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2010]40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奖励大企业(集团)小巨人企业市本级纳税企业和名牌产品创建及标准化战略实施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1004-00030
  • 信息分类:市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10-04-28 17:15
  • 名 称 :许政[2010]40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奖励大企业(集团)小巨人企业市本级纳税企业和名牌产品创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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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政[2010]40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奖励大企业(集团)小巨人企业市本级纳税企业和名牌产品创建及标准化战略实施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2009年,全市广大企业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勇于改革创新,努力开拓市场,不断强化管理,实现了自身的持续发展,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作出了突出贡献。根据《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战略重组培育发展大企业(集团)的意见》(许政〔2007〕38号)、《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小巨人企业的若干意见》(许政〔2006〕44号)、《许昌市市本级纳税企业奖励办法》、《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实施标准化战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许政〔2007〕52号)、《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创建名牌奖励办法的通知》(许政〔2006〕49号)精神,经企业申报、有关部门审核考评,市政府决定对许继集团有限公司等10户大企业(集团)、河南宏腾纸业有限公司等20户小巨人企业给予奖励,奖励总金额160万元;对许昌卷烟厂等19户市本级纳税企业给予奖励,奖励总金额280万元,其中30%部分可用于奖励企业法人代表;对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名牌产品创建及标准化战略实施工作先进单位给予奖励,奖励总金额70万元。

     

    希望受奖励的企业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加快发展。全市企业要向受奖励的企业学习,不断提高创新能力,壮大企业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为加快全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附件:1.大企业(集团)小巨人企业获奖名单及奖励金额

     

    2.市本级纳税企业获奖名单及奖励金额

     

    3.名牌产品创建及标准化战略实施工作先进单位名单及奖励金额

     

     

     

    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大企业(集团)小巨人企业获奖名单及奖励金额

     

    一、大企业(集团)

     

    许继集团有限公司10万元

     

    许昌卷烟厂10万元

     

    河南众品食业股份有限公司10万元

     

    平顶山煤业(集团)许昌首山焦化有限公司10万元

     

    河南黄河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万元

     

    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10万元

     

    河南平禹煤电有限责任公司10万元

     

    河南瑞贝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10万元

     

    河南青山金汇不锈钢产业有限公司10万元

     

    许昌远东传动轴有限公司10万元

     

    二、小巨人企业

     

    河南宏腾纸业有限公司3万元

     

    河南豪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3万元

     

    许昌裕丰纺织有限公司3万元

     

    许昌恒源发制品有限公司3万元

     

    许昌西继电梯有限公司3万元

     

    河南舒莱卫生用品有限公司3万元

     

    河南一林纸业有限公司3万元

     

    许昌烟草机械有限公司3万元

     

    河南新天地药业有限公司3万元

     

    禹州市中锦水泥有限公司3万元

     

    天昌国际烟草有限公司3万元

     

    长葛市宇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3万元

     

    许昌宏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3万元

     

    许昌华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3万元

     

    河南发营换热技术有限公司3万元

     

    襄城县超凡纺织有限公司3万元

     

    许昌万里运输(集团)有限公司3万元

     

    许昌县正和纺织有限公司3万元

     

    许昌许继测控仪表有限公司3万元

     

    许昌帝豪实业有限公司3万元

     

    附件2

     

    市本级纳税企业获奖名单及奖励金额

     

    许昌卷烟厂100万元

     

    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含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万元、许继电源有限公司10万元、许继房地产有限公司5万元)80万元

     

    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分公司15万元

     

    许昌万里运输(集团)有限公司10万元

     

    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10万元

     

    天昌国际烟草有限公司10万元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许昌市分公司10万元

     

    许昌中房地产公司8万元

     

    许昌天伦燃气有限公司6万元

     

    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万元

     

    河南省电力公司许昌供电公司5万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5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许昌市分行5万元

     

    中原证券第一营业部4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许昌西湖支行4万元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公司3万元

     

    附件3

     

    名牌产品创建及标准化战略实施工作先进单位名单及奖励金额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5万元

     

    河南奔马股份有限公司15万元

     

    许继集团有限公司10万元

     

    禹州市标准化协会10万元

     

    许昌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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