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商务局制定的《许昌市组团参加第十五届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暨消费品博览会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九年十月十九日
许昌市组团参加第十五届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暨消费品博览会实施方案
(市商务局)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五届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暨消费品博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9〕73号)精神,第十五届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暨消费品博览会(简称郑交会)将于10月30日至11月1日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举办,市政府决定组团参会。为切实做好参会参展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着“扩大开放、推动交流、繁荣市场、促进消费”的指导思想,宣传、展示我市工业发展水平,推介名优新特产品,促进企业工商联系,产销衔接、开拓市场,及时捕捉产业发展、市场需求信息。利用展会引导潮流、领导消费、产销互动、共同促进的功能,推动我市企业发展壮大,以会展为平台,构建统一有序的大市场,增强许昌在全省、全国的辐射力和吸引力。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参加本届郑交会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许昌市组团参加第十五届郑交会暨消费品博览会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副市长郑传德任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杨朝晖、市商务局局长魏金河任副主任。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郑交会参展参会各项任务的落实。市商务局副局长徐仁甫任组委会办公室主任。
三、展位设置
本届郑交会按照8个专业类别设置展位:
(一)友好城市商品展区。
(二)茶叶、茶制品及用具专馆。
(三)房产及装饰专馆。
(四)家用汽车展区。
(五)糖酒食品及农副产品展区。
(六)服装、鞋帽及日用品百货展区。
(七)小商品展区。
(八)其他商品展区。
四、展位分配及收费标准
大会组委会分配我市1个企业名优产品特装展位和21个国际标准展位,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负责组织本辖区、本部门的企业参展,各县(市、区)及经济开发区各3个展位。
展位费用标准:1、国际标准展位:4000元人民币/展位(配备洽谈桌一个、椅子两把、射灯两盏、220伏电源插座一个、中英文楣板一块),对于组团参加的分展团,组委会给予一定补贴,每个室内标准展位收费1000元。2、特装展区:(6×9)㎡,优惠价800元/9平方米(5400元)。要求一家企业或多家企业整体特装。
五、时间安排
(一)10月15日前,上报组织参展活动负责人及联络员名单(联系电话:2334806),同时上报参展企业名单和参展报名申请表;各参展、参会单位要完成宣传资料的印制工作,并做好展品摆放及展板设计方案示意图。
(二)10月27日至10月29日布展。
(三)10月30日至11月1日,进行展览、展示、洽谈、交易等。
(四)11月1日18:00-22:00撤展。
六、工作要求
(一)各参会参展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抓紧时间筹备,认真组织,明确一名领导同志负责此项工作;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企业参展参会,保质保量地完成参会任务,并指定专人负责企业参展报名、产品发运、展厅布展、展场管理、消防安全、成果统计等各项工作。
(二)认真做好参展企业、产品的筛选工作。各县(市、区)筛选企业要优先考虑省、市重点企业的主导产品,参展产品既要体现我市工业经济发展水平,更要注重适销对路原则;要加强参展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监督,通过本次大会展示许昌的良好形象,坚决杜绝商业欺诈行为和假冒伪劣产品参会。
(三)抓紧做好贸易合同和技术合作项目洽谈的前期准备工作。各县(市、区)和参展企业要及早动手,充分准备,力争会议期间拿出一批针对性强的项目上会招商,推出一批条件成熟的项目签约。
(四)会展期间,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我市交通便利优势,尽可能多组织企业参展参会,搜集信息,掌握行业发展趋势,广交朋友,开拓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