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2010〕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经济形势变化对创业就业带来的影响,推动经济发展与就业增长良性互动,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0年创业就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大局,把推动全民创业,扩大和稳定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按照“落实、创新、提高”的总体要求,以就业增长作为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优先目标,以扩大和稳定就业为主线,以推动全民创业带动就业为增长点,以提高劳动者素质为支撑,以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为重点,狠抓就业政策落实,创新就业工作体制机制,提高就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全方位推动创业就业工作开展,实现创业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创业就业结构不断优化,确保就业局势基本稳定。
(二)目标任务。新增注册登记企业1000家,个体工商户增加7000户,拉动城镇新增就业人员5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5万人,困难人员就业0.8万人,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0%以上,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确保城镇每一个零就业家庭至少1人就业。
二、推动全民创业,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一)深入开展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活动。各级各部门要把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作为全民创业的重要载体和抓手,进一步搞好创规划和工作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执行力建设,形成工作合力,狠抓组织领导、政策措施、职业培训、创业服务、工作考核五大体系建设,力争到2010年底,全市各类经济组织工商注册登记总量达到13.02万个以上,创业环境、创业活力、创业效率等指标位居全国前列,2011年功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
(二)加大政策扶持创业力度。要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落实税费减免政策,降低创业成本。进一步放宽创业领域和准入条件,降低业门槛。鼓励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垄断行业和领域,投资市政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领域,投资教育、文化、医疗卫生领域,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革重组。加大创业引导资金投入,发挥创业资金促进创业的作用。
(三)实施小额担保贷款倍增计划。把小额担保贷款作为政府承诺必须为群众办好的十件实事之一,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积极筹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加大小额贷款担保力度。进一步完善扩展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提高放贷额度,规范工作流程,简化操作程序,为创业者提供及时快捷的贷款服务。借鉴浚县“龙头企业 专业合作社 农户”贷款模式和南乐县小额贷款扶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工作经验。2010年,在完成全市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5亿元目标任务基础上,争取达到5亿元,扶持2000人以上自主创业,支持100家劳动密集小型企业发展。
(四)强化创业服务。健全完善创业服务指导体系,大力开展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等一条龙创业服务。组建创业辅导专家队伍,为创业者提供财会、法律、政策、信息、技术和融资指导服务。建立创业项目库,大力开展创业项目推介展示活动,为创业者提供项目支持。建立全民创业服务网站,搭建创业服务网络平台,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政策咨询、创业信息等创业服务。建立政府购买创业服务成果制度,充分调动民间组织开展创业服务的积极性,形成创业服务的多元化、社会化格局。
(五)建立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开展创业孵化活动,推动创业孵化园区建设,建立创业实习示范基地,鼓励和引导创业者参加创业实习,为创业实习人员提供实习场所和政策扶持。选树创业就业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领更多劳动者投身全民创业活动。
三、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扩大就业
(一)围绕重点建设项目领域开发就业岗位。充分发挥重点建设项目对就业的拉动作用,坚持实施以就业为导向的重大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积极引导和支持与重点建设项目相配套的上下游产业发展,努力把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的过程变成拉动就业增长的过程。同时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步伐,促其尽快竣工投产,形成新的就业增长点,通过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不断增加就业容量和就业总量。
(二)围绕挖掘现有企业潜力开发就业岗位。充分发挥国有大中型企业吸纳就业的示范作用,鼓励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吸纳各类人员就业。努力发挥中小企业吸纳就业的主力军作用,大力推动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全面落实鼓励中小企业吸纳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不断拓展就业空间。力争通过各类企业发展开发3万个就业岗位。
(三)围绕发展服务业开发就业岗位。大力发展适合农民工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家庭服务业,制定加快家庭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规范家庭服务业的行业标准,建立城市家庭服务中心,引导家庭服务业快速发展。加大对生产性服务业和公共服务业投入,全面落实鼓励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巩固支持商贸、餐饮等传统服务业发展,大力推动现代物流、现代金融、信息服务、文化、教育、旅游、体育、医疗卫生等现代服务业发展,不断扩大服务业吸纳就业的容量。力争通过服务业发展开发1万个就业岗位。
(四)围绕创业促进就业开发就业岗位。深入开展全民创业活动,全面落实推动全民创业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培育壮大创业主体,降低创业门槛,强化创业服务,优化创业环境,引导扶持各类群体自主创业和企业二次创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力争通过开展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和全民创业活动,促进新增创业主体1万个以上,带动城乡就业4.5万人。
(五)围绕扶持灵活就业开发就业岗位。积极培育和发展各类灵活就业方式,大力开发新型自由职业岗位。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扶持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为灵活就业人员开展档案保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事务代理服务,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提高灵活就业的稳定性,力争通过扶持灵活就业开发5000个就业岗位。
四、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活动,稳定就业
(一)认真落实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的政策措施。继续通过缓征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四项社会保险费,相应降低医疗、工伤两项社会保险费率和缴费基数,减轻困难企业负担,帮助困难企业稳定4万个就业岗位。
(二)开展针对性的帮扶活动。对因经济形势影响经营暂时出现困难的企业进行分类帮扶,开展送政策、送服务到企业活动。帮助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制定实施稳定就业计划,为资金周转困难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为恢复生产企业提供招聘员工服务,为开工不足企业提供在职职工培训服务,并为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企业提供岗位补贴。
(三)健全完善就业失业监测制度。建立就业失业监测点,健全企业固定联系制度,及时掌握各类企业、各地区就业失业变化情况,特别是重点监测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产能过剩产业的失业动态,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避免失业现象在局部地区、部分行业集中暴发。
(四)加强失业调控。规范企业裁员行为,指导企业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协商薪酬、分享工作等办法稳定员工队伍,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健全完善失业预警制度,密切关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对就业带来的影响,对可能出现的集中性裁员和较大规模失业,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及早进行失业预防和控制。
五、开展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创业就业能力
(一)全面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工程。进一步整合培训资源,把培训对象扩大到城乡所有劳动者和创业主体。切实加强培训定点机构管理,提高培训质量,根据不同类别,落实相应的培训补贴和政策扶持,力争每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万人以上。
(二)实施高校毕业生职业导航计划。以高职高专毕业生为重点,在高校设立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站所,推行毕业证和职业资格证“双证书”制度,大力开展针对高校毕业生的职业技能培训,及时提供技能鉴定服务,提高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
(三)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实施“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对初次进城务工人员,开展引导性培训。对从事农业生产的返乡农民工,开展新型农民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对拟在二三产业转移就业的农民工,着力开展3—6个月的技能培训和转岗培训,不断提高农民工就业的质量和层次。
(四)实施失业人员技能再就业计划。紧密结合企业用工需求,以就业为导向,对失业人员大力开展“定向式”、“订单式”培训,重点对年龄偏大、技能偏低的就业困难人员开展再就业培训,帮助他们提高就业能力,实现技能就业。结合企业改革重组需要,为转岗职工提供职业转换技能培训,为国有企业的改革重组提供支持。
(五)实施创业教育培训促进计划。各类大中专院校开设创业教育课程,加强创业教育,提高高校毕业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各级创业培训机构大力开展“SIYB”(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创业培训,重点培训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失业人员等就业群体。规范创业培训标准和流程,扩大培训对象范围,提高创业培训的实效性,力争全年培训有创业意愿人员2000人。
六、开展专项服务活动,促进三类重点群体就业
(一)开展八项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活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及高校集中开展就业指导进校园活动,组织就业指导专家深入高校,宣传讲解就业形势、就业政策、求职技巧等,帮助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提升求职能力。开展“千企百场”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举办100场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组织1000家企业进场招聘,力争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5000个。组织企业进校园送岗位活动,促进校企对接,帮助毕业生在离校前达成就业意向。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就业,帮助民营企业招聘合适员工。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计划,统筹实施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特岗教师、应征入伍等各类基层就业专门项目。实施事业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计划,进一步清理事业单位工作岗位,鼓励事业单位自筹资金开发就业岗位招用高校毕业生。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三年行动计划,全市建立见习基地20家,组织200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促进活动,为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创业辅导服务。
(二)开展五项农民工就业服务活动。开展春风行动,春节前后组织举办专场招聘会和送工活动,广泛收集适合农民工就业的岗位信息,帮助农民工求职择业。开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活动,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加强工资支付情况检查,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反弹。开展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专项服务活动,大力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服务业,拓展农村和县域就业渠道,强化信息技术服务和就业服务,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开展劳务协作活动,广泛采集用工信息,开展劳务对接,推介劳务品牌,扩大市外省外输出规模。开展农民工返乡创业促进活动,为返乡创业农民工提供信息咨询、创业培训、技术支持、小额担保贷款、市场开发等服务,力争全年扶持5000名农民工返乡创业,带动2万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三)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活动。开展春季就业援助专项活动,对就业困难人员逐户走访,开展上门送政策、送信息、送岗位、送服务就业援助活动,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一对一”就业帮扶,落实有关补贴政策,帮助他们尽快找到就业岗位。实施零就业家庭专项援助计划,建立“出现一户帮扶一户”的零就业家庭动态帮扶机制,确保每个零就业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大力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充分发挥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的作用,积极为社区居民提供就业服务,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力争年底前全市60%以上的社区达到充分就业社区标准。实施公益性岗位安置计划,加大资金投入,拓宽公益性岗位领域,全年开发2000个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其中市本级开发500个公益性岗位。
七、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保障创业就业工作深入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定期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切实加强对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和创业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真履行牵头部门的责任,实行创业就业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各级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和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创建和创业就业工作开展。
(二)创新工作机制,提高质量效率。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水平,理顺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体制,加强乡镇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不断提升乡、村两级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服务效能。健全完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推行就业失业实名登记制,建立就业失业人员数据库,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分析报告。建立失业调查统计制度,在统计城镇登记失业率的基础上,开展城乡失业状况抽样调查,并按照国家规定适时发布。
(三)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工作需要。各级政府要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创业引导资金和就业资金投入,提前做好全年创业就业资金预算,并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加快创业就业资金支出进度,确保各项补贴政策的落实和公共就业服务活动的开展。同时,加强对创业就业资金的使用管理,定期开展专项检查,防止挤占、挪用。
(四)扩大社会宣传,营造社会氛围。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街道站所广告栏等各种媒体,动员全社会共同提炼创业文化,从根本上恒久激发全民创业激情。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创业就业形势、政策法规、创业就业服务等,帮助各类求职者和企业了解政策、运用政策、享受政策,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促进创业就业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