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2008〕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鉴于市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变动,经研究,对市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进行适当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王登喜同志负责工业、科技、商务、对外开放、安全生产、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县域经济、招商引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地震、供电、通讯等方面的工作。
具体分管市科学技术局、市企业发展服务局(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供电公司、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市地震局、市盐业管理局、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市工商银行、市中国银行、市网通公司、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许昌火车站。协助杨献波同志分管市发展改革委员会职能中的工业经济运行工作。负责与市工会的工作联系。
熊广田同志负责农业、人口和计划生育、林业、水利、烟草、城乡一体化推进区等方面的工作。
具体分管市农业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粮食局、市农机局、市南水北调中线办公室、市畜牧局、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市扶贫开发办)、市供销社、市气象局、市农科所、城乡一体化推进区办公室、中央储备粮许昌直属库、市烟草公司、市农业银行、市农业发展银行、市农信办。负责与市政协的工作联系。
秦春梅同志负责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外事、食品药品监督、邮政等方面的工作。
具体分管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旅游局(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邮政局。负责与许昌学院、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文联、市社联的工作联系。
翟化夫同志负责公安、司法、信访、民族宗教等方面的工作。
具体分管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民族宗教局。负责与市对台办的工作联系。
注:分工中未列入的副处级单位及事业单位,随领导或管理他的正处级机构由有关领导分管。
二○○八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