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豫政办〔2010〕106号)精神,进一步健全我市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充分发挥气象服务“三农”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密围绕我市农村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整合资源、提高效率,分类指导、分级负责,需求引领、科技支撑,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基本原则,统筹集约各种有效资源,以提升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农业气候资源开发能力、农业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和农村气象防灾减灾能力为重点,全力推进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切实发挥气象为农服务的重要作用,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提供气象保障。
(二)工作目标。争取利用3—5年的时间,在全市初步建立结构科学、布局合理、功能先进的市、县、乡、村四级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发展适合我市农村实际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成覆盖面广的农村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网络,构建有效联动的农村应急减灾组织体系。实现防御规划到县(市、区),组织机构、自动观测、精细预报、气象信息服务站到乡镇,应急预案、风险调查、科普宣传、气象信息员、预警信息发布到行政村,使灾害防御责任主体明确,全面提高农村气象灾害防御综合能力。
二、主要工作
加强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应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乡镇自动气象站网建设。以加快许昌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中心项目建设为核心,完善农村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设施,不断调整优化气象站网布局,增加站网密度。每个乡镇至少建设1套多要素自动气象站,重点加强西部山区暴雨和地质灾害易发、频发区的自动气象站建设。着重在气象灾害关键区域和敏感区布设风廓线雷达、雷电监测仪,切实增强对突发气象灾害的自动监测和及时报警能力,进一步增强防御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能力。
(二)完善农业气象监测系统。认真落实河南省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规划中涉及的农业气象防灾减灾与保障工程,加快我市农业气象观测自动化、信息化、数字化、标准化建设。每个县(市)布设3—5个自动土壤水分监测站、1个生态系统监测站、1—2套便携式自动土壤水分监测仪;在许昌市和襄城县2个国家农业气象观测站布设9要素作物生长自动监测系统,配备光合作用测定仪等设备;建立市、县两级农业气象灾害移动调查系统、移动观测系统及遥感监测专用设备,切实增强保障粮食安全的气象服务能力。
(三)搞好农业气象科技示范园建设。各县(市、区)要结合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实际情况,紧密围绕大宗粮食、经济作物和烟草、花卉、蔬菜、药材等特色产业,因地制宜建设不同类型的农业气象科技示范园。重点搞好鄢陵县隆源花卉、襄城县闫寨与禹州市范坡烟草、许昌县天和有机蔬菜等农业气象科技示范园区建设,推进长葛市古桥、许昌县陈曹粮食高产区和禹州市中草药农业气象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开展精细化特色农业、设施农业气象专项服务。
(四)建设覆盖广泛的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
1.建立健全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用多种手段,共建、共享和共同维护农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有效整合现有资源,拓展气象信息搭载渠道。通过电视、手机短信、互联网、电子显示屏、高音预警广播等多种媒介,将气象预警信息送达每个村组。
2.加强农村气象信息服务站建设和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各乡镇要按照要求建设气象信息服务站,将气象服务向乡镇、村延伸,逐步实现气象预警信息视频到乡镇、音频到村组。到2015年,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要达到90%以上。各县(市、区)应加强对兼职气象信息员的管理与培训,切实发挥他们在农村防灾减灾中的重要作用。
3.建立完善农村气象灾害防御机制。搞好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试点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试点,逐步实现“防御规划到县,组织机构、精细预报、自动观测、气象信息服务站到乡,应急预案、风险调查、科普宣传、气象信息员、预警信息发布到行政村,灾害防御责任、灾情收集到人”的工作目标。
(五)开展气象检测预报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工作。重点加强各类农作物长势实时监测、产量滚动监测和预测及综合评估;开展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对农业影响的监测评估及农用气象预报,建立农业气象灾害预报预警系统、作物病虫害发生发展气象等级预报预警系统和作物生长气象预报预测系统。继续加强对中小学校、矿山、易燃易爆等场所的防雷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避免或减少雷击事故的发生。重点抓好中小学校防雷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力争用1—2年时间,完成全市中小学校舍防雷隐患整改任务。
(六)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1.健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技术保障体系。在全市建设完善30个标准化固定炮站,新增10套牵引车和牵引式火箭发射装备。2012年前,各县(市)至少要新增新型火箭发射架2台,禹州山区增加碘化银发生器2个,使地面作业装备控制面达到全市土地面积的60%以上。建立许昌市现代农业人工增雨防雹体系,提高作业的科技水平、快速反应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属于公益事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将所需基本建设投资和事业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2.建立和完善人工影响作业队伍培训体系。以市级人工影响培训基地为平台,完善培训设施建设,配备先进的声像投影教学仪器设备,定期开展人员培训,提高作业人员整体素质。
3.建设人工影响作业指挥和保障体系。建设市、县两级人工影响作业指挥中心,完善人影作业监测、决策指挥和评估系统;更新市级天气雷达,配备车载式微型雷达观测设备,安装闪电定位仪;完善人工影响天气通信系统,作业炮点配备无线通话设备、视频监控和视频对讲系统,不断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效果和拓宽服务领域提供科学的技术保障。
(七)增强气象应急服务能力。市本级至少配备1套包括自动气象站、通信、指挥、实景观测、视频会议(会商)、天气预报制作及信息发布等功能的流动气象台,有条件的县(市、区)根据需要配备移动气象服务设施。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购置移动天气雷达和应急服务指挥车,提升突发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三、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农村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职责,切实把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市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作用,协助解决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各级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农业、气象、教育、科技、广电等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推进资源共享,加强协调配合,搞好综合服务,形成推动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的整体合力。
(二)加大投入。各级政府要把气象为农服务所需资金纳入地方财政统筹安排,逐步加大投入力度,为气象项目建设和相关工作开展创造条件,为气象事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气象部门要积极争取气象为农服务项目和资金,加强气象基础设施建设。相关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责,制定相关措施,拓宽融资渠道,为气象事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三)完善机制。进一步健全有效联动的农村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实现县(市、区)、乡镇有分管领导,乡镇有气象协理员,行政村、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确定气象灾害防御责任人和气象信息员。按照属地化原则,结合气象为农服务体系相关项目建设,不断完善管理体制,明确管理主体。农业气象科技示范园、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及其他大型、移动气象设施以县级管理为主,乡、村级自动气象观测设备、信息发布系统和气象信息员队伍以乡级管理为主。进一步强化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机制。市、县两级政府要根据《河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和《许昌市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气象和有关部门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工作,建立气象灾害数据库,编制实施地方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四)强化督查。为确保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顺利推进,市气象部门要通过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督查排名等方式,了解各县(市、区)气象为农服务工作进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指导各县(市、区)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健康开展。市政府也将组成督导组,定期不定期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导。
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