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都区人民政府,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创建办制定的《市区精细化管理示范路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市区精细化管理示范路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
(市创建办)
为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经研究,决定对市区莲城大道、七一路实施综合整治,打造市区精细化管理示范路。为切实做好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统一规划、政府组织、业主落实、社会共享”的原则,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市区精细化管理示范路的综合整治,对沿街建筑立面进行立体美化包装,改变街道建筑外观陈旧、缺乏色彩、观瞻效果差、公共设施不完善等状况,全面提升道路精细化管理水平,丰富城市色彩,美化市区环境。
二、整治范围
莲城大道(京珠高速收费口至文峰路)、七一路(文峰路至颖昌大道,含火车站广场周边区域)。
三、整治内容
(一)建筑物立面
1.整治沿街建筑物外立面。在保持既有风格、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一楼一策、美化提升”的原则,分别采取对沿街楼体进行清洗、刷涂料、贴瓷砖、贴铝塑板、干挂石材等方式进行美化包装,打造外形美观、各具特色、色彩协调的沿街景观。
2.整治建筑立面附属物。拆除沿街楼房外凸、破旧的防盗窗,或统一改造为不锈钢材料,使之与外墙保持平齐,达到整齐美观;沿街楼房外露空调机统一增设空调格栅进行遮挡;清除沿街立面上设置的雨篷、遮阳篷;拆除破坏建筑物立面景观和城市景观的各类广告标牌。
3.楼顶整治。对合适的建筑物顶部加设飘板或檐口,拆除影响市容的楼顶广告牌,丰富城市天际线;对有条件的屋顶进行绿化。
4.实施楼体夜景亮化。沿街精装修楼体采用霓虹灯、轮廓灯、泛光灯等形式实施夜景亮化,形成层次分明、效果突出、风格现代的夜间景观。
(二)整治沿街管线
对沿路架空的各类管线进行入地处理;对楼体、墙体外露线(电力线、电讯线、空调线、太阳能线管等)进行梳理,做内置处理。
(三)整治商业门面
1.规范门店牌匾。对沿街门店牌匾进行高标准整治,原则上实行一店一牌,牌匾高度在一楼檐口以上,二楼檐口以下,每栋建筑物的牌匾高度、厚度必须统一。牌匾要采用铝塑板、亚克力、吸塑灯箱等材料进行装饰,材料颜色要明快,字体要外凸、立体,并使用霓虹灯、嵌入式内光源。
2.整治商业橱窗。沿街门店橱窗统一更换为钢化玻璃门窗;对卷闸门实施改造,拆除现有的铁皮封闭式卷闸门,统一改造为不锈钢镂空格栅式卷闸门。
(四)整治道路路面
对快、慢车道坑洼不平、残缺破损的路面进行复浇,保持路面平整;对主干道与支路出入口部路面进行改造,达到衔接平顺、平整;更新莲城大道西段、七一路道牙石和七一路花坛石,更换破损的人行道步砖,使人行道保持平整;完善道路无障碍设施,完善各种交通标识、标线。
(五)拆除违章建筑
对占压道路红线的各类违章建筑、临时建筑及沿街破残建筑一律予以拆除,使沿街各类建筑规范有序,杜绝私搭乱建现象。
(六)整治沿街城中村建筑
对近期保留的沿街城中村建筑,按照沿街立面整治的标准,进行统一整治。
(七)整治游园绿地
提高沿路游园、绿地乔灌木比例,增加四季常青树种。游园内增设休闲座椅、小品、健身器材等,完善游园功能,提高游园档次。
(八)更新城市家具
对沿路设置的公交候车亭、邮政报刊亭、公用电话亭、垃圾废物箱、道路护栏、交通标志牌、路名牌、宣传栏等公共设施进行统一规划、科学合理设置,完善城市功能,增添文化氛围。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宣传(5月27日至6月5日)。组织召开精细化管理示范路综合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整治任务;利用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争取全社会支持,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前期准备(6月6日至7月6日)。承担沿街建筑物立面整治、临时建筑拆除、城市家具更新任务的单位,6月10日前制订出具体的实施方案;承担市政、绿化、城中村改造任务的单位,6月15日前完成施工图纸设计和具体实施方案的制订;承担沿街楼体精装修和电力、通讯管线整治的单位,7月5日前完成施工图纸设计和工程进度安排计划。各责任单位将设计图纸和实施方案、计划安排、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等,按照上述时间要求上报市创建办。
(三)组织实施(7月7日至11月31日)。各产权单位和承担整治任务的单位腰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落实资金,精心组织,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
(四)检查验收(12月1日至12月10日)。市创建办组织财政、城管、规划、建设、公安等部门对整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职责分工
市创建办负责市区精细化管理示范路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验收工作,要组织制定具体整治任务台帐和规划设计效果图,并分发相关责任单位;东城区、市城管局各抽调2人,市建委、市规划局各抽调1人,参加督导工作。
沿街各产权单位和业主要按照各自承担的整治任务,做好本单位的整治工作。
市建委负责管辖区域内市政、绿化、公交候车亭及站牌等方面整治工作。
市城管局负责方案设计、技术指导工作和管辖区域内绿化、废物箱、户外广告、夜景亮化等方面的整治工作。
市城乡规划局负责整治的规划指导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道路交通设施整治工作和整治环境保障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道路路名牌的更新改造工作。
市供电公司负责沿街电力线、配电箱的整治工作。
市联通公司、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分别负责所属公共电话亭改造、外露通讯线的整治工作。
市邮政局负责邮政报刊零售亭、邮箱的整治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综合整治所需资金的保障工作。
魏都区政府、东城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的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市区精细化管理示范路综合整治工程是一项既有利于提升城市形象,更有利于提高单位自身形象的民心工程。各产权部门、单位和个人一定要提高认识,积极参与,主动配合,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
(二)加强协调。整治工作涉及面广、范围大、单位多,市创建办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各责任单位的沟通协调,形成整体合力,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市创建办每天派人进行督促、指导,责任单位每周上报一次进展情况,市创建办每月召开一次督导通报会。
(三)资金保障。建筑物立面美化包装所需费用由各产权单位自筹解决;无产权单位的大杂院、公共场所整治所需费用由市财政列支;设计方案和图纸由市城市管理局免费提供,装修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免收处置费。
(四)加快推进。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下达的整治任务,进一步细化目标,分解责任,积极稳妥地开展好整治活动。各部门、各单位要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五)强化督导。市创建办要加强督导,对行动迟缓、态度不积极、完不成任务的要坚决予以通报批评,在媒体上曝光,并在创建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进行表态发言;对整治效果好的,将给予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