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1000005747138B/200912-00018
2008年,我市广大科技工作者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科教兴市”战略,积极进取、大胆探索,勇于开拓、不断创新,取得了一大批优秀科技成果。根据《许昌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市政府决定,授予“4.0m/s节能乘客电梯”等7项科技成果为许昌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授予“Φ350花岗岩金刚石锯片”等51项科技成果为许昌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授予“RW—818发制品直发整理助剂”等5项科技成果为许昌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
全体获奖者要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为榜样,继续发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顽强拼搏、勇攀高峰的精神,积极投身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和创建科学发展示范市的主战场,加强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大力开展技术创新,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推动我市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