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办[2011]73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许昌市参加2011年河南省承接产业和技术转移合作交流洽谈会暨百名浙商看许昌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1107-00018
  • 信息分类: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11-07-25 10:37
  • 名 称 :许政办[2011]73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许昌市参加2011年河南省承接产业和技术转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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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政办[2011]73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许昌市参加2011年河南省承接产业和技术转移合作交流洽谈会暨百名浙商看许昌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商务局制定的《许昌市参加2011年河南省承接产业和技术转移合作交流洽谈会暨百名浙商看许昌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许昌市参加2011年河南省承接产业和技术转移合作交流洽谈会暨百名浙商看许昌活动工作方案

    (市商务局)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11年河南省承接产业和技术转移合作交流洽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1〕76号)精神和《2011年许昌市对外开放和“5368”招商引资行动计划》安排,市政府决定组团参加2011年8月26—28日在郑州举办的2011年河南省承接产业和技术转移合作交流洽谈会,并举办“百名浙商看许昌”活动。为做好活动筹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开放、合作、创新、发展为主题,以招商引资为主线,以产业集聚区和优势产业推介为重点,以投资说明、对接洽谈、推介展示、实地考察为主要内容,积极实施开放带动主战略,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设计

    (一)“百名浙商看许昌”活动。

    时间:2011年8月23—25日。地点:许都大剧院、各产业集聚区。

    (二)组团参加2011年河南省承接产业和技术转移合作交流洽谈会。

    时间:2011年8月26—28日。

    地点:郑州国际会展中心。

    三、活动安排

    (一)主要活动

    1.“百名浙商看许昌”活动

    (1)参会代表报到。时间:8月23日16:00前;地点:许昌迎宾馆。

    (2)许昌市投资说明会。时间:8月23日17:00—18:00;地点:许都大剧院三楼多功能厅。

    (3)许昌市委市政府欢迎宴会。时间:8月23日18:30;地点:许昌迎宾馆椰林湾。

    (4)浙商考察产业集聚区。时间:8月24日8:30—20:00;地点:各产业集聚区。

    (5)浙商项目对接活动。时间:8月25日8:00—8:50;地点:许昌迎宾馆。

    (6)合作项目签约仪式。时间:8月25日9:00—10:00;地点:许都大剧院三楼多功能厅。

    2.2011年河南省承接产业和技术转移合作交流洽谈会

    (1)河南省政府欢迎晚宴及文艺演出。时间:8月25日晚;地点:郑州国际会展中心。

    (2)开幕式。时间:8月26日上午;地点:郑州国际会展中心广场。

    (3)中原经济区投资说明会暨合作项目签约仪式。时间:8月26日上午;地点:郑州国际会展中心轩辕堂。

    (4)组织参加组委会安排的其他15项专项活动。

    (二)展览展示

    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展览中心举办。我市以及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各产业集聚区的展区位置设在一层,展台布置要展示我市基本情况、综合经济实力、发展成就、发展规划、比较优势,宣传我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贸易促进政策。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筹备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许昌市参加2011年河南省承接产业和技术转移合作交流洽谈会暨百名浙商看许昌活动组委会。市长张国晖任主任,常务副市长杨献波、副市长郑传德任副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彭占亭任秘书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卫生局、市接待办、市外宣办等单位。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局长魏金河任办公室主任,副局长周虹及市直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

    五、工作分工

    (一)市商务局:负责牵头做好2011年河南省承接产业和技术转移合作交流洽谈会参会及“百名浙商看许昌”活动筹备工作;负责许昌市投资说明会、合作项目签约仪式、欢迎宴会等相关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参会客商汇总及会务接待工作。

    (二)市发改委:负责提供许昌市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推介许昌市产业集聚区和重点项目。

    (三)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制作许昌市城市规划宣传专题片,并进行推介。

    (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配合做好客商邀请、项目对接等工作。

    (五)市财政局:负责做好活动经费保障工作。

    (六)市公安局:负责在许活动交通畅通及安全保卫工作。

    (七)市卫生局:负责客商在许活动期间医疗保健和饮食安全工作。

    (八)市接待办:负责在许活动的接待工作。

    (九)市外宣办:负责邀请河南电视台、河南日报、河南人民广播电台、大河报及许昌市媒体记者参会,并做好相关活动宣传的组织实施工作。

    (十)各县(市、区)、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负责做好客商邀请、项目推介对接、展览展示和客商考察接待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参加两项活动对我市扩大对外开放、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活动办出水平、办出成效。

    (二)强化项目运作。各县(市、区)、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要围绕我市主导特色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精心谋划、筛选一批项目,派出专业招商小分队,重点对长三角、珠三角、江浙等沿海发达地区进行招商,积极承接产业转移。要有针对性地选择重点城市,依托河南驻外机构、商会以及当地港商、台商协会,进行项目推介和对接,力争引进一批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关联度高、带动能力强的项目上会签约。每个县(市、区)签约项目数要达到3—5个(利用外资项目不低于1个),签约金额不低于10亿元。

    (三)做好邀商工作。要全力做好邀商工作,确保受邀客商的数量和层次。每个县(市、区)邀商人数不少于30人,其中境外客商不少于8人,国内外500强企业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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