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0〕60号)精神,我市对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1986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制发的5037件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本次清理规范性文件338件,应保留318件,废止20件。现将保留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凡废止的文件,从即日起停止执行。
附件:许昌市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许昌市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