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豫政〔2011〕48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市实际,确定全市中长期学前教育发展目标,请结合《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许政〔2010〕74号)精神,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到2013年年底,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2.8%以上,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2%以上,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大幅提高;推进幼儿园标准化建设,75%以上的幼儿园达到办园标准;幼儿教师全部具备教师资格并达到规定的学历标准,具有专科学历的比例达到75%以上。
到2015年,全市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城镇地区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7%以上,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6%以上;85%以上的幼儿园达到办园标准,幼儿教师中具有专科学历的比例达到85%以上。
到2020年,全市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城镇地区高质量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5%以上;幼儿园全部达到办园标准,幼儿教师中具有专科学历的比例达到96%以上。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