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办〔2008〕1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七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豫政〔2008〕53号)精神,经过严格审核、充分论证,并报市政府同意,确定我市第十一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7项,省下放市、县级的行政审批项目22项,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
1.许昌市第十一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
2.省下放市、县级的行政审批项目
二○○八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1
许昌市第十一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
一、取消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共6项)
(一)市无线电管理处(1项)
研制无线电发射设备核准
(二)市文化局(3项)1.设立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审核2.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3.营业性演出内容核准(三)市统计局(1项)民间统计调查和跨行政区域进行统计调查(四)市安监局(1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企业审查
二、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共1项)
市商务局(1项)加工贸易项目
附件2
省下放市、县级的行政审批项目
一、省下放市级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共19项)
(一)市宗教局(1项)
宗教活动场所登记
(二)市公安局(9项)1.出入境通行证2.往来港澳通行证核发及签注3.机动车驾驶许可4.因私出国护照5.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6.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7.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许可8.台湾居民来大陆定居9.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核发及签注
(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项)
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
(四)市林业局(1项)
出省木材运输许可(委托省辖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五)市卫生局(1项)
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
(六)市地方税务局(1项)
印花税代售许可
(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项)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证明核发
(八)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项)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九)市农机局(1项)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核发(十)市气象局(2项)1.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2.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单位资质
二、省下放市级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共1项)
市地方税务局(1项)
车船使用税减免
三、省下放县级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共2项)
(一)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项)
护士执业许可
(二)县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1项)
开办武术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