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2009]62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许昌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决定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0912-00029
  • 信息分类:市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09-12-15 16:36
  • 名 称 :许政[2009]62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许昌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决定
  • 文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0912-0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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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政[2009]62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许昌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决定

    11411000005747138B/200912-00018

    2008年,我市广大科技工作者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科教兴市”战略,积极进取、大胆探索,勇于开拓、不断创新,取得了一大批优秀科技成果。根据《许昌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市政府决定,授予“4.0m/s节能乘客电梯”等7项科技成果为许昌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授予“Φ350花岗岩金刚石锯片”等51项科技成果为许昌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授予“RW—818发制品直发整理助剂”等5项科技成果为许昌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

     

    全体获奖者要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为榜样,继续发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顽强拼搏、勇攀高峰的精神,积极投身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和创建科学发展示范市的主战场,加强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大力开展技术创新,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推动我市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许昌市2008年度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名单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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