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第十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0911-00046
  • 信息分类:市政府公报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09-11-12 16:20
  • 名 称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第十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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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第十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许政办〔2008〕1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经过严格审核、充分论证,市政府决定取消27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现将《许昌第十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许昌市第十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

    一、教育局(1项)

    民办小学、幼儿园、高等教育助学机构、民办其他教育机构设立(审批)

    二、城管局(1项)

    悬挂横幅、张贴宣传品(审批)

    三、国土资源局(1项)

    土地整理(开发、复垦)初验(审核)

    四、建委(2项)

    1.一次性补充定额(审批)2.新建工程抗震设防设计(审批)

    五、人事局(1项)

    举办人才交流活动(含其他场所进行人才招聘活动)(审批)

    六、环保局(1项)

    污染防治设施拆除、闲置、关闭、暂停运转、更新改造(审批)

    七、水利局(1项)

    水利工程开工建设(审批)

    八、劳动保障局(1项)

    职业资格认定(核准)

    九、房管局(1项)

    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核准)

    十、民政局(1项)

    经营性公墓设立(审核)

    十一、交通局(1项)

    搬运装卸行政许可(审批)

    十二、质监局(1项)

    眼镜验光配镜单位计量等级评定(核准)

    十三、农机局(2项)

    1.农用运输车号牌及行驶证核发(核准)2.农用运输车安全技术定期检验(核准)

    十四、体育局(2项)

    1.二级裁判员等级称号(审批)2.二级运动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称号(审批)

    十五、商务局(1项)

    散装水泥设施、装备建设或改造项目(审批)

    十六、财政局(2项)

    1.企业国有产权登记(核准)2.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核准)

    十七、人行许昌市中心支行(2项)

    1.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2.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乡镇国库业务(审批)

    十八、林业局(1项)

    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审批)

    十九、公安局(2项)

    1.居民身份证快证(核准)2.卫星地面接收境内、境外卫星电视(备案)

    二十、文化局(1项)

    出版物批发企业设立(审核)

    二十一、广电局(1项)

    单位设置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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