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市国土局制定的《许昌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二月十三日
许昌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市国土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关于开展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0〕6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调控及规范用地秩序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和国土资源部“保增长、保红线”的工作要求,有效维护土地管理秩序,提高土地调控政策的应变能力和效果,切实保障扩大内需项目用地,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全市土地卫片资料、数据为基础,同时对卫片之外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摸清底数,分门别类,明确重点,抓紧清理整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将清查出的违法违规用地在国家对我市卫星遥感执法检查验收前实现“清零”和“归零”,确保我市顺利通过2009年度卫星遥感执法检查验收,实现全市零问责、零限批。努力形成以地方政府为责任主体,法院、检察院、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改革、公安、国土、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共同承担责任的土地联合执法长效机制。
三、范围和内容
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主要是对全市2008年10月至2009年12月之间卫片监测图片反映的新增建设用地进行全面核查,查清卫片监测图片反映的新增建设用地的合法性、合规性,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对违法违规用地的处理要在坚持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实事求是,区别对待。
(一)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非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建设项目,一律拆除复耕;
(二)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含新修编规划)或可以调整规划的违法违规用地项目,要在依法处理到位后,抓紧补办建设用地手续;
(三)对产能过剩、重复建设、“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等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未报即用的违法用地要从严从重处理;
(四)对以农业结构调整、新农村建设为名,违法用地搞非农建设的,一律严肃查处;
(五)对纳入批而未供范围的土地,要按照《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批而未征和征而未供土地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09〕92号)要求,加快土地供应,避免出现未供即用的违法用地行为。
四、方法和步骤
此次卫片土地执法检查采取由各县(市、区)组织自查自纠,市卫片土地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督查核查的方式进行,从2010年2月起,按7个步骤实施。
1.动员部署。2010年2月20日前,各县(市、区)完成工作动员、领导组和实施方案上报工作;
2.全面清查。2010年2月底前,完成拉网式清查;
3.自行整改。2010年3月10日前,完成自行整改;
4.统计上报。2010年3月15日前,各县(市、区)完成自行验收,并上报统计数据、工作报告;
5.检查验收。2010年3月16日—3月20日,市政府组织对各县(市、区)卫片核查和整改检查验收;
6.责令整改。2010年3月21日—4月5日,各县(市、区)根据市政府的检查情况,限期整改;
7.复核检查。4月5日—4月10日,市政府组织对各县(市、区)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做好迎接省政府、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专项整治检查验收准备。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国土资源部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首次实施全覆盖。同时,2010年又是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令)实施问责的第一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结果将作为启动问责的依据。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大局意识,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大局出发,扎实、有效、高标准地开展好卫片土地执法检查,确保这次执法检查取得实效,顺利通过上级验收。
(二)明确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内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负总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附后),加强查处工作的领导协调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以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工作到位,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
(三)认真核查,抓紧进行自查自纠。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要抓紧对2008年10月以来新增建设用地进行核查,分清合法用地和违法用地,对违法用地面积、地类、是否符合规划、违法性质、责任主体及责任人等情况核实准确,抓紧自查自纠,尽快依法处理到位。2009年度国家土地卫片下发后,各地要把图斑涉及的宗地作为重点逐一核查,确保没有遗漏。对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立案,依法查处。
(四)保证质量,严格数据报送。各级政府要认真组织国土资源和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土地利用计划实施、土地审批、土地供应等情况进行检查,具体对每个卫片图斑逐宗进行实地核查,查清图斑位置、变化状态、用地单位、实际用途,看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办理合法用地手续。要按照统一格式填写有关统计表格,按时将本地统计表格连同卫片执法检查汇总分析报告采用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报许昌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卫片土地执法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难度大,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国土、公安、法院、检察和监察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搞好配合。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等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对卫片图斑涉及地块的现场情况进行核查认定。各级监察部门会同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对涉及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问题进行依法查处,同时对在此次卫片执法检查中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按规定追究责任。
(六)强化问责,确保圆满完成工作目标。对在卫片土地执法检查工作中不尽职尽责、造成工作被动、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的,要追究县(市、区)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通过自行整改,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仍达到10%以上的,市国土资源局要对县(市、区)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并提请市政府予以通报批评。一个自然年度所辖行政区域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2%以上的,省国土资源厅将启动警示约谈机制;超过15%比例的,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各级政府要对本地区上报的统计数据及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得谎报、瞒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凡弄虚作假或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谎报、瞒报或延误上报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许昌市卫片执法检查领导组成员名单
附件
许昌市卫片执法检查领导组成员名单
组长:李亚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张宗保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张明山 市长助理、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仕民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李纪庚 市监察局局长
袁海涛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申大超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海德民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军信 市公安局副局长
韩国全 市发改委主任
李荣华 市财政局局长
崔新宏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赵庚辰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赵理 市国土资源局纪检书记
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张明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理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