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2011年许昌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2011年许昌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工作安排
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加快推进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工作,全面提升全市人力资源素质,扩大城乡就业,增加居民收入,推动产业集聚区发展,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根据《河南省2011年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专项工作方案》(豫政〔2011〕24号)和《中共许昌市委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工程的意见》(许发〔2010〕4号)精神,现就2011年许昌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人才优先发展原则,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以服务城镇化建设为出发点,以提高城乡劳动者职业能力为核心,以“百万培训计划”(即从2010年到2014年,培训城乡劳动者100万人,每年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20万人)和“1688建设工程”(即从2010年到2014年,建设1所省级重点技师学院,建设6所技工学校,建设8所公共实训基地,建设80所创业就业培训服务中心)为重点,以促进劳动者技能就业、稳定就业、充分就业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技能培训体系,创新培训机制,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为实现许昌科学发展、快速发展、和谐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持。
(二)目标任务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万人。其中,开展企业职工在岗和转岗技能培训10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培训12000人、农村劳动力培训35000人(其中引导性培训15000人)、高校毕业生培训4000人、创业培训2000人、“两后生”培训13000人、退役士兵培训1000人、“阳光工程”培训10000人、“雨露计划”培训3000人、困难职工培训1500人、青年农民工培训2000人、妇女技能培训15000人、残疾人培训1500人。
——力争完成“1688”建设工程五年目标任务的50%,构建功能完善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9万人。其中,技工院校在校生达到6000人,技工院校年招收新生2400人。
——新培养高技能人才3000人,职业技能鉴定人数达到20000人。
二、工作重点
(一)大力推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就业计划”。以就业为导向,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为推进城镇化建设提供人力资源支撑。加强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示范基地、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发挥培训示范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强力推进校企合作,组织引导技工院校与产业集聚区企业进行合作,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推动技工教育集团化发展,发挥技工教育集团的龙头作用,实现校企之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培养与就业有机结合。实施农村劳动力“一人一技”培训计划,确保每个参训的农村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门劳动技能,提高就业竞争力,促进转移就业。发挥民政部门和残联、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作用,做好退役士兵、残疾人以及其他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二)积极推进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加快职业教育综合性项目建设和实训基地项目建设,启动实施“双师型”(兼有教师资格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教师队伍建设工程、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继续开展职业教育强县(市)创建活动,职业教育强县(市)实现“90%以上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参加连续3个月以上的职业培训”的目标。
(三)认真组织实施“阳光工程”。以提高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和创业能力为目标,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认真组织实施“阳光工程”等培训项目。围绕农业结构调整的需要,重点开展高效种植业、规模化养殖业、特色农业技术培训;围绕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要,重点开展农产品加工业从业人员、农产品营销人员培训;配合国家在农业领域和农村地区实施的重大工程项目,重点开展农机、沼气建设等农村服务业从业人员培训;适应农民创业的需求,对种养大户、农业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进行创业培训。
(四)切实抓好“雨露计划”转移培训就业工程。以贫困农民为主要培训对象,以增加收入、提高自我发展能力为目标,切实实施贫困家庭新生劳动力职业教育助学工程、贫困家庭青壮年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程、贫困村劳动力扶贫产业发展技能提升工程、贫困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培养工程,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培训项目管理,重点实施“雨露计划·金蓝领”项目,全面提升贫困农民的职业技能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加快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五)积极开展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失业人员再就业技能提升和劳动预备制培训。结合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技术项目引进,开展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加快提升企业职工的岗位技能水平。以提高失业人员再就业能力、促进其实现再就业为目标,积极开展失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对后备技能人才的需要,重点面向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开展定向劳动预备制培训,鼓励当年退役士兵以及有培训需求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
(六)广泛开展创业技能培训。依托各类创业培训基地,通过提供创业培训补贴等办法,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各类群体开展创业培训,组织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大学生等参加创业培训。
(七)加快推进“1688建设工程”项目建设。2011年,确保许昌技师学院一期工程完工、二期工程开工,市高级技工学校整体搬迁,鄢陵县技工学校新校区建成,许昌县技工学校(技能培训中心)开工,襄城县技能培训中心选址立项,魏都区技能培训中心选址立项;建设2所公共实训基地,其中市直建成1所,禹州市建成1所;建设20所就业培训服务中心,其中禹州市、长葛市各建成4所,许昌县、襄城县、鄢陵县、魏都区各建成3所。
三、推进措施
(一)以项目带动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能力。以项目建设为抓手,选择具有较强培训能力、达到一定培训规模的培训机构,实施重点项目支持,建设一批全民技能提升工程示范项目;以重点企业、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为基础,建设一批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以我市获得省级以上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高技能人才为依托,建设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以现有民办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为基础,建设一批民办短期培训示范基地;以现有公共就业训练中心为基础,建设一批示范性公共就业训练中心。通过实施项目带动,吸纳社会资金支持示范基地建设,全面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能力。
(二)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的沟通联系,定期通报和交流情况,分析总结工作,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协调做好工程各项工作,合力推动全民技能提升工程的有效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农业、扶贫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健全引导激励机制。引导用人单位完善培训、考核、使用与待遇相结合的制度。企业招用技术岗位职工,应从获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并根据所持职业资格证书和实际技能水平合理确定工资待遇。鼓励企业开展评选企业首席技师、首席员工等符合企业内部发展需要的奖励活动。鼓励企业采取岗位津贴、专项奖励等激励措施,增加高技能人才的收入,增强其职业荣誉感,切实提高高技能人才的待遇水平。组织开展第三届“许昌市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活动,对荣获各级技术能手的技能人才给予大力表彰奖励。建立对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机制。认真总结交流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各级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在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建设中的先进经验,表彰一批在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一步调动各级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强力推进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建设。
(四)多渠道筹措经费。积极申报河南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争取更多的建设资金。市、县两级要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对全民技能提升工程的投入,确保就业专项资金、城市教育费附加等资金有一定比例用于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各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培训资金,统筹用于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各类企业要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开展灵活多样的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确保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用足用活。鼓励引导市内外企业、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公民个人资金等多元化资金投入到全民技能提升工程中。鼓励各金融机构对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等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予以贷款支持。
(五)强化目标责任制。完善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工作责任制和工作考核指标体系,明确政府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企业以及相关机构的工作分工和职责,将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工程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考评范围。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和各部门深入开展技能提升工作。同时,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定期组织考评,每月通报一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成员联席会议进行总结讲评,对完成目标任务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