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许昌市“十二五”规划体系目录与分工》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抽调精干人员组成规划起草班子,按照分工要求集中力量做好规划编制工作。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组织市内外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进行研究论证,并注意搞好与有关规划的衔接,切实提高规划编制质量。要加快工作进度,及时将规划阶段成果报市“十二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则上各有关单位要在2010年8月底前编制完成各项规划草案并报市“十二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八日
许昌市“十二五”规划体系目录与分工
一、总体规划1项
许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二、区域规划1项
许昌新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三、行业综合规划10项
(一)许昌市低碳经济发展规划(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二)许昌市临空经济发展规划(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三)许昌市自主创新体系规划(市科技局牵头负责,已完成)。
(四)许昌市城镇体系建设规划(市城乡规划局牵头负责)。
(五)许昌市“十二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六)许昌市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已完成)。
(七)许昌市“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八)许昌市“十二五”工业经济发展规划(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九)许昌市“十二五”信息化发展规划(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十)许昌市“十二五”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四、专项子规划45项
(一)现代农业专项规划5项
1.许昌市“十二五”农业结构调整规划(市农业局负责)。
2.许昌市“十二五”新农村建设规划(市农业局负责)。
3.许昌市“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市林业局负责)。
4.许昌市“十二五”花卉苗木产业发展规划(市林业局负责,已完成)。
5.许昌市“十二五”畜牧业发展规划(市畜牧局负责)。
(二)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规划4项
1.许昌市“十二五”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2.许昌市“十二五”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3.许昌市“十二五”电动汽车产业规划(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4.许昌市“十二五”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三)战略支撑产业专项规划8项
1.许昌市“十二五”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2.许昌市“十二五”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规划(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3.许昌市“十二五”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发展规划(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4.许昌市“十二五”食品产业发展规划(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5.许昌市“十二五”纺织产业发展规划(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6.许昌市“十二五”建材产业发展规划(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7.许昌市“十二五”发制品产业发展规划(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8.许昌市“十二五”烟草工业发展规划(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四)现代服务业专项规划8项
1.许昌市“十二五”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市发展改革委负责)。2.许昌市“十二五”现代金融业发展规划(市政府金融办负责)。
3.许昌市“十二五”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市旅游局负责)。
4.许昌市“十二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市文化新闻出版局负责)。
5.许昌市“十二五”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
6.许昌市“十二五”商务服务业发展规划(市商务局负责)。
7.许昌市“十二五”现代商贸业发展规划(市商务局负责)。
8.许昌市“十二五”社区服务业发展规划(市民政局负责)。
(五)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专项规划3项
1.许昌市“十二五”电网发展规划(许昌供电公司负责)。
2.许昌市“十二五”公路交通发展规划(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3.许昌市“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市水利局负责)。
(六)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专项规划3项
1.许昌市“十二五”国土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2.许昌市“十二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市环境保护局负责)。3.许昌市“十二五”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划(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
(七)社会建设和改善民生专项规划14项
1.许昌市“十二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市科技局负责)。
2.许昌市“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市教育局负责)。
3.许昌市“十二五”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市文化新闻出版局负责)。
4.许昌市“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市卫生局负责)。
5.许昌市“十二五”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市体育局负责)。
6.许昌市“十二五”人力资源开发规划(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7.许昌市“十二五”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8.许昌市“十二五”民政事业规划(市民政局负责)。
9.许昌市“十二五”广播电影电视发展规划(市广电局负责)。
10.许昌市“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市安全监管局负责)。
11.许昌市“十二五”防震减灾规划(市地震局负责)。
12.许昌市“十二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市气象局负责)。
13.许昌市“十二五”人民防空发展规划(市人防办负责)。
14.许昌市“十二五”公安科技发展规划(市公安局负责)。
五、指标测算1项
对“十一五”及“十二五”两个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各年度指标测算(市统计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