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办[2009]109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2010年农村沼气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0912-00016
  • 信息分类: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09-12-25 16:37
  • 名 称 :许政办[2009]109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2010年农村沼气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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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政办[2009]109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2010年农村沼气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许昌市2010年农村沼气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许昌市2010年农村沼气建设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农村沼气建设步伐,完善沼气服务体系,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根据《许昌市2010—2015年农村沼气建设规划》,特制定2010年农村沼气建设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节能减排、生态富民为目标,以户用沼气、沼气工程和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坚持沼气发展与村镇规划、村庄改造、新型社区建设相结合,通过政策推动、项目带动、市场牵动、管理促动等措施,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二)目标任务。2010年全市新建农村户用沼气5万户,(其中“三结合”标准建设3.5万户,“一池三改”标准建设1.5万户),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30座,培训持证沼气工1000名,建设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农业示范村50个,建立和完善农村沼气乡村服务网点200个。

     

    二、主要工作

     

    (一)加大力度,多方筹资。为确保全市沼气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各县(市)政府要把农村沼气建设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对建池农户给予补助,落实项目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同时,对培训沼气工、农民购买模具和沼渣出料车进行补助。各级金融部门要充分发挥小额贷款在沼气建设中的作用,加大贷款支持力度。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引导社会、企业和农民投入。鼓励扶持规模养殖企业、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和养殖大户建设沼气工程,形成“政府扶持、部门帮扶、农户自筹、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资机制。

     

    (二)加强管理,规范建设。严格按照专业施工,模具建池,持证上岗,合同规范的要求,加强质量监管,确保建一个、成一个、用一个。市、县(市)农村能源主管部门要按照《户用沼气池质量检查验收规范》,对建成沼气池逐座进行验收,及时上网填报,并公布监督电话和技术服务热线。切实抓好国债项目建设,承担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建设的县(市),要强化项目监督和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建设标准,落实“三公开一公布”制度,即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开计划任务、补助标准和建设条件,公开自愿建设户名单,公开物资的采购价格、分配情况,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沼气国债项目建成精品工程,发挥示范引路作用。

     

    (三)健全体系,完善服务。坚持“国家投入引导、资产集体所有、方式灵活多样”的原则,采取政府补贴、协会领办、个体承包、企业参与、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建立健全沼气服务体系。县(市)要健全完善沼气服务站,重点搞好技术培训和配件供应。乡村要大力发展沼气服务网点,每个服务网点要达到有人员、有场所、有设备、有配件、有原料,具备为200—300个沼气用户服务的能力,重点提供建池、购料、加料、出料、维护维修、配件供应、综合利用等方面的服务。同时,大力推广全托管服务,解决农村劳动力缺乏,进出料困难等问题。2010年计划新建、完善乡村服务网点200个,每个县(市)建立5—10个全托管服务试点,逐步实现服务专业化、运作市场化、管理物业化。

     

    (四)加强培训,积极回访。抓住沼气工纳入农村劳动力阳光工程培训的机遇,大力开展持证沼气工培训,全年培训1000人,持证总数达到2600人,实现全市适宜建沼气池的行政村每村有一名持证沼气工的目标。同时,加强对县乡两级农村沼气技术推广管理人员和持证沼气工集中培训,年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主要内容为农村沼气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安全运行、质量标准、综合利用以及其他相关知识。全面开展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和使用情况大回访活动。以2005年以来中央投资安排的沼气项目为重点,组织基层沼气技术推广人员、沼气项目施工单位和沼气生产工,严格按照《农村户用沼气大回访调查表》要求进行回访调查,指导农户正确科学使用沼气。对未正常产气的沼气池,进行故障检查和维修维护;对未正常进出料的沼气池,指导用户正确进出料;对已破损报废沼气池,指导农户进行填埋;对冬季未采取保温措施的沼气池,动员和指导农户做好防冻工作;对未开展“三沼”综合利用或利用技术不到位的,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同时,督导沼气产品供货企业和施工单位严格依据合同做好回访服务。

     

    (五)配套建设,生态富民。积极创建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农业示范村,2010年计划建设50个高标准生态农业示范村,沼气池普及率达到50%以上,改厨、改厕、改圈、改水、改庭院“五改率”达到80%以上,秸秆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在没有养殖条件的乡村,积极开展秸秆沼气工程试点示范。生态农业示范村由市政府授牌,实行动态管理。大力推广沼液浸种、沼液叶面喷肥、沼液用作饲料添加剂等综合利用新技术,因地制宜推广“畜—沼—果(菜、粮、花)”生态农业模式,实现家居温暖清洁化,庭院经济高效化,农业生产无害化,农村环境优美化。

     

    三、加强领导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村沼气建设的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主管部门全力抓,发改、财政、农业、环保、建设、卫生、水利、畜牧、农行、农信办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层层分解任务,逐级落实责任。要把农村沼气建设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制定沼气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和制度。市政府年终对任务完成快、建设质量高、使用效果好的县(市)、乡(镇)政府、服务组织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展沼气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附件:许昌市2010年农村沼气建设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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