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2010〕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7月18—19日,我市普降大到暴雨,北汝河出现近30年最大洪水。7月19日夜,2艘采砂船及1只油罐被湍急的洪水冲入我市境内,对北汝河襄城县桥梁及大陈闸安全造成严重威胁。险情发生后,市防汛指挥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立即组织进行排险,许昌市颍汝灌溉管理局、襄城县水利局领导重视,行动迅速,措施得力,处置得当,经过近6个小时的艰苦奋战,成功排除险情,避免了一场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鉴此,市政府决定对许昌市颍汝灌溉管理局、襄城县水利局予以通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和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为榜样,积极进取,扎实工作,进一步发扬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精神,为发展经济、保障民生、构建和谐许昌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一○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