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2009〕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地名管理,规范使用法定的标准地名,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尊重历史、兼顾习俗,体现规划、突出特点,含意健康、内涵丰富,雅俗共赏、好找好记”的命名原则,结合我市城市建设现状和规划发展目标,现对我市部分道路进行更名如下:
一、金叶大道。原屯田路京广铁路以东部分更名为金叶大道,西起京广铁路,东止魏武大道。
二、许都路。原三里桥街更名为许都路,西起文峰路(含中房大街,原中房大街路名废止),东止学院路。
三、三里桥路。原许都路更名为三里桥路,位于市人大、政协、行政服务中心西侧,北起八一东路,南止许都路。
自公布之日起,凡涉及使用道路路名的各种规划图以及广播、电视、报纸、广告等媒体应统一使用新的路名。
二○○九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