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办[2009]74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许昌市参加河南—浙江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洽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0908-00015
  • 信息分类: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09-08-05 16:02
  • 名 称 :许政办[2009]74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许昌市参加河南—浙江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洽谈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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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政办[2009]74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许昌市参加河南—浙江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洽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商务局制定的《许昌市参加河南—浙江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洽谈会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九年八月四日    

     

     

    许昌市参加河南—浙江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洽谈会工作方案

    (市商务局)

     

     

    为了进一步实施对外开放主战略,积极承接“长三角”地区产业转移,大力推进豫浙两省间的经济技术合作,省政府定于8月12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之江饭店(杭州市莫干山路188—200号)举办河南—浙江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洽谈会。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浙江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洽谈会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9〕123号)精神,我市决定组团参会,为做好洽谈会各项筹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合作、交流、发展、共赢”为主题,以优势产业推介、合作项目对接、签约为主要内容,促成一批与浙江省企业的合作项目,为许昌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贡献,

     

    二、组织机构

     

    许昌市成立参会代表团,市政府领导任团长。代表团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魏金河任办公室主任。

     

    三、主要活动日程安排

     

    8月11日。参会代表报到;下午17:00,召开许昌市代表团预备会,地点另行通知。

     

    8月12日。上午9时30分—10时30分,我市代表团主要领导参加省领导会见出席洽谈会的重要嘉宾及团组;上午10时30分—11时30分,举行洽谈会暨签约仪式;上午11时30分—中午12时,与客商交流洽谈对接;中午12时—下午1时,我市代表团主要领导参加省政府举行招待午宴。

     

    8月13日。我市代表团参观考察杭州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建设,拜访企业。

     

    四、参会要求

     

    (一)各参会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筹备,精心组织,抓紧做好前期工作。要尽快与江浙地区客商联系和项目衔接,每个参会单位保证有2个以上签约合同项目和3个以上洽谈项目。全市签约额达到10亿元以上,其中禹州市、长葛市、许昌县不低于2亿元,鄢陵县、襄城县、魏都区不低于1亿元,经济开发区、东城区不低于5000万元。请于8月5日前将签约项目清单电子文档和该项活动的负责人、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市商务局。

     

    (二)各参会单位都要邀请5家以上的客商参会,省外签约方代表的邀请,采取“谁签约,谁邀请”的原则,并于8月5日前将邀商名单报送市商务局。

     

    五、经费保障

     

    各县(市、区)参会经费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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