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产业集聚区推进工作机制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1105-00102
  • 信息分类:市政府公报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11-05-20 08:20
  • 名 称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产业集聚区推进工作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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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产业集聚区推进工作机制的通知

    许政〔2010〕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产业集聚区发展,市政府决定建立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合力推动的产业集聚区推进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市产业集聚区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进一步完善由市长负总责,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具体负责,市政府有关部门参加的市产业集聚区发展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全市产业集聚区发展工作。联席会议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研究制定促进全市产业集聚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案;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协调、解决产业集聚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考核各产业集聚区发展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政策体制、工作督查、监测考核等工作小组,负责研究提出促进产业集聚区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组织实施产业集聚区和专业园区监测考核,定期通报产业集聚区工作进展情况等。市发展改革委要做好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明确部门责任分工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拟订促进产业集聚区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编制、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年度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升级竞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建立完善产业集聚区部门、县(市、区)工作督导机制,组织产业集聚区项目建设观摩活动。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推进村庄迁并和改造工作。

      市城乡规划局:负责指导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推进工业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产业振兴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产业集聚区积极承接集群式产业转移,建立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体系,推进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和信息平台建设,指导产业集聚区内企业技术改造、淘汰落后工作,严格限制“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业项目入驻,组织开展新型工业化基地创建工作,负责协调推进产业集聚区电信基础设施建设,指导产业集聚区提高信息化水平。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衔接确认产业集聚区用地范围,拟订并实施建设用地保障政策,落实年度用地计划指标,促进土地挖潜改造和节约集约用地,协调推进标准化厂房建设。

      市环保局:负责拟订并实施促进产业集聚区发展的环保政策,指导审查规划环评,创新环评管理机制,督促落实环保措施,推进环保设施集合构建和共建共享。

      市科技局:负责拟订并实施产业集聚区技术创新能力建设政策,组织推进技术研发和创新平台建设,引导加大技术创新投入,组织推动技术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促进产业集聚区发展的财税政策,指导推进投融资平台建设,提高产业集聚区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

      市商务局:负责拟订并实施促进产业集聚区发展的招商引资政策,组织推进招商引资工作,指导发展开放型经济,协调推动交易市场体系建设。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拟订并实施促进产业聚集区发展的人才培训和引进政策,组织开展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培训,组织专家组进行巡回指导,制定专业技术人才对口帮扶工作方案,建立引进人才“绿色通道”。

      市教育局:负责拟订并实施产业集聚区职业教育计划,推动高等院校、示范性高职院校和实训基地开展定向人才培训。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产业集聚区对外联通道路建设,实现区内道路与区外道路互通对接。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拟订并实施促进产业集聚区发展的名牌培育和标准化建设政策,指导推进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市统计局:负责拟定并实施产业集聚区发展监测方案,建立完善统计考核体系,做好产业集聚区考核相关工作,指导组织监测分析,发布统计报告,提出年度考核评价意见。

      市编办:负责拟订并实施完善产业集聚区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和政策措施,组织推动管理体制机制创新。

      市政府金融办:负责拟订并实施促进产业集聚区发展的金融政策,指导产业集聚区提高投融资能力,协调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组织开展金融管理人才培训,推进企业上市融资工作。

      市供电公司:负责组织推进产业集聚区输配电设施建设,落实同网同价等电价政策。

      市城管局:负责协调推进产业集聚区垃圾处理中心及设施建设工作。

      三、完善县(市、区)推进工作机制

      各县(市、区)要统筹负责辖区内的产业集聚区的规划实施、产业发展、要素保障和环境建设,要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产业集聚区加快发展。

      各县(市、区)要把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作为政府的一项中心工作,由主要领导牵头,建立完善领导机构;要理顺产业集聚区管理体制,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推动规划实施,落实推进方案;要加强目标考核,强化外部环境建设,形成全力推动产业集聚区加快发展的工作机制。

      各产业集聚区要按照“小机构、大服务”的管理模式,加快建立完善独立的管理机构,明确责任目标,实行节点控制,形成统筹、高效、富有活力的工作机制。

      四、建立考核评价机制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联席会议的决策部署,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目标,确保各项政策和任务落到实处。

      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和协调工作,定期汇总通报各地、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反映存在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市政府对各地、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对工作进展缓慢或措施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

      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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