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2010]81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增补中共许昌第一个支部委员会(中共豫陕区石固南寨支部委员会)旧址为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1012-00058
  • 信息分类:市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10-12-17 17:38
  • 名 称 :许政[2010]81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增补中共许昌第一个支部委员会(中共豫陕区石固南寨支部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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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政[2010]81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增补中共许昌第一个支部委员会(中共豫陕区石固南寨支部委员会)旧址为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中共许昌第一个支部委员会(中共豫陕区石固南寨支部委员会)旧址位于长葛市石固南寨东街村石固中心小学院内,现存当时党支部活动使用的办公用房一栋。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核定,决定增补中共许昌第一个支部委员会(中共豫陕区石固南寨支部委员会)旧址为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保护范围为:自老办公楼东墙外墙皮向东延伸1米,南墙外墙皮向南延伸10米,西墙外墙皮向西延伸5米,北墙外墙皮向北延伸0.89米。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文物保护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保护管理工作。

     

     

     

                                   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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