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2011]60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子产墓保护范围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1106-00030
  • 信息分类:市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11-06-22 16:36
  • 名 称 :许政[2011]60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子产墓保护范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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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政[2011]60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子产墓保护范围的通知

    长葛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子产是春秋时期著名的政治家和思想家。子产墓位于我市长葛和郑州市新郑交界的陉山主峰,现为许昌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对子产墓的保护管理,现对子产墓许昌境内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进行重新调整划定。重新划定的子产墓保护范围是:以子产墓墓冢中心为基点(坐标:北纬34°16′56″,东经113°38′35″,海拔326米)向外各延伸500米。建设控制地带是:自保护范围四周边线向外各延伸200米。

    长葛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依法做好子产墓保护管理工作。

    二○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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