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加强全市技防体系建设与应用是构建社会综合防控体系、提高社会动态管控能力的重要举措,在社会治安复杂化、犯罪活动智能化的形势下,能够有效提升政府应急管理和公安机关打防管控能力。近年来,全市广泛开展了以视频监控为主的技防体系建设,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市公共区域、交通要道、治安热点的技防网络,有效提升了政府应急管理、公安机关打防管控能力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但是,我市技防体系覆盖面相对不足,一些影响社会稳定的治安热点和治安乱点没有实现有效覆盖,技防建设与应用机制不健全,技防体系建设亟待加强。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技防体系建设与应用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0〕99号)和市委、市政府建设平安许昌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全市技防体系建设与应用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密结合平安创建活动,通过增点补面、共建共享、互联互通,构建全市一体化的技防体系,促进技防体系在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二)总体目标。从2010年起,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进一步规范技防体系建设,整合社会技防资源,促进全市技防体系特别是视频监控系统资源共享,不断提高综合应用水平,扩大技防体系覆盖面,实现“看得清、控得住、调得快、查得出”的技防应用目标;坚持“需求为导向、应用为核心”,建立技防建设与应用工作机制,为全面提升政府应急管理能力、社会综合治理水平和公安部门的打防管控能力服务。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技防体系建设
1.公共技防监控网络建设。以公安部门为主导开展“天眼工程”建设,通过全市技防体系大普查,查找监控盲区,增加视频监控点位,实现对全市“三区三口”(案件多发区、商业金融集中区、人口集中的住宅小区和重点道路交通口、城市出入口、重点单位门口)的视频报警监控全覆盖。进一步加强重点区域、重要部位和治安热点、乱点的视频报警监控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对重点区域的全摄入、重要部位的全覆盖。
2.社会单位(场所)技防监控网络建设。以市、县(市、区)、乡(镇、办事处)三级政府为主导,利用3年左右时间,建成覆盖市、县城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重点单位、要害部位、沿街商铺、居民小区等治安敏感单位的社会技防网,许昌市市区、城区(城市规划区内)今后建设的居民住宅小区必须全部安装视频监控技防系统;2010年8月底前开发商建成投入使用未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设施的居民住宅小区,2010年底前必须全部完成改建安装任务;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学校、规模较大的企业办公区、生产区,2011年6底月前必须全部安装视频监控技防系统。今后改建新建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办公区、生产区,必须全部安装视频图像监控技防系统。推进社会技防资源从“零散分布”向“连线成面”发展,因地制宜地建设行业及区域性报警监控中心,根据实际需求,有序推进社会技防网与公安技防网的联网。
3.农村技防建设。调整并规范农村技防产品,不断推动视频报警监控系统向农村扩展,提高多级联网报警、电话智能报警等技防设施的入户率,提高农村技防覆盖率和建设水平。4.社会报警服务建设。推动金融单位车辆、公共营运车辆等重点车辆开展卫星定位系统、无线监控报警系统等技防应用,不断推进社会报警服务业发展,逐步实现市、县两级公安技防平台对社会技防信息的管理。
(二)推进技防体系整合。完善并规范全市技防体系建设,开展全市技防体系的“大整合、大联网”工作。
1.整合公安、社会和农村技防监控网络和市、县、乡三级监控平台,实现全市技防网络的互联互通,并能与省级监控平台实现对接。逐步建立覆盖全市的“纵向贯通、横向集成”的一体化技防网络体系。
2.整合政府各部门视频监控系统。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在满足本部门需求的基础上,按照资源共享的原则,推进视频监控系统的联网,实现与各级政府应急指挥平台的互联互通。
3.整合公安视频报警监控系统与业务系统。市、县两级公安视频报警监控平台要与公安接处警系统、指挥中心、交管系统等公安业务系统进行整合,并预留接口,逐步实现与警用地理信息、卫星定位等信息系统的集成挂接。社会技防资源以及其他部门技防资源需要接入公安技防网时,要按照公安部的要求,采用必要、规范的安全措施。
(三)深化技防体系应用
1.推动政府多部门、多渠道、多用途的视频信息资源共享,积极开展视频监控系统服务城市管理、反恐处突、应急指挥、辅助决策等综合应用,全面提升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2.深化技防信息在公安部门侦查破案、打击犯罪方面的应用,强化视频智能技术作为公安机关侦查破案第四大技术支柱地位。深入开展技战法应用和研究,推动公安部门通过视频报警监控系统主动处警、抓获现行、压降案件的应用机制建设,推动技防系统发挥更大作用。
3.探索并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技防系统管理与应用模式,建立专业化的运行维护队伍和专职视频监看队伍,推进社会技防服务业发展,逐步建立社会性视频监控和技防报警服务中心,深化技防服务在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应用。
三、职责与分工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技防体系建设与应用工作,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配合与衔接,推动技防体系建设与应用工作顺利开展。发展改革部门要将本地技防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做好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负责协调有关单位齐抓共管,形成技防建设工作合力,将技防体系建设纳入平安建设及综治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内容,对未完成安装任务的单位不予评先,对未安装技防设施的单位发生重大案(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公安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强化管理,加强指导,负责组织制定技防建设发展规划、审批城市居民住宅小区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安全防范系统设计方案及技防系统建成后的验收和登记备案,积极推进技防体系建设与应用工作;财政部门要参与研究制定技防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技防体系建设、维护和管理经费保障机制,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将技防体系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城乡规划部门负责将技防体系建设纳入本地城乡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提供全市空间地理信息,支持技防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做到同设计、施工、验收、投入使用,所有新建项目的技防设施未经公安机关审核的不予审批,技防设施未经公安机关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不予验收;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在城市工程施工建设、竣工验收等环节中,同步做好技防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科技部门要把技防体系建设与应用中遇到的关键性技术问题作为科研项目予以立项;注意总结推广经验,协助相关部门完成技防体系的规划、论证和验收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要指导督促重点路段、客运站场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不断加大对公共营运车船的无线视频监控和卫星定位系统的建设力度;教育部门要督导全市学校、幼儿园及早全部建立视频监控,并接入各级公安监控平台;政府应急管理机构要统筹协调应急资源,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实现各类技防资源与政府应急平台的互联互通与资源共享;安监部门负责安全生产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部位以及重大危险源等技防体系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应用工作。通信运营商要积极参与技防体系建设工程建设,为技防建设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同时提供优惠的线路租用和维护资费。其他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本部门、本行业技防体系建设、管理和应用工作。
四、工作要求
技防体系建设与应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谋划,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技防体系建设,认真落实责任,密切协作,齐抓共建,逐步形成“政府搭台、综治牵头、公安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要坚持“分级负担、分级建设”的原则,逐步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同时,引入市场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鼓励社会单位和个人投资技防体系建设。要规范技防体系工程建设程序,对技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充分论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建设,确保工程质量,满足应用需要。要通过多各形式、多种渠道积极宣传技防体系在社会管理和治安防控中的重要作用,提高社会各界对技防体系重要性的认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要严格落实政府、部门和单位责任制,建立奖惩考核机制,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推动全省技防体系建设与应用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二○一○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