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豫政〔2010〕8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附:豫政[2010]82号(点击查看)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豫政〔2010〕8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附:豫政[2010]82号(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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