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现将《许昌市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许昌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许昌市委、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工程的意见》(许发〔2010〕4号)精神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强化措施,确保技能提升工作扎实开展
(一)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任务
从2010年到2014年,完成“百万培养计划”,即5年内培训城乡劳动者100万人,每年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20万人。其中每年培训企业在岗职工10万人,下岗失业人员1万人,农村劳动力7万人,“两后生”1.3万人,高校毕业生4000人,退伍兵1000人,创业培训2000人。使城乡有劳动能力和培训意愿的人员都能及时享受到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和政策扶持。按照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分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每年开展企业职工在岗和转岗技能培训10万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培训1万人,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3.7万人,开展高校毕业生培训4000人,开展创业培训2000人;市教育局开展“两后生”培训1.3万人;市民政局开展退役士兵培训1000人;市农业局开展“阳光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万人;市扶贫办开展“雨露计划”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3000人;市总工会开展困难职工培训1500人;团市委开展青年农民工培训2000人;市妇联开展妇女技能培训1.5万人;市残联开展残疾人培训1500人。
(二)严格管理,统一认定机构
为整合培训资源,优化培训结构,提升培训效能,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分散在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的各类职业培训机构,进行统一考核、公示、认定后,授予“许昌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培训基地”牌匾,赋予培训任务,开展培训工作。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星级培训机构评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视察培训,多层次促进培训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培训基地退出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对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开展一次跟踪问效活动,对于培训质量好、学员满意度高的培训机构,优先向社会发布推荐。对培训质量差、学员投诉多的培训机构,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培训资格。
(三)解放思想,创新培训政策
按照市委继续推进全面创新的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项促进职业技能培训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围绕本地、本部门、本行业经济特色和产业特点,创新技能培训标准、实施措施和实施办法,细化实施细则,探索建立全省、全国最优的技能培训政策,充分发挥政策促进技能培训的效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调研,指导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积极开发具有我市特色的档发、钧瓷、花木等现代产业体系发展需求的职业(工种),不断创新培训标准,拓展、更新培训内容,培养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技能人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农业部门以及工会、残联等各部门和社会团体要围绕效能提升,紧紧结合部门、系统和行业实际,进一步优化培训流程,降低培训成本,提高培训效益。
(四)搞好服务,提高培训质量
各有关部门要把培训管理制度和各培训机构技能培训项目、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补贴办法等内容,编印成册,免费印发给城乡劳动者,并依托市、县、乡、村四级公共创业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许昌市创业就业网,把技能培训服务送到城乡群众家门口。开展技能培训和创业就业联动服务。对于单班次培训人员达到100人以上的,培训机构要会同同级就业服务机构开展专项送岗位活动;对于单班次培训人员达到300人以上的,培训机构要会同就业服务机构开展专场职业指导和创业就业招聘会;培训机构每月至少与用人单位开展两次培训对接和跟踪服务活动;市、县、乡、村四级创业就业服务机构,至少每月与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开展一次联动就业服务活动,确保培训就业率达到60%以上。
(五)明确责任,落实培训资金
各级政府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全民技能提升工程的投入,为技能培训工作提供保障。市、县两级财政要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逐年加大对全民技能提升工程的投入。城市教育费附加每年用于职业教育部分要有一定的比例用于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农村科学技术开发、技术推广经费用于农村职业教育部分适当用于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就业专项资金、失业保险金要有一定比例用于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农业和扶贫部门要充分发挥“阳光工程”培训资金、“雨露计划”培训资金的使用效益。民政、工会、妇联、残联、共青团等部门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筹措培训资金。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督促各类企业按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开展灵活多样的岗前岗中培训。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各自承担的培训任务,积极争取上级给予资金上的支持,在确保现有培训资金数量不减的基础上,有较大幅度增长,使各类政策性培训补贴落实到位。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培训成果验收办法,定期不定期对各培训机构开展督促检查活动,对培训结束的班次进行验收,对培训合格的学员发放培训合格证;培训机构要积极组织结业学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每期培训班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学员不低于60%,对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的,发放相应级别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符合享受鉴定补贴的学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鉴定补贴。建立完善职业培训补贴资金使用与培训质量、就业效果挂钩的培训绩效考评机制,提高政府购买培训成果资金使用效能。
二、统筹规划,加快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
(一)加大投入,实施“1688”工程
用5年时间,市县两级投资7.16亿元,完成“1688”建设工程。建设1所省级重点技师学院。市政府引导投资5亿元,建设许昌技师学院,力争2010年底完成一期主体工程,2012年底全部工程建成,成为许昌市规模最大,功能最全的人才培训基地。各县(市、区)政府多渠道筹集、引导投资1.2亿元,建设6所技工学校。每个县(市、区)要建成一所培训规模2000人以上的技工学校或培训中心。投资8000万元,建设8所公共实训基地。市政府多渠道筹措、引导投资2000万元,建设2所公共实训基地。各县(市、区)政府多渠道筹措、引导投资6000万元,建设6所公共实训基地。3年内,每个县(市、区)建设1所功能齐全,规模适当的公共实训基地。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投资1600万元,建设80所创业就业培训服务中心。禹州市、长葛市、许昌县分别建设15所,鄢陵县、襄城县分别建设12所,魏都区建设5所,经济开发区和东城区分别建设3所。创业就业培训服务中心要建在地理位置较好、人员相对集中、辐射能力强的乡(镇)。领导小组要积极向省政府协调全民技能提升工程专项资金,对实施“1688”建设工程进度快的县(市、区)予以资金支持。
(二)依托载体,壮大就业实习基地
围绕我市电力设备、豆制品加工、档发、钧瓷、中药材、花木、物流等特色产业,依托许继集团有限公司、河南众品食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青山金汇公司、黄河旋风集团公司等优势企业,建立一批培训就业实习基地,每年开展各类实习5万人以上,使农村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退伍士兵、“两后生”等参加各类技能提升培训的人员都能够参加就业实习。
(三)务实创新,发挥各类培训资源优势
各类技工学校、职业中专、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以及各行业、企业的培训机构要坚持立足市场设专业,面向市场搞改革,创新办学模式,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培训效益。同时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教学设施、实训设备等基础建设,优化培训资源,扩大培训规模,提升培训档次。各类技工学校要积极推动校企合作,实现资源优势互补。按照企业需求和市场需求,开发培训项目,开展订单式培训和定向培训,校企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相互合作,充分发挥学校在师资方面的优势和企业在生产实践方面的优势,实现互利双赢。
三、多策并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一)加大培养力度,壮大师资队伍
逐步建立一支适应我市技能提升工程需要的专业理论和技术操作“双师型”师资队伍。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需要,指导许昌学院、许昌职业技术学院、许昌技师学院合理设置培训专业。每年赴北京、上海等地高校或科研机构,选聘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来许任教。每年从应届或往届高校毕业生中,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各类培训机构担任专职或兼职教师,到2015年,使本科以上学历的教师达到40%以上,提升师资队伍文化层次。抓住当前机构改革机遇,进一步摸清企事业单位专业技能人才底数,根据城乡劳动者培训需求和培训机构课程设置,鼓励和引导各类专业技能人才到培训机构担任专职或兼职教师,优化师资队伍结构。聘请“首席员工”、“首席技师”等技术能手任教,充分发挥他们在生产经营实践中积累的技术特长,增强师资队伍实训力量。
(二)完善激励机制,稳定师资队伍
为激发职业培训教师的敬业精神,提高工作积极性,全市每年从职业培训教师队伍中遴选一批优秀教师,到清华、北大等高校或港澳、海外发达地区深造,开阔视野,提高综合素质。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制定、完善相关激励政策措施,保证职业培训教师福利待遇,对做出突出贡献的职业培训教师,在提拔任用、岗位聘任、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倾斜照顾,不断激发职业培训教师钻研业务、爱岗敬业的积极性。
(三)建立研修平台,提高业务能力
依托许昌学院、许昌职业技术学院、许昌技师学院和重点企业研发中心,建设“双师型”教师素质能力提升研修站,定期举办各类培训专业教师研修活动,交流教学经验,创新教学模式,解决教学难题,引领全市职业培训教师队伍提升教学水平,推动全民技能提升工程深入开展。
四、夯实基础,完善信息平台
(一)健全信息网络
在2010年6月底前,全市98个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创业就业培训中心)、2377个行政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站,全部达到名称、机构、编制、人员、场地、工作等六个到位,与市、县两级公共创业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实现信息联网、资源共享,就近就地为城乡劳动者开展技能培训服务。
(二)严格培训标准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合后的培训资源,通过许昌市创业就业网和市、县、乡、村四级创业就业服务平台发布培训制度、培训内容,各级创业就业服务机构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异地同步受理培训申请,每专业、班次、工种达到20人以上都要及时开班培训。培训机构要在培训教室安装监控设备,严格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培训标准开展培训,培训和培训后的就业成果上网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培训质量。
(三)建立统计制度
统一工作台帐。各培训机构要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印的技能培训申请表、技能培训工作台帐,认真填写学员姓名、年龄、起止日期、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培训专业、培训时间、补助金额、收费情况、就业单位、联系方式等内容。实行培训月报制度。各培训机构要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编制的月报表,及时上报培训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台帐。工作台帐和统计报表,都要录入微机实行动态管理。
五、健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县两级都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民技能提升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相关部门业务骨干负责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市、县两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都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根据各自职责和承担的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工作。
(二)建立部门协作机制
全民技能提升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是财政、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等政府职能部门,工会、妇联、残联等人民团体以及各类经济组织的共同责任,必须健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财政部门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为全民技能提升工程提供资金保障。发展改革部门要在项目立项、审批等方面为“1688”工程提供支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教育等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挥部门优势,扎实推进工作,确保目标任务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督促各级各部门制定、落实全民技能提升工程政策措施,搞好综合协调,加强督查指导,当好参谋助手,营造社会氛围,推动全市全民技能提升工作扎实开展。
(三)健全引导激励机制
引导用人单位完善培训、考核、使用与待遇相结合的制度。企业招用技术岗位职工,应从获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并根据所持职业资格证书和实际技能水平合理确定工资待遇。积极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各类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规定,优先招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完善技能人才表彰奖励机制。市政府每年组织一次“许昌市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活动。荣获“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市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元。荣获“河南省技术能手”称号的,市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荣获“许昌市技术能手”称号的,市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各级各部门要对培养技能人才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进行表彰,并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对做出贡献的技能人才给予大力表彰、授予“五一劳动奖章”、“首席员工”、“青年岗位能手”、“巾帼标兵”等荣誉称号。
(四)完善工作考核机制
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工作责任制,要把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逐级量化,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专项工作考核体系,每季度对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考核一次,考核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并通过每季度经济社会发展新闻发布会发布考核结果。全市每年召开一次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工作大会,对完成任务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六、加强宣传,营造共同参与的社会氛围
(一)明确责任,搞好宣传发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研究制定推进全民技能提升工程的年度宣传工作方案和阶段性宣传报道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要层层搞好宣传发动,组织新闻媒体加大有关政策法规和技能提升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家喻户晓。
(二)表彰先进,营造良好氛围。要总结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交流推广,相互借鉴,指导推动工作开展。要培育技能培训先进单位和先进典型,表彰技能提升工程先进工作单位和个人,营造全社会关心技能培训、参与技能培训、支持技能培训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采取多种形式,增强宣传效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宣传讲解技能提升培训政策;利用网络、短信等新兴媒体,互动交流,接受举报投诉,提供咨询等多项服务。编印全民技能提升宣传资料和手册,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本系统、行业深入宣传开展全民技能提升工程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做好技能提升工作的热情。市县两级要在过往群众较多的繁华街道和乡镇举办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群众参与技能提升工程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