用由各产权单位自筹解决;无产权单位的大杂院、公共场所整治所需费用由市财政列支;设计方案和图纸由市城市管理局免费提供,装修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免收处置费。

     

    (四)加快推进。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下达的整治任务,进一步细化目标,分解责任,积极稳妥地开展好整治活动。各部门、各单位要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五)强化督导。市创建办要加强督导,对行动迟缓、态度不积极、完不成任务的要坚决予以通报批评,在媒体上曝光,并在创建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进行表态发言;对整治效果好的,将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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