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许昌市城市应急联动服务系统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许昌市城市应急联动服务系统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应急联动服务系统,构建上下贯通、运转高效、职能统一的110应急联动服务网络,最大限度地发挥应急联动服务网络在平安和谐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推行应急联动服务系统建设工作。为确保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进一步完善110服务网络、拓宽110服务领域为工作目标,以建立“110一号通”联动运行机制为建设模式,推动应急联动服务工作延伸到基层、延伸到农村,最大限度地扩展应急联动服务系统的受益面,让更多的群众享受到应急联动便民、快捷、高效的服务,为构建平安和谐许昌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应急联动服务系统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许昌市应急联动服务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献波任组长,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翟化夫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监察局(优化办)、财政局、公安局、工商局、卫生局、环境保护局、气象局、地震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司法局、城乡规划局、安全监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质监局、旅游局、城市管理局、文化局、水利局、妇联、供电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等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以及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应急联动服务系统指挥中心,市政府副秘书长张书杰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刘全钦、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主任周升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此项工作,切实加强对应急联动服务系统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目标任务
(一)建立收集处理紧急突发事件信息、受理紧急情况和群众救助、指挥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组织协调各应急联动部门集中统一行动等功能于一体的“合成式”应急联动服务系统指挥中心。各县(市、区)参照市级应急联动服务系统建设模式,在对现有应急资源进行充分整合的基础上,依托本地公安110服务系统平台搭建应急联动服务系统指挥中心平台。采取“110一号通”运行模式,即取消各应急单位对外公布的热线电话,统一由“110”电话代替。公安119、122,卫生120、司法148、城建12319、环保12369、质量技术监督12365等联动电话号码可暂时继续保留,群众拨打上述电话时自动转入110指挥中心受理。应急联动服务指挥中心设在当地公安机关110指挥中心,通过增加110接警席位,解决110功能调整后受理电话量可能大幅增加的问题。
(二)建立与应急联动服务系统指挥中心紧密衔接、反应灵敏的应急联动单位值班室和应急分队。联动系统各应急单位都要设立值班室,配备值班电话,组建应急分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随时接受本地应急联动服务系统指挥中心的指令。各地要加强应急装备建设,本着先急后缓、满足实战要求的原则,为应急分队配备必需的交通工具、通讯及防护、急救、抢险等器材。
(三)建立规范、操作性强的应急联动服务运行机制。各地要赋予应急联动指挥中心信息管理、先期处置、直接指挥、装备调用、对外协调和检查督导等必要的职能。应急联动服务系统指挥中心根据当地应急联动服务系统领导小组的指示和授权下达的指令,相关部门和个人要严格执行。实行“一级受理,一级派处”的接处模式,应急联动服务系统指挥中心的指令可直接下达到每一个应急力量和个人,减少中间环节,最大限度地提高反应速度。要积极研究探索与应急联动服务系统指挥中心衔接紧密的运行机制,保证各个环节畅通有序。
(四)建立上下衔接、门类齐全、有利实战、统一严密的应急预案体系。要根据各类紧急情况的特点,研究制定工作预案和处置不同类型事件的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具体预案,并加强与应急处置工作密切相关的资料库建设。各联动单位也要结合总体预案和本部门职责,因事制宜、因地制宜,制定工作预案。同时,要根据形势发展和要求,超前预测,不断修订、完善预案。
(五)建立科学合理、坚强有力的保障机制。建立日常考评机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应急联动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对纳入系统的各联动单位实行严格、公正、公开、公平的季度考核,用足、用好绩效考评手段,有效调动各联动单位的积极性。建立经费保障机制。要从应急联动服务工作的实际出发,将应急联动服务系统指挥中心人员所需工资、日常办公经费纳入当地年度财政预算,并根据工作需要,每年予以适当增加。各联动部门也要根据本部门的职责要求,建立专项资金,加强应急车辆和抢险装备的配备,保证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建立内部管理机制。制订联动工作重大信息报送、值班、联席会议、责任追究等系统内部各项管理规定,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应急联动服务系统指挥中心要制订和完善内部规范管理措施,各联动单位要建立应急联动值班室和应急分队规范管理措施,确保有效履行职责。建立外部监督机制。广开监督渠道,建立群众监督员和新闻媒体监督制度,聘请各界群众,商请新闻媒体,对110应急联动服务系统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
四、组织实施
分六个阶段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发动阶段(2010年4月1日—4月20日)。各县(市、区)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成立领导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准备工作。
(二)方案审定阶段(4月21日—5月31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县(市、区)制订的工作方案进行评审,进一步修订完善方案。
(三)具体实施阶段(6月1日—8月31日)。按照实施方案和工作目标、任务要求搞好建设工作。
(四)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9月30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各县(市、区)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试运行阶段(2010年10月1日—2011年1月5日)。通过试运行,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为正式启动做好准备工作。
(六)正式启动(2011年1月10日)。各县(市、区)同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正式启动应急联动服务系统。
五、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建立应急联动服务系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应对当前日益增多的突发事件和随时面临的自然灾害侵袭的需要。建立应急联动服务系统可以有效整合现有应急资源,实现政府各职能部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发挥整体作战能力。因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二)明确职责。应急联动服务系统建设工作是一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因此,各地、各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协同搞好建设工作。市应急联动服务系统指挥中心要搞好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应急联动服务系统依托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系统建立,公安机关要切实负起责任,积极发挥主体作用。系统建设需要逐步投入相应资金,财政部门要在系统建设上给予资金保证。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为建设工作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督查。要强化建设工作的督导检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全面掌握各地工作进展情况,适时通报建设进度。对行动迅速、成效明显的单位予以表扬,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